周法尚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王将军,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大帅可能会吃亏,现在我要去后军了,这里还麻烦你多多照看,接应大帅。”
王世充点了点头:“放心吧。”
看着周法尚走下将台,带着儿子周绍范和几个家将奔向了另一个方向,王世充摇了摇头,轻轻地叹了口气,站在他身边,一副亲兵打扮,身着皮甲的魏征眉头紧紧地皱着,轻声道:“主公,来护儿和周法尚两大主将的不和已经很明显了,只怕您还要早作打算才是。”
王世充苦笑道:“怎么打算?高句丽这么明显的诱敌之计,来护儿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但他现在信心膨胀过了头,周法尚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觉得是别有用心,偏要反着来,我这两万步兵也被来护儿故意命令留在后面看守海边的营地,这时候就是想帮忙,也帮不上啊。”
魏征点了点头:“是的,来护儿这回带着的前军,都是他自己的嫡系部队,为了怕主公和周法尚所部立功,把你们的部队都留在了后面,所以输赢都是来护儿一人的事情,主公现在不妨号令现在留守此处的几千老弱,作好接应来护儿的准备。”
王世充叹了口气:“但愿我们只是胡思乱想吧,也但愿来护儿不要给争胜之心冲昏了头,把大军的主力全都葬送在了这里。传令,就地取材,多布旌旗,在林中拾取枝叶。拖在那些骡马的尾部,准备听我号令行事!”
两个时辰后,来护儿坐在高头大马上,得意洋洋地看着前方三里处的三座高句丽军大营。已经燃起了熊熊的大火,潮水一般的高句丽败兵,争先恐后地向山顶的要塞逃蹿,尸体塞满了山道的两边。而那些本来是用作阻挡攻山隋军的拒马与鹿角,则被高句丽的溃兵们自己纷纷掀到路边,扔到山下,整个山道之上,到处是逃亡的高句丽军士,山顶要塞的守军,也已经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几声马嘶传来,来整那高高的脑顶马尾。迎风飘扬,在一堆铜盔铁弁中,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本来出征前一片乌黑油亮,充满着年轻人活力的头发,现在已经染上了斑斑的血渍,这让来整看起来更多了一份沙场男儿的气概。他带着五十多名亲兵骑士,如闪电一般地从前方疾驰而回,很快就到了来护儿的面前。
来护儿最中意的,也是最心爱的,就是这个六儿子来整了,不但勇猛过人,武艺在当年的自己之上,而且有将帅之才,论行军作战,指挥千军万马。也是有模有样。刚才的进攻作战,由于身边没了周法尚和王世充这两个高级别的武官,来护儿干脆就让来整全权指挥前军的攻击行动,也就两个时辰不到。高句丽的三座大营便被顺利地攻下,斩杀敌军超过五千。活着的人也都哭爹叫娘地向山上逃亡了。
来护儿看了一眼敌营中升起的隋军大旗,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喜色,但仍然板着脸,沉声道:“来整,本帅给你的命令是攻下大营,全歼敌军,为何你要放纵敌军逃亡,而不追击?”
来整微微一笑,一指着山道上的敌军,说道:“父帅,您这次作战的目标,不是为了山脚下的这三座敌营,而是要拿下连山堡,占领平壤城外的至高点,所以孩儿考虑的,也是利用败兵的逃跑,让他们冲上山道,帮我们踩平那些壕沟,搬开那些路障,破坏那些机关,最后冲乱守军,让他们无法据险防守,这时候我军再列阵而上,必能一举攻克!”
来护儿的脸上闪过一丝笑容,点了点头:“嗯,你的想法不错,所以今天这一仗,你一开始就用骑兵迂回两翼包抄,断了敌军向城中的退路,然后再强攻大寨,让敌军只能向山上逃跑,就是为了执行这个战术吗?”
来整笑着点了点头:“正是,父帅 ,现在这个战术已经成功了,敌军一半被杀,剩下的全都逃上了山,山顶的连山堡虽然险峻,但容不下这么多人,而且山顶敌军目睹了我军只用了一个多时辰就攻克了三座大营,早已经心胆俱寒,现在给那败军一冲,不消我军费力,只要作个列阵而攻的样子,就可以吓得他们逃下山来,向城中逃跑了。”
来护儿笑道:“你一直留着山后的那条通向城门的通道,就是为了让这些山上的守军逃进城中?”
来整收起了笑容,点了点头:“不错,平壤城的城墙坚固,护城河又很深,即使我军攻下了连山堡,要想强攻平壤城,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若是能趁着敌军立足未稳,人心惶惶的时候,击败这城外的守军,让他们逃向城内,如果敌军放下吊桥,让败兵入城,那我们就出动骑兵跟着冲进去,斩关夺桥,步兵跟进,只要大军入城,则平壤破矣!”
来护儿哈哈一笑:“那若是敌军也能识破你的这个计策,不放他们败兵入城呢?”
来整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意:“那这一万多人,正好可以用他们的尸体来填平这平壤城的护城河,也省去了日后我军攻城时的一大麻烦。而且这些兵是前几天从海岸大营里逃跑的,看那旗帜,现在城墙上的守军也是这些人,都是从相邻村庄和乡镇里征集过来的农夫,平时都是沾亲带故,乡里乡亲,即使城上的军官下达了不许开城的命令,只要有一两个士兵顾念这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