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蓝可汗的斥候骑兵,想必都蓝本人也在百里左右的距离,这会儿应该正和那些仆从部落商议军机,如果末将所料不错的话,他们应该会在明天,最晚不会超过后天,大举进犯。而出动的兵力应该是漠南的十余个仆从部落的战士,三到四万人左右。”
一直没有说话的冯孝慈开口问道:“王将军,为何突厥人不会夜袭呢?按说他们和我们打正面没什么便宜可占,夜袭混战倒是有机可乘。”
王世充摇了摇头:“突厥骑兵,尤其是仆从部落的骑兵,并没有经过严格的队列训练,平时只是些牧民罢了,做不到我们中原军队这样号令严明,旗鼓传信的地步,如果是在黑夜,几万骑兵乱哄哄地一起上,不要说能有效地进攻我们,只怕自己人先会乱成一团了。
若是想偷袭,那是不能举火把为号的,可要是一旦举了火把强攻,那些火光又会成为我军弓箭最好的目标,我军甚至不用点火,直接向火光密集的地方攒射就可以。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突厥的仆从部落本就是被都蓝可汗驱上战场的炮灰而已,都蓝可汗自己也怕这些人在夜里只作势不进攻,敷衍他,所以一定会在白天,亲自盯着他们冲上去的。”
冯孝慈抓了抓脑袋:“什么叫泡灰啊?用酒来泡的灰吗?”
王世充很多年没有这样冒出个后世词汇了,今天冷不丁地冒出来一个,自己都有些不习惯,哈哈一笑:“这个词是我的发明的,就是说给顶在前面送死的肉盾罢了,下场就是给我军的弩炮打得灰飞烟灭。”
史万岁哈哈一笑:“这个词用得好,用得形象,行满,你真是太有才了。好,就依你,传我将令,今天让军士们换上皮甲,备上软弓弱箭,以战车为屏障,车阵外以游骑警戒,若是敌军大举夜袭,举火为号,五十步内发箭射之,打退敌军后,不要马上追击,仍然严守阵形,听我命令!”
王世充等人齐刷刷地拱手行礼:“谨遵大帅号令!”
史万岁的目光射向了北方的地平线处:“现在就等这帮狗娘养的自己来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