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泽所在的火**营虽然处在火王国最南端,却是离火国国都最近的军营,所以不到半天,在马背上不堪重负的沈笙就喜出望外地看见了那座雄伟的建筑物,城墙。
“老头,你回到了国都一定会是鲜花美女相伴,高抬大轿包接包送吧!”马上就可以从这该死的马背上下来了,沈笙的心情也变得格外好了起来,不禁调侃道。
“怎么可能!”克洛泽还没有张口,一旁的一个士兵却是插嘴说道,而且言语中颇有些愤愤不平的味道。
听到那位士兵说话的语气,沈笙不禁有些好奇,难道自己的便宜爷爷,这位在士兵嘴中全帝国闻名的老将在国都还是个不受待见的糟老头?
看到克洛泽眼中闪过的一丝颓然,沈笙则更加确定了心中的想法。心中不禁千万头草泥马狂奔,为毛人家穿越了,要么就是穿越到某大官的儿子身上,成为一代狂少,要么就是有无敌到爆的金手指,虐人如虐菜,杀神若杀狗,为毛到了我身上就是语感变好了,而且好不敢尝试用这语感变好了去做点实际的事,本想着抱上了大将军这双大腿以后就能够高枕无忧,当个小少爷,结果万万没想到抱的不是大腿,是鸡肋。
就在沈笙为自己的遭遇扼腕不已的时候,众人已经到达了城门之下,此刻,城门打开,在入口处,站满了平民百姓,他们纷纷都在呼唤着克洛泽的名字,而在民众的最前面,一个身穿红se长袍的老头正一脸微笑地看着满脸失望之se的克洛泽。
“参见国王!”
正当克洛泽思考着这个红袍老头的身份的时候,身后那群战士们却齐刷刷地下了马,然后单膝跪地,大声尊敬地请安道。
而周围的民众也纷纷跪了下来,虽然不久之前他们才刚刚跪过……
此时,在城门口,唯一没有下跪的只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大家跪的对象,红袍老头,火国国王法尔斯,另外;两个则是克洛泽和沈笙着两爷孙,而且这两个家伙还是骑在高头大马上俯视着法尔斯的。
“该死的法尔斯,为什么又是你这该死的糟老头,我说了多少次了,叫你用鲜花美女来迎接老子,你看现在,搞得我孙子都看不起我这个爷爷了!”克洛泽越说越生气,最后低声念了一句“十炎,令”,然后手中一个火球向法尔斯砸了过去。
法尔斯脸上的微笑依然不变,只是静静地伸出那只枯燥的右手,接住火球,然后轻轻一捏,火球便消失在了他的手中。
“克洛泽,怎么,我一个堂堂火国国王还比不上那些鲜花美女吗?”
“别说鲜花美女了,你连那个卖臭豆腐的大娘都比不上!”
法尔斯脸上的微笑依旧不变,只是嘴中却念了起来:“十炎,令”
同一条言咒,法尔斯搓出来的火球却有克洛泽的一倍之大,让人不得不感叹火王的强悍,但是,那团火球同样在克洛泽手中轻轻一捏后就消失了。
这两个人你来我往,看得沈笙是惊诧不已,而四周的民众以及士兵却丝毫不为所动,一个个都是风轻云淡的样子,好像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似的——而事实上,的确如此。
克洛泽·罗尔斯,原本为帝国的二皇子,身为帝国皇子,他有权选择他自己想要学习的言咒属xing,而在选择了火属xing而进入了帝国语言学院火语言班后,认识了火国的王储,也就是现在的火国国王,法尔斯,二人一见如故,遂成为了好朋(ji)友,再后来,由于某次任务,克洛泽欠下了了法尔斯一条命,随后便决定跟随法尔斯,从法尔斯的贴身侍卫一直做到了现在的火国大将军。
虽然他和法尔斯表面上是君臣关系,实际上,他们私下还是那一对有着过命交情的好朋(ji)友。所以,两人偶尔开这样的玩笑无论是人民还是士兵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法尔斯看了一眼沈笙,问道。
“沈笙。”沈笙低声答道,这家伙毕竟是无产阶级社会的孩子,此刻见到封建主义的国王,心中难免还是有点小紧张的。
法尔斯慈祥地笑了笑,道:“不要紧张,你既然是克洛泽的孙子,那就是我的孙子。”
沈笙正想点头,却听见克洛泽一声怒吼:“滚,什么叫我的素你就是你的孙子啊,那照你这么说你的老婆们不就是我的老婆们了吗!”
克洛泽将那个“们”字格外地强调了,原因很简单,身为火国国王的法尔斯可以有**佳丽三千,而他克洛泽至今还是老光棍一条,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让沈笙当他的孙子。
“好了,克洛泽,这次叫你回来就没有想让你再上战场了,虽然你现在已经六十多岁了,但是何尝不能找一个二十多岁,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呢?你看,现在国都不是很流行的那个吗?父女恋!”
“你才父女恋,你全家都父女恋!法尔斯啊法尔斯,你现在也学着那些贵族杂碎学起了**是吧!”
“这怎么能叫**呢?这是chao流,是生活的乐趣,是人类进步所必须的一个环节!”
“如果人类向你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