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奉父亲司马懿之命前来此地的司马昭,其实并不是来杀刘伶的,他只是来杀汉献帝以给司马家立威而已。接下去,正如他父亲所想的一样,他并不是要杀任何一个人,而是想杀所有的人;他并不想杀刘伶,而是想杀成千上万的齐伶。杀完汉献帝以后,他就回去交差了。事实上,他是交完差之后才又带了兵包围云台山的。
杀汉献帝一事,令魏、蜀、吴三国之人尽皆胆寒,司马懿料想所有人已在他父子三人的威慑之下,就开始实施新的方略,托皇帝之命诏告天下:魏帝诏:圣人曰,百事孝为先,魏国将以孝治国。今日起,按儒教七要,各州郡所有人按四等分处,一等:忠、孝、仁、义、礼、智、信俱全者;二等,忠、孝、仁、义、礼、智、信不全者;三等,忠、孝、仁、义、礼、智、信缺失者;四等,七要全部没有者。各州郡县各级属吏,即日起开始登记造册!
鼻子上长着一颗大肉瘤的长子司马师对这个诏令很是不解,摸着大肉瘤说:“父亲,我们何不以法家之法治国,有不听从者,立斩,多痛快。”司马懿冷笑:“吱吱,这你就不懂了,其实儒家这个孝,比法国的法要厉害百倍啊。吱吱,你好好看我做事,用心学,将来天下还是要靠你们的。吱吱。”
控制皇帝、全面掌权以后,司马懿雷厉风行地采取各项全新措施。首先是夺权:在朝廷,把享有参议朝政权力的元老级的司徒、司空、太尉三公之职全部重新任命,由司马一党担任;对全国名士及普通士子进行忠孝考核,一致通过者担任尚书台下属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等五曹尚书及各级属吏。尚书台实际掌握朝政,负责各项政令的颁布与实施。掌握机密要事的中书令之中书监及各属吏亦全部更换为考核优胜者。在地方,各州、郡、县一级官员全部重新任命,并重新委派各州包括扬州、青州、荆州、雍州、河北都督,代表朝廷统军驻守,镇抚地方,平常地方军、政分途,特殊时期都督可以使持节诛杀州、郡长官。都督都由姓司马者担任,各都督府属官全由尚书台吏部任命。各州长官为刺史,属官分为别驾、治中、从事三类;郡由太守主事,如果是诸王封国所在,则郡称为国、太守改称内史,属官分主簿、记室、录事三类;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下设主簿、录事史等属吏。州、郡、县属官可由各级长官从当地大族人士中选择。
对于官吏的选拔继续实行察举、征辟、推荐三种制度,但以九品中正制为主。每郡的大小中正将本郡的士人根据容貌、才干、德行、家世等标准,评定为上上、上中以至下下九品,上报司徒府备案,作为尚书台吏部选任官吏之依据。各州的大中正官亦由姓司马者担任。大中正统辖郡县中的小中正,以此决定天下士人的前程命运。当然,所有措施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司马懿任命自己为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军政大权尽数掌握。
等到各级官吏的人事排布已定,司马父子下令把全国户籍民户重新登记造册,归分四类,第一类,即儒教忠孝仁义礼智信七要俱全者,可以被举荐做官,成为公侯、卿大夫、上士人选;第二类,七要不全者,失去做官候选资格,只可以做下士、农、工、商;第三类,七要缺失者,只可作奴婢,无偿服役,视年度考核情况而升级,进入第二类或第一类。在三类之外,则完全不符儒教七要者,贬为终身奴隶,一辈子无偿为朝廷及各州郡县服役,无有翻身之期。根据这次儒教七要的考核,结果,刚刚排布已定的官吏全部又打散重组。
全国所有的人,除司马家族及投靠者外,从皇帝开始到奴隶,一律在手背上刺字,分别为一等“全齐不”、二等“不全齐”、三等“不齐全”,以及三类之外的“全不齐”等,共四种。年度考核后如有更改,则划掉另刺,如果涂改过多,手背上刺不下,则沿手臂一路往上延伸;如有人每年都有变化,可以在身上刺,直至全身刺满如还有需更改,则可上报州刺史或郡太守通过,斩杀以免麻烦。
司马懿父子三人和司马党徒包括司徒兼太仆王观、太尉蒋济、尚书令司马孚、侍中许允、尚书陈泰以及偏将孙谦诸人,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聚集议事,最后确定了“儒教七要治国方略”。确定,根据忠孝仁义礼智信,把全国的贵族、官吏、士人、寒族、农户、部曲、佃户、军户、奴婢全部重新划分成四大编次,称“儒教编次”。第一编次称大仁人,第二编次称小仁人,第三编次为少仁人,第四编次为不仁人。凡是被列入第四、第三两个编次的人,即被视同敌人,可以没收为奴或充当官家劳役,甚至直接处死。方略同时确定,全国所有的人,除司马家族及司马一党外,从皇帝开始到奴隶,一律在手背上刺字,四个编次的人分别刺上一等“全齐不”、二等“不全齐”、三等“不齐全”,以及三类之外的“全不齐”等,共四种。年度考核后如有更改,则划掉另刺,如果涂改过多,手背上刺不下,则沿手臂一路往上延伸;如有人每年都有变化,可以在身上刺,直至全身刺满如还有需更改,则可上报州刺史或郡太守通过,斩杀以免麻烦。
此方略最后附议:凡司马家族及司马一党,以及司马太傅特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