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今年二十一岁,来豪州市打工已经两年多了。这两年多,他做过饭店洗碗工,送过快递,更多的时候是在城南的劳动力市场给人打零工。应该说,这是个勤快的小伙子,人长得也挺精神,但是也许是时运不济,又也许是这个社会的底层,穷人的生活真的很不易,所以,李军虽然在这座城市里打拼了这么久,但依然是两手空空。
在这座城市里唯一的收获,应该算是在小餐馆一起打工的时候认识的女孩儿陈诺。陈诺比李军小一岁,同样来自山区,初中文化毕业,人长得清清秀秀,很可爱。差不多的出身经历,让两个人很快有了共同语言,坠入了爱河。
但是,好景不长,两个人相处不到一年之后,陈诺被检查出患了血癌,消息传来,对于两个恋人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李军疯了一样带着诺儿到处求医问药,但本就囊中羞涩的他,很快就把之前好不容易赚到的一点钱花光了,陈诺更是如此。至于两个人家里的亲戚朋友,听到陈诺得的是这种病之后,更是远远地避了开来,唯恐他们朝自己借钱。就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病魔,生生将两个人刚刚营造出来的甜蜜恋情击得粉碎!
李军知道,诺儿的病,并不是无药可救,最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药,绝对可以救她,那就是超级抗癌灵!
只可惜,这个希望虽然存在,但却无限接近于不可能。一来,超级抗癌灵本来就是限量生产的,每年的产量也就是那么多,而且据说预订的人群都已经排到五年之后了。当然,就算是不用排队,李军也买不起一颗超级抗癌灵。一百二十万的售价,对于他来说,就算是把自己卖了。都不够!
当然,黑市上还是有现货的,但是那价格,就更不用提了。足足比出场价贵了十几倍!要知道,对于一些危重病人来说,他们是等不起的,在生命面前,一切的金钱都失去了意义。超级抗癌灵神奇的疗效。让他们重新看到了生的希望,在这样的动力驱使之下,什么疯狂的举动做不出来?
李军不恨乐神制药,他明白,超级抗癌灵的定价虽然高,但却并不过份。一颗药就可以把所有癌症治好,不管多重。这样的药,一百二十万,说是良心价一点不过份。但是,他依然买不起!
如果可能。李军甚至愿意把自己卖掉,来换取一颗超级抗癌灵,让他的诺儿延续生命!这份爱情,对于他来说,就是他的全部!
怀里的诺儿,依旧穿着那条洗得有些发白的蓝色牛仔裤,白衬衫洗得干干净净,散发着香皂的味道。这是她最喜欢的一身衣服,生病之后,照顾她的生活。就成了李军的一部分,每天,李军都会让她干干净净地穿上这身衣服。
大概是走到了绝望的尽头,两个人反而有些洒脱起来。诺儿对李军说了她的最后一个愿望。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好好逛一逛这座城市。她来这里打工这么久,还没有好好在这里玩过一次。
面对恋人的这个小小的要求,李军泪流满面地答应了。这几天,他一直推着诺儿,游走在这座城市最著名的几个景点。收费的地方没有钱买门票进去。就在免费的景点处游玩观赏。李军那几百块钱的旧手机里,塞满了诺儿的照片,女孩儿苍白的脸上,充满了幸福的笑容。
路过这里的时候,或许是福至心灵,一向不信神佛的李军,第一次在太白金星的神像前跪了下来。他不知道这里面供的是哪位神仙,读书不多的他,对华夏古代的神话也不熟悉。但是,他觉得上面供的这个老头,慈眉善目的,看上去就很可亲。所以,他跪了下来,说出了那句话。
一旁的诺儿,安静地坐在轮椅上,下身盖着一条薄薄的有着小熊图案的毛毯,苍白消瘦的脸上带着一缕柔柔的笑意,注视着自己的恋人在神灵面前祈祷。
只是,听到李军说出那句话的时候,诺儿却轻轻叹了口气。
“别说傻话了,我才不要你那么做!”诺儿看着李军,轻轻责备地说道。
只是,她的话音刚落,一个身穿灰色长袍的老头,却不知道从哪里走出来,来到了他们两个人的面前。
“小伙子,你刚才说什么?你真的愿意用自己的命,来换你这个小女朋友的命吗?”老头站在李军面前,笑呵呵地问道。
自己心里正难受,别人却站在那里笑,李军的心里一阵不舒服。但是看在对方是个老人的份上,李军却也没和他计较。李军站起身来,看了老头一眼,这才发觉,老头穿的有点奇怪,居然是一件袍子。
当然,也只是有点怪而已。穿着长袍上街的虽然少,但也不是没有。一般这么穿的,都是比较讲究品味的人,而一般讲究品味的人,都是有钱人。
一想到有钱人,李军的心里就生出一股反感。倒不是他仇富,而是他觉得这个世界太不公平。凭什么那些有钱人,就可以用钱买到命,而像他这样没有钱的人,就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在这里等死?
一想到这里,李军的脸上便多了几份冷漠。他冷冷地盯着这个老头,淡淡地说道:“和你有什么关系?”
“小军,不要和老人家这么说话,不礼貌。”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