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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五十三章 修真恶棍(1 / 3)

苟强今年二十七岁,北阳市人。从小不学无术的他,早在十四岁那年,就已经“出道”,光荣地成为了一名混混。

当然,直到两个月前,苟强还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混混,每天和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喝酒打牌,恐吓小学生收保护费,泡吧吊马子。如果不是因为偶然之间,苟强看到了那部逆天的小说,他的人生或许会一直这样下去。

《吊丝修真传》的大名早已经在网络火透了,对于年轻人来说,不知道这本小说的人几乎不存在。毕竟身边那么多的人,靠着这本小说里所讲的功法,一夜成为高手,有的甚至成为乐神集团的核心弟子,从此一飞冲天。

但是,毕竟不是所有的年轻人都喜欢看小说,也并不是所有看小说的年轻人,都能练就“绝世神功”。所以,尽管这本神书在网络上大大的有名,以至于这本只写了一半的书,居然长期占据了网文界各大销售榜单之首,但依然有不少的人不相信这本书可以练出什么“神功”。

苟强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之下,接触到这本书的。当时他手下一个叫二驴子的小弟,向他吹嘘说这本书有多牛B,他们村里他的一个发小,据说按着这本书里讲的功法修炼,结果练出了绝世神功,一拳能打碎一堵墙,结果现在成了乐神集团的核心弟子,还是北阳市的什么负责人。上个月回村里,直接将大奔开回了家,还带回了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马子。

对于一拳打碎一面墙什么的,苟强一点也不感兴趣,刺激他的是大奔和漂亮的马子。作为新时期的一名混混,苟强早已经脱离了打打杀杀的低级趣味,红艳艳的毛爷爷,才是他追求的对象。所以,听到练那什么功法,居然有这么大的好处。他也动心了。

然后,初中都没有毕业的苟强,平生第一次读起了网络小说。

当然,楚扬这本《吊丝修真传》。阅读起来本也不需要多高的文化,就是一般网络小白文的套路,那是相当的好懂。包括修炼的部分,也是通俗易懂,一说就透。

说来也巧。苟强这家伙学习书本里的知识不行,但练起这里面的炼气决来,却像是有如神助。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便炼出了气感,再过一个月,居然炼气初期大成!

当他真的一拳打碎一面红砖墙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惊呆了!

虽然打打杀杀已经不再是他的“追求”,但是作为一名混混,强大的战斗力依然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苟强这几年在北阳市,也小有些名号。靠的不是别的,正是打架的时候的一股狠劲。“北街小霸王”的名字,可不是靠吹出来的,那是靠着身上的一道道刀痕拼出来的!

能力大了,野心也就随着大了起来。拥有了强大力量的苟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做掉“北阳帮”的老大,不为别的,只因为自己的马子,那个好不容易才泡到手的北阳大学的女大学生。居然被“北阳帮”的老大独狼给强上了。这个仇,他是一直记在心里的。

“神功大成”的那天,苟强带着几个生死弟兄,闯入了北阳帮的总坛“红浪漫”夜总会。一个人干翻了北阳帮几十号打手,将独狼的四肢全部打断,折磨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扬长而去。

当然,这么一闹,苟强也就没办法再继续呆在北阳了。带着几个弟兄。苟强一路逃出了北阳市,从此走上了四处流窜的生活。当然,凭着一身不俗的本事,再加上十几年当小混混的“经验”,苟强在外面混的这些日子,也是“顺风顺水”。一连做了几个大案子,特别是抢了一个做皮毛生意的“大户”之后,那小日子过得是相当“滋润”。北阳“强哥”的名头,也渐渐在“江湖”上闯了出来。

但是,好死不死,苟强将目光盯上了昌乐,这或许也就是他的宿命。从他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他好日子的结束。

这家金店,是昌乐步行街上最大的一家,苟强盯了有几天了。每天,这里的现金流都在数百万的样子,更不用说里面那堆积如山的金银了。之前抢大户那笔钱,让他花得差不多了,这两天手头又有点紧了起来,苟强就琢磨着来这里干一票大的!

他也是摸透了这里的规律,每到这个时间,都是“周大福珠宝”盘点现金的时段,再过不到五分钟,就会有一辆专门押运现金的车子来这里取钱。

苟强没有等到那辆运钞车过来,只抢一箱钱,那不是他的目的,他要的,还有里面的金银!虽然这玩艺儿脱手麻烦些,但和巨大的价值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了!

苟强带着三名手下走进金店的时候,是大摇大摆的,除了套在头上的黑色丝袜,能够表露他的“身份”之外,其淡定从容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来是一个劫匪。

而他的确也不像一个劫匪,最起码,进店之后,苟强连枪都没掏。

他没有那玩艺儿。

“抢劫,不相干的人,都***给老子混出去!”苟强大摇大摆走进店里,粗着嗓门吼了一声。

周大福珠宝店,占地近千平方米,上下四层,是一座大型金店,苟强走进来的时候,店里一层的金银区,最起码也有上百个顾客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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