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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草鬼与蛊毒(1 / 2)

出了图书馆的门,我就登上公共汽车,准备回家了。一路上我一直琢磨图书馆里的那个姑娘。淡淡的檀香味,漂亮的脸蛋儿,时尚的衣着......这让我想起了在药王村大队部门口见到的那个人。会是她吗?我左思右想拿不定主意,毕竟已经过去了半年的时间,而且在药王村的那次相遇,也只不过是擦肩而过,我实在对她没有过多的印象。我有些后悔刚才没有直接问她了。

到了家,随便吃了些饭,我就一头窜进屋子,开始研究这两本书了。《中国民俗通鉴》中记载了一些中国民间风俗和这些风俗的由来,当然也包括少数民族的。于是我就直接把书翻到了有关苗族的章节。当我在书的字里行间寻找有关蛊术的记载时,一个熟悉的名字跳了出来,这个名字就是“草鬼婆”。

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传说它只附在女人身上,那些有蛊的妇女便被称为草鬼婆。所以草鬼婆也叫蛊婆,这是西南一带对她们的一种统称。而蛊术又称为蛊毒,在古代的法律中,都把使用蛊毒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是要处以极刑的。官府对于施蛊者的处罚也极其残忍。据说在明清时期,抓住草鬼婆后,要将她们身体埋入地下,只露出头部在外,然后在草鬼婆的头部浇上蜡汁,点燃后焚烧。当然现在草鬼婆是不会受到这样的酷刑了,不过她们依然是广受歧视。如果有人被认定身上有蛊,就会名誉扫地,受尽非难,人们会自动与她们断绝往来,甚至连亲友都不敢与草鬼婆接触。所以她们精神上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在很多的偏远地区,现在还是谈蛊色变,村寨中是不允许草鬼婆入住的,她们一般都会被赶出人群的聚居区,孤独终老。所以草鬼婆大多性格孤僻,举止怪异。总来的来说,她们是一群既可恨又可怜的女人。

这样看来,李军明被下蛊的判断基本上可以确立了。而给李军明下蛊的那个女人,一开始就已经明确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只是李军明把“草鬼婆”这三个字当了她的名字罢了。如果李军明提前知道了草鬼婆就是蛊婆的话,恐怕他也不敢在那个女人家里吃饭了。

想到这我又翻开了另一本《古术奇说》,这本书对于蛊术的记载更加详细。蛊术其实就是一种巫术,起源于远古时期,它的存在与我的先天八卦占卜术基本上是同一个时期。虽然过去的历朝历代都制定了对巫术使用者的严厉惩罚制度,但他们还是悄悄的流传了下来。而且远古就出现的巫术又发展出很多分支,甚至形成了派系,比较有名的巫术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名字,比如,湘西的蛊术,茅山道士的法术,南洋的降头术,还有云贵一代的飞药。

在《岭南卫生方》中有制蛊的记载: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自相残食,经年后,视其独存者,便为蛊。

而《隋书地理志》中记载: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

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中,虫四部集解引唐代的陈藏器原话说:“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

这些史料中都记载了制蛊的方法。简单的说,制蛊就是,把各种毒虫,毒兽放在一个密闭的容器里,让它们自相残杀,一年以后再次打开,存活下来的那个就是蛊了。不过蛊的种类有很多,比如蛇蛊,蚕蛊,蜈蚣蛊,蜘蛛蛊,泥鳅蛊,等等。蛊的分类不同,功效也各有不同。但总之制蛊都是为了害人。

《古术奇说》里记载,制蛊完成后,就要放蛊害人了,如果长期不放蛊出去,蛊就会反噬其身,也就是说蛊会攻击制蛊者本人。所以说一但制蛊,终身都要被蛊牵制。必须时常放蛊出去害人,才能保证制蛊者本身不受伤害。这也正是为什么草鬼婆倍受排斥的原因。传说草鬼婆放蛊害一次人,可以保证自己一年不受伤害。害一次自己的亲人,可以保证自己三年不受伤害,这也正是为什么连亲友都不敢与她们接触的原因。所以大多数的草鬼婆是没有男人敢和她们结婚的,于是草鬼婆只能自己用蛊来找男人。她们见到中意的男人,就会偷偷给他们下蛊,当蛊毒发作后,男人痛苦难当,就会回去求草鬼婆给他们解药。当然草鬼婆是不会完全替他们解除蛊毒的,她们只是暂时缓解被下蛊者的痛苦,以便长期控制他们。所以一但中了蛊毒,很多人都会为了活命,而选择留在草鬼婆的身边。

至于放蛊的方法记载中说,新手用蛊,是把蛊晒干,做成粉末状,藏于指甲内,用来接触食物时方便下蛊。高手用蛊时,只须意念就可以将蛊任意驱使,而且高手炼成的蛊,变幻莫测,可大可小,可无影无形,她们只须心念一动,便可以把蛊毒施在任何人身上。

读到这里,种种迹象都表明李军明就是中了蛊术的蛊毒,而那个自称草鬼婆的女人,孤僻,怪异,独自一人住在村寨外,还有那句“你一定会回来的。”都与书里的描述相符。不过遗憾的是,《中国民俗通鉴》和《古术奇说》中并没有如何解除蛊毒的相关记载。我伸了伸懒腰,无奈的合上书,看了看表才发现,不知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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