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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拥有了也不快乐(4)(1 / 1)

关于大鹏的死,鹏贺是感到奇怪的。关于大鹏的突然死亡,鹏贺是有怀疑的。“好好的一个人,怎么突然说死就死了”。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后来,大鹏的死亡被身在北京登过记的老妻子孙平女士知道了。毕竟他们是拜过堂的夫妻,虽大鹏不辞而别,深深伤害了孙平,但是,孙平还以为他们是夫妻,丈夫有难,做妻子的不能不帮。孙平怎么也不相信,大鹏能突然死亡。她来到兴凯湖市,进入蔡明担保公司,她开始怀疑蔡明。她觉得大鹏之死与蔡明有直接关系。孙平靠北京关系,又从北京找到了一位很出名的律师。并以怀疑罪将蔡明告上了法庭。兴凯湖市某区法院接受了此案。一个月后,蔡明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孙平回到了北京,心里出了一口长长的冤气。

鹏贺并未弄明大鹏死因。鹏贺不怪大鹏。鹏贺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和大鹏坐在一起喝它个一醉方休,解除以前的恩恩怨怨。把以前的一切不愉快都一笔勾销。没有想到,现在,他死了。鹏贺很关心大鹏的死因,他已经感觉到这里一定有问题。但自己又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他也曾经怀疑过蔡明,可蔡明靠着以前的情人,市里的老领导的关系,他没有权利动她,去查她,她只有检察院去查了。现在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没有竞争对手的鹏贺,总觉得还应当干点什么。教育集团成立了董事会,他任董事长,闲暇之余,他就读书看报。那天,鹏贺接到汤杰来的电话,她刚从美国回来,想请鹏贺吃饭。“从国外回来,我应当给你接风”,鹏贺说。鹏贺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席间,鹏贺突然有个想开大酒店的想法。汤杰很赞成,并表示愿意入股,成为第二大股东,鹏贺非常高兴。汤杰是鹏贺当年资助的大学生。后来留学美国成了人才,但没有忘记鹏贺对他的帮助。

经过半年的筹建,鹏贺教育集团所属的一家大酒店开张营业了。一座现代化的三星级大酒店在兴凯湖市挂牌运营了。大酒店一开业就火了起来。各地大款、知名作家、企业家,有的是鹏贺的朋友,有的连鹏贺都不认识,他们大多数是来参观这座大酒店的。鹏贺大酒店开张后,酒店管理是鹏贺一大难题。他反复地琢磨过,酒店虽自己占大股,用自己的人来管理,还是用外人,这一直是鹏贺头疼的问题。最后,他聘请了自己的磕头兄弟陈刚为常务副总经理,全权负责饭店的各项工作。聘请自己的传记记者姜红为形象代言人,并兼大酒店财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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