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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原来我喜欢你(1 / 3)

你知道吗?我被骂哭了。就像被一群蜜蜂不停的蛰了一样,我哭的歇斯底里,夏雪为了帮我出气,还和那个女孩子差点大打出手。

其实那个女孩子说的很对。只是我受不了别人那么说我,就算我一无是处那也是我的事,和别人无关,谁也没有资格评头论足,谁也不行。不然,我……哼,我哭给他看!

每次我哭的时候,夏雪最疼我了。呵呵,看她那么关心我的时候,我暗自窃喜,当然都不敢告诉她,不然他会杀了我的……那天她说我不把王一追我的事情,告诉她她要收拾我,她还不惜用很恶毒的话讽刺我,我受不了了我就装哭,她就屈服了。

呵呵,这招对她最管用了。

喜欢她的男孩子那就不胜枚举了,最有质量的一位就是一个叫周瑜。敢用这个名字,很霸气吧!虽然我历史不好,语文不好,但是我知道古代有一个叫周瑜的大帅哥。

还好,这个男生长的蛮帅的,不然肯定会被随时挖苦的。喜欢夏雪的男孩子都不敢轻举妄动,谁都知道会引起夏雪的铁杆粉丝不满,周瑜那个男生也没有太大胆,只是比其他男生更勇敢一点。他都偷偷给夏雪送了很多玫瑰花了,只是夏雪都当没有这个人,似乎她完全不放在眼里。我喜欢看帅哥,才记住他的。

还有星期五早上,他还给夏雪送了一封情书。夏雪都没有兴趣拆开看,我拆开看的。字写的不是很漂亮,文采也很一般,感情很真挚,我是那么评价的。结果夏雪说,我很适合做中学语文老师,评论的水平就等于背套词的水平。着实把我打击到了,我去,人家怎么语文也能考100分嘛,那么说人家,过分!

我手机里短信除了10086的,大部分都是王一发的。

本来,我根本完全忽略的,可是他一天至少十条以上的短信,让我删短信都删累的时候,我发现他其实是个蛮不错的男孩子,虽然他没有我的王子未然那么帅气,可他真的很用心。睡觉前会说晚安,早上会提醒记得吃早饭,还看天气预报提醒我带伞什么的,我想不到的他都会想到,还蛮细心的。如果,没有我的王子未然,或许我会试着接受他的。

“未然!我爱你!哈哈……”教室外面一群女孩子在大叫,然后轰隆隆的往走廊的另一边走去了。即便是上课时间,我的王子未然还是那么受女生喜欢,这样的喊叫我们班的同学都习以为常了,连老师们也总调侃到这是一味无聊学习生活的调料,没有了还真会不习惯呢。

我越发的觉得我自己是丑小鸭了,是不会变天鹅的。我喜欢的人,太遥远太神圣不可抗拒不可靠近。

我让长长的头发遮住我的侧脸,捂着我的耳朵,这样我就像能躲在我的小小世界,别人就走不进来,我也不用抛头露面。我喜欢听歌听我都听不懂的歌。我的耳机里一直放着周笔畅的《I miss you missing me》。

黑夜里的这座城市灯火璀璨,一盏一盏的路灯因为毛茸茸的光晕格外温柔,交叠桥梁街道奔涌着车辆,屋顶的夜风就像在唱着歌。

我和袁梦悄悄的跑到了我们住的地方的天台。放学回来的时候,袁梦说也想感受下“没”说的那种天台夜景,于是我们不谋而合。到家了,就把书包丢在沙发上,连保姆阿姨做的夜宵也顾不上吃,就往天台跑。

跑楼梯爬了一半,袁梦就说她要累死了,出门时候那种豪情壮志瞬间烟消云散,说想回去不看了。她总对任何事情都没有毅力。她总喜欢放纵自己,她说人活着就应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吃什么吃什么,干嘛非得委屈自己呢。

没有运动细菌细胞的她,满脸的苦涩,就像刚刚吃了一盆苦瓜一样。拖不动她。我们俩就坐在楼道里聊天,休息。

袁梦说,这个星期“没”的文章写的真有意思,原来天台上还活着一群人,一群青春叛逆的人。她还说她喜欢这个星期“没”文章的名字——《叛逆的天台》,好喜欢里面的极具个性的句子,比如——

“……我越发的相信金钱是会改变很多很多的人的,甚至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所有美好……只有错过一些你以为不该不愿错过的人,才会遇到那个不离不弃的厮守者……

喜新厌旧,这是男人和女人最相同的地方……

……我只想在我的天空飞行,与世无争。”

我都没有想到看过一遍以后,袁梦竟然能记住那么多内容。或许这就是“没”的魔力吧。我想这就是袁梦和我都会不约而同的想去天台,看看《叛逆的天台》。

早上的时候,我广播了“没”的这篇文章。无数的女孩子,等在播音室门口等我。她们说,很想知道“没”是谁,她们有多么多么的喜欢他的文字。其实,我多想说,我比你们更痴狂,我比你们更迫切,所以我比你们更沉默。

我也不知道“没”是谁,他在哪儿,他怎么样,但是我知道在一个地方一定能找到他,那就是我的心里。

我和袁梦在楼道休息了很久。然后一起跑到了天台。楼道里的声控灯,有点诡异我承认我有点害怕,可是我假装勇敢,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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