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脚一样,最后的结果他反败为胜,成功把两个女人欺负到了自己身下。
“几天没见‘白金刚’,想他了?”侍在端拉低她的身子,让她躺到自己的臂弯里,问道。
“谁是‘白金刚’?”夜无影没听到两人前面的对话,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招来的那只苍蝇。李木子说他像在塔顶打飞机的‘金刚’,只不过皮肤比金刚白了些,所以就起了这个,他嫌老彼不好听。也是哦,如果后面那个字的音调被读成一声的话,那还不如叫‘白金刚’好听呢。”
夜无影的小拳头落到了侍在端胸脯上,这个家伙,越来越俗了,拿着肉麻当有趣。想当年,她一剪寒梅傲立雪中的青春无敌美少女夜无影,怎么就喜欢上了这个粗俗的小农民呢,就因为他长了一副狗尾巴花儿似的脸?
“你打我干什么?你动手,我就不带你去了。‘白金刚’那人,说实话吧,长得还算不错,我刚才跟把他跟汤姆·克鲁斯作了一个比较,认为他比汤姆·克鲁斯的眼睛小了些,鼻子大了些,嘴唇厚了些,脸长了些,脑袋圆了些,眉毛少了些,耳朵招风了些,其他的都和克鲁斯差不多吧。”
夜无影咯咯笑了起来。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说话方式,你说逗吧,他还装得得这么正经,你说他不逗吧,往往一个包袱抖出来后,能把你笑得前仰后合的。
她怎么会知道,侍在端本不是个爱说笑话的人,也不是幽默感很强的人。之所以变成这样,也许是事业做大,人增强了信心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看透了生活中的某些本质。不高兴吗?人这一辈了,还能有多少时间可以来开心?所以,能开心的时候就开心,能快乐的时候就快乐。
“你不带我去!我就让晓姿收拾你。”夜无影算是看出来了,侍在端谁都可以违背,但他不会违背晓姿,除了在对待身边这些女人的事情上,侍在端也算对刘晓姿言听计从。
“你想干什么去?只想跟我到泽阳玩儿一圈?”侍在端握着夜无影的小手,小手凉凉的,握在手里实在舒服。天气热,侍在端怕热,总想把自己扒得光光的,开开空调,这样才能把身上的温度降下去。夜无影的身子总是凉凉的,夏天躺在她的身边能让人舒服死。
夜无影玩弄着他的手指,一个个掰开,再一个个合上,乐此不疲。
“是啊,我都来了好几天了,一次也没出去,你真没良心,真把我当佣人了?你看看晓姿,整天为这个家忙里忙外的,晚上还得受你欺负。今天晚上晓姿我们俩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