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年已经过去了,该来的事情总是要来,必须面对的人也总是要见面的,不是么?!
“请你把手放下!”飞蓬厌恶的盯着简烈,“我不认识你!请自重!”
“你认得的!我会证明!我知道怎么证明!”说着,简烈拿出了一把铜铸弯刀,刀宽两指长,刀刃獠牙锯齿嗜血,刀背彼岸花开幽然,刀把狼头恶狠威猛。
此刀持在简烈手中,仿若与主人遥相呼应,哐啷啷乍响 ,须臾闪至飞蓬身旁。
飞蓬一记手劈将铜刀打落,刀与他一并呼出狼声咆哮,犹若双狼撕咬,拼杀夺位。硬生生激出灰黑绒毛的飞蓬,狼族本色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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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飞蓬的来历,知其者莫若凤凰烁。
飞蓬他就是蒙乃草原狼族首领。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狼族首领不是简烈么?!
这事就要从他们相遇的时候开始说起了。
往事如同镜头前一幕幕的沙画,幅幅场面栩栩如生,画者从容,观者心动,旧事如沙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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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乃,一年有九个月是皑皑的白雪布天,剩下三个月则是黄沙狂舞。
简烈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外出,需找蒙乃以外更为适合草场生长的种子了。
他是蒙乃第五十六代首领,凭着他一身的腱子肉,赢得了需要力量才能获得的首领地位。
大块头有大智慧
连同那健壮的肌肉一样发达的还有他的大脑。
他知道前五十五代首领依靠老天爷的日子必然终结。用“烧杀抢夺”的手段遵循弱肉强食自然原则终有一死,他需要操控的是一个种族并非一把杀人的工具。
因此,在平原地带早是盛夏的六月,他裹着兽皮缝制的长襟皮袍踏上了又一次需找希望的路。那希望是能够生长在蒙乃的草,让蒙乃名副其实,真正成为富足的草原。但这条路却又是一条孤独的路。没人真心帮助他,让他愈发觉得孤独。
九月的时候开始刮北风,如今已转变成了南风,仍然风大天冷飞沙石动。这样恶劣的自然天气被皮袍阻隔身体之外。但在蒙乃需要注重的不止穿着,因为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食物使处于生物链末端的狼族饥肠辘辘。
所以当简烈遇到他的时候,他在一具死人尸体旁边分食腐肉,简烈并未觉得如何突兀。
只是那一眼便如射穿沙雾的光,带着君临臣尊的威仪,俯身牵住了他。
他想也没想,张嘴就咬在简烈的手腕上,锋利的牙齿刺穿了皮肉,辛辣的血自唇瓣缓缓流入喉咙,仿若是源源不断的力量流入。
他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