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天冲,在这场灾难发生之前我曾是晨海电力大学中的一名在校学生。但现在,我是一个活着的人,更是一个九人小队的队长。
现在我们正前往帝豪山庄,也不知道我们能在那里活多久。对了,我好像忘记介绍我的队员了。
天冲,也就是我自己,21岁,我也就不多做介绍了,还是把时间都留给我的队友吧。
唐龙,26岁,在这场灾难发生之前曾是城市里的一个打工仔,但现在他是我们这个小队中的“智囊”。
曹云凯,28岁,曾经是一名汽车维修工兼健身教练,一身的肌肉看起来很是威武,而他现在则在队伍里充当一名“打手”。
霍达,23岁,曾经是一名在加拿大留学的大学生,酷爱“死神文化”,现在则是小队中的“死神”,掌管着每个人的“生死”。
于金雷,19岁,爱打篮球,也因为篮球而有过一段不太光彩的牢狱生涯,但为人仗义,比较讲兄弟情义。
王梓帛,18岁,曾经是凌波一所重点高中中的一名不良少年,但有着惊人的弹跳力和令人过目不忘的一头蓝色碎发。
唐淼,17岁,之前与王梓帛是同班同学,长相很甜美,现在则担任小队中的“后勤管理员”。
唐志鹏,18岁,曾经与王梓帛都是一所学校里的不良少年,一头亮绿色的头发与他永远苦逼的表情放在一起还真有些“相映成趣”。
杨拓,23岁,之前是晨海市里医院中的一名医生,他是我们在路上刚刚遇到的,因为他的职业可以给我们提供莫大的帮助。他那胖胖的身材看上去很是开爱,而且他名字的谐音也很有趣。
这就是现在我的小队中所有的成员,我希望他们不会在我当队长的时候意外死去。当然,这也只是希望罢了。
现在车子就要离开市区了,不知道我们还能否安全地到达那个帝豪山庄。
曹云凯指着车子侧面的两名丧尸问道:“那边有两名丧尸,用不用下车把它们干掉?”
“不用,现在它们对我们还谈不上威胁,费那力气干嘛?”我有些不耐烦的答道,好看的小说:。
其实我不让曹云凯下车干掉他们的原因还有一个:因为那两名丧尸正在啃食一具无头尸体,而那具尸体在活着的时候有一个名字——杜文皓。
算了,这件事不提也罢,免得影响心情。
“前面应该有一个大型超市,咱们去采购点食物。”
“你不是说你之前没有来过凌波吗?那你怎么知道前面有一家超市?”唐龙笑道。
“这……这是霍达告诉我的。”
此时我很尴尬,只好避开唐龙的目光,然后看向车外,好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忘记了说,我们现在九个人,分乘两辆车。我与唐龙、曹云凯、杨拓坐在我们之前的那辆丰田r**4里,剩下的人则都坐在一辆加长面包车里。而所在的这辆车在前面开路,所以当我这辆车停下来后,后面的面包车自然停了下来。
“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然后进超市!采购!”
“用不用每个人都带一个强光手电”霍达问道。
“一人一个普通手电就行,强光手电这时候用太浪费了!”
由于我们之前在路上遇到了一个五金店,所以在里面拿了很多东西,其中就有半箱强光手电和半箱普通手电。
“一会儿三个人一组,每组拿两个推车,尽量挑热量大的食物拿,然后每组都要提两箱矿泉水。下面我分一下组。唐龙、于金雷和我是第一组;霍达、王梓帛、唐淼是第二组;曹云凯、唐志鹏、杨拓是第三组。大家在超市里都要小心脚下,而且要时刻保持警惕,听懂了的话,就现在就超市。”
在我们的这个小组里,唐龙负责勘察情况和开路,我和于金雷则负责挑选食物。
当我正要从货架上拿些蛋糕时,于金雷却突然制止了我。
“别拿这种东西,这种东西不当饱,而且还占地方,还是多拿些面包、饼干之类的吧!”
“你们两个别磨磨蹭蹭的了!快点,这里太黑了,很难看见丧尸!”
唐龙话音未落,超市的另一边就传来了一声刺耳的惨叫。
“怎么回事?”
“别问了,先过去看看再说!”
当我们到达那里之后,才发现一切都已经太迟了——唐志鹏被一名丧尸压在了身下,而那名丧尸正在用力地撕咬着,唐志鹏的后背和手臂上都已经缺了好几块肉了。
他身上的那名丧尸见旁边还有其他活人,便放弃了唐志鹏,缓缓站起,向我走来,但唐龙却没有给他机会,立刻用弩箭贯穿了他的脑袋。
“救救我……我……我不要死!救救我!”唐志鹏哀嚎道。
“霍达,这应该是你的活吧?”
我面无表情地说道,因为我早已见惯了这种场面。
“噗嗤!”
一把匕首应声刺入了唐志鹏的太阳穴,这应该是霍达第二次充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