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府开支,抵制袁世凯停兑令,支持民族经济发展,组织爱国华侨支援国内抗战等方面作了很多工作。
1935年4月间,国民政府再次修订中国银行条例,导致中国银行的实际控制权事实落入四大家族中,成了官僚资本主义聚敛财富的工具。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中国银行。原总管理处随民国政府迁往台湾,至1960年在台重新开业。在台机构部门于1971年改名为中国国际商业银行(internationalmercialbankofchina),2006年8月间和台湾交通银行(chiaotungbank)合并为兆丰国际商业银行(megainternationalmercialbank)。留置大陆地区的各分支机构部门收归国有,继续以中国银行行名营业存续。
社会主义时期
1950年4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划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
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中国银行条例》,明确中国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许的外汇专业银行。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银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的一个职能部门,利用信贷、结算、汇率等多种手段促进对外贸易事业发展,使国家外汇收入不断增加;积极参加反对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