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
前一日,自己展示完毕,妈妈久等,不见玉梅,便差人去寻,这是自己始料不及的,总以为,玉梅不来就当是弃权, 妈妈就会让自己胜出,成为五位小姐中的一员。
不久,吴婶抱着昏迷的玉梅出来。
然后妈妈调查此事,好好的柴房怎么会着火?无人回答。
到了第二日,妈妈就知道了,定是玉梅醒了,将此事告知妈妈,因为知道这件事的只有玉梅与自己,自己没说,那自然是玉梅说的。
妈妈上前便是一巴掌,后来便是罚跪。
谁让自己把她给伤了,那可是花钱买的。虽说只有150文,可东西到手后,就不值这个价了。
玉梅虽然胖了点,好在皮肤白皙,虽说不是双眼皮,但那单凤眼能如此有神,如此水灵,长大后定是美人一个。
妈妈定是看出了这一点。如果不是玉梅出事,看来做小姐的就是玉梅,妈妈喜欢玉梅多过自己。
要不,怎么比赛还要等玉梅。这样想着,自己并不后悔。一身病痛得来一门手艺,这太值了。
当时,妈妈确实是这么想的,哪怕天生废才,但好在五官长得好,也能卖个好价钱。
现在,被弄成这样,只能当一个粗使丫鬟,平白少了一份赎金,怎么能不气人?
被罚跪倒没什么,可惜老天爷与梅香开了个玩笑,到了后半夜竟然下起雨来了。
淋了一夜的雨,便得了风寒,后来虽然病好了,却落下了病根。每逢雨天,那头就会锥心地痛,且无药可医。一想到这病,梅香就气不打一处。
自己弄成这样,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位,风光无线的家伙。
“我做了什么了。你的脸是自己故意弄的,还诬陷我。让我背了这么多年的黑锅。” 一想到玉梅还好好的,自己被她所利用,得了头痛病。想到那痛楚,对玉梅的恨又加了几分。
公元九七七年,成都一带闹饥荒,当时,梅香才10岁,她原名项菊,父母托表叔带她出了村,说是卖人做个丫鬟什么的。想着与亲人离别,项菊哭着叫着不愿意分开。
“难道想一家人一起死吗?你卖到大户人家,吃喝自是不愁,我们有了银两,也不至于饿死。这岂不比抱着一块死强多了。”父亲的这番话时常在耳边响起,六年了,不知道父母可还健在。
那时,以为分别是暂时的,知道是在谁家做工,父母还可以来探望。谁知,有此变故。
项菊小小年纪,心智却比同龄人大,心想,虽然与家人分离,好在比家里强,至少饿不死人。她再也不想过饿肚子的日子,想着来到大户人家吃得饱,穿得暖。也就乖巧地跟来啦。
来到开封快半个月了,马上过年了,也记不得找了多少户,可没有一户想买她的。
项菊年纪本就小,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自然是很瘦弱。
如果买了10岁的娃, 养活到可以干活,还需要多少食粮,自然喜欢那些年长的,身体结实的。
表叔身上所带的盘缠也悉数用光,带了个拖油瓶,就多了一份吃食。就产生急卖的念头,反正有人收了她便是好。
有一日,一位米行陈老板,年纪在三十来岁,长长的胡子,娶了夫了多年却膝下无子,早想买个丫头生个孩子什么的。
附近找了近半年,也没找到合适的。今日见了项菊,便想买回家养两年,再做个填房生个小娃,岂不美哉。表叔正发愁,如此好事,自是欢喜。
任凭她如何吵着嚷着,结果依然没有变。
她以一贯的价格卖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