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生孩子。
要是叶枚也这么干,民政局都成她家茶餐厅了,离婚证岂不是也堆上房顶了。
至今,品尝了无数男人的叶枚终于遇到了一名令她心甘情愿、屈尊降贵的男人!
星期五傍晚7点,我忙中偷闲的在窗口望见她穿着红色紧身齐臀小短裙,每迈一步,都春光乍现,开心的带回一名貌似20岁的金发少年。
少年有着天真无邪的梦幻笑容。
呸!口误,什么少年,能跟叶枚回来的全是淫/荡之极的臭男人,还是个十足的贱男人。
简直比曾小贤还贱!!
不过,话说回来,凡是叶枚带回来的男人,绝无相貌平庸之辈。
我虽才15岁,但也粉丝无数,在我所见过的众多帅哥中,就数这少年最为梦幻惊艳,就连我钟情的雪月都稍差一筹。当然,他的梦幻不在于他的头发有多金黄,而在于他浑身上下隐隐散发着一缕缕金色的光华,宛如天使与上帝的综合。
远远望去,夺人眼球!定睛细瞧,恍如梦境!他的帅是一种凡是女生见到都会忍不住流口水的美,很彻底也很自然!
不过,他的服装穿着十分怪异,似缎非缎的材料,亮白色衣服,黑紫裤子,像某种特定套装又像休闲运动服,金色的护腕与头发的颜色互相交映,像来自外星球的天外来客。
可就算他再帅再耀眼也白瞎了。
既然他愿意和叶枚这种想玩男人想疯了的女人回家,那就绝非什么好东西。不是靠脸吃饭的小白脸,就是卖身为鸭的男/妓。哼!还不是烂白菜一个!就是价格比别人高而已。
在别墅做清洁,我主要负责的任务就是为叶枚带回来的男人们收拾房间。
郁闷!
听听!多恶心的工作,多汗颜的叶枚,竟然公开为自己搞清洁。要不是为了每月3000块钱的薪水,我真想劝她用福尔马林洗澡,保证干净,连死了都一尘不染。
那天晚上,我揉着饿扁的肚子守在隔壁房间目睹叶枚和那少年用餐,等下她招呼我打扫房间。
澳洲大龙虾!
天九翅!
顶级鲍鱼!
燕窝粥!
鱼子酱!
神户牛肉!
妈的,宁玉你要挺住,饿死不当亡国奴!
守着守着,我有个小发现,今日的叶枚一改平时趾高气扬的态度,在金发少年面前装得十分得体到位,几乎可以称之为彬彬有礼。竟然还有点低声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