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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法海收妖(1 / 2)

和大多数大学的新生军训不同,光华大学把军训放在了大二开学之前。8月底的上海骄阳似火,在太阳底下站上几小时军姿,还穿着密不透风的厚实军训服,简直不啻于遭受酷刑,全身上下都浸润在汗水里,每天班里都有十几个女生被热晕,偶尔还有男生支撑不住。苏悯还好,咬牙顶着,她走正步的时候总是同手同脚,于是就成了连队的开心果。

每天军训结束,许多女生都累得没有力气去浴室洗澡,于是水房里就多出了许多直接用自来水冲凉的裸女,这在以往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从来不洗冷水浴的苏悯,也在这个夏天破了例。每天入夜,107室的姑娘们都只剩下卧谈的力气,没一个人再有余力看书。

郑晓雪脸上的黑斑已经变淡了许多,但她的心情却十分灰暗,因为潘誉泽有了新欢。虽然晓雪为潘誉泽割腕、“潘帅”绝情离去的故事传遍了光华大学,但仍旧有大票女生不顾个人安危地追求这个传说中薄情寡恩的男人。除却那段不堪的往事,潘誉泽仍旧是不少女孩心中的完美情人,他是新闻班足球队的队长,最擅长直接把角球罚进球门得分,院系足球赛的时候,男生资源匮乏的新闻班战绩虽然不怎么样,但总是能吸引一大群陌生的啦啦队员。

在众多前赴后继的追求者中,潘誉泽挑选了一个不算出众的女孩,无论样貌还是气质,都远远不及晓雪,但这姑娘赢在性情很好,有种“傻大姐”的亲和力,军训期间天天来给潘誉泽和室友们送雪糕、送可乐,讨人欢心,。

杨羽灵也终于动了芳心。练习军体拳的时候,因为她动作极不协调,为整个连队拖后腿,教官就让动作特别规范的孙凡来一对一教她,孙凡就是和潘誉泽并称新闻班“两大班草”的那位。自从现场见识了潘誉泽的冷血,107室的5位姑娘一致认为阳光爽朗的孙凡才是新闻班最英俊的男生,当然,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都得在郑晓雪不在屋里的时候才能进行。

其实,孙凡教得实在没什么耐心,他是急性子,还大男子主义,完全不懂得怜香惜玉,甚至有时候还会斥责杨羽灵两句,直截了当地说“你怎么这么笨”,火爆脾气的羽灵听不下去,两个人就会拌起嘴来!他们俩吵了和、和了吵,成了新闻班连队的军训一景。绯闻就这样传了起来,隔壁105室的女生甚至来和陶春晓八卦:“不知道杨羽灵这个法海,能不能收服孙凡这个蛇妖!”

“蓝颜祸水”这个论断,至少在潘誉泽和孙凡的身上都得到了验证。孙凡欠下的风流债,并不比潘誉泽更少,陶春晓从男生那边打听到,孙凡高中时就先后有过两任女朋友,第二任是因为两个人在异地上大学才忍痛分手,大一上半学期,孙凡曾经和一个大二的师姐短暂好过,大一下半学期,他追求过一个中文系的才女未果,至于那些追求他、被他拒绝的女生,更是难以尽数,而且,这个孔雀般的男人,说“不”的时候相当不留情面。

春晓绘声绘色地把孙凡的前史在寝室里宣讲,室友们纷纷劝说羽灵不要“引火烧身”,言辞最激烈的当属和羽灵关系最好的孟爽。得到梦中王子的垂青,却陷入以一敌五的窘境,羽灵并没有退缩:“你们以前不是都夸孙凡帅吗?现在怎么全投反对票?你们分裂不分裂啊?”

“帅是客观事实,花心也是客观事实,我们是怕你受伤害呀!”陶春晓义正词严。

闺蜜的作用在于,如果她劝你喜欢一个你有好感的男人,多半会催化你彻底爱上他,如果她劝你不要喜欢一个你有好感的男人,多半会被你当成耳边风。深谙此道的苏悯率先亮起了白旗:“大家别白费唇舌了,她的心思定了,说什么都没用,路是自己选的,自己承担后果就是。”

军训结束,孙凡正式向羽灵告白,羽灵欣然应允。闺蜜们的劝诫成了炮灰,孟爽气得接连几天不理羽灵,整个新闻班也都不看好这段军训恋情。

还有两天就要搬家了,羽灵还在和室友们赌气。每个寝室分在几楼几号,是抽签决定的,那天寝室长夏卿抽完签回来的时候,哭丧着脸,大家就知道坏事了,果然,夏卿抽到了702!

七楼也就只比一楼好点,一楼不仅异常潮湿,还装着栅栏,就像在动物园里生活。住在七楼,带来的可预见后果就是大家的体质都会增强,但也很可能造成姑娘们懒得下楼、纷纷逃课。眼下,七楼直接增加了搬家的劳力成本,大家望着堆积如山的行李发愁,羽灵不失时机地主动示好:“孙凡说,他可以带着室友来帮我们搬家。”

孟爽一脸不屑:“不敢劳烦他,我已经找了高中同学来帮忙了。”

于是,107室的搬家演变成了一道奇观,其他女生寝室都是找一批人来帮一整个寝室搬家,而107的搬家人员都是散兵游勇——杨羽灵的搬运工当然是孙凡,陶春晓的行李是光华大学bbs国际足球版的两个男生来搬的,孟爽找来了一位高中时代仰慕她的男生,来帮郑晓雪搬家的是一位腼腆的杭州同乡,苏悯纠结了又纠结,终于在搬家前夜拨通了萧尧的电话,萧尧犹豫一下,还是答应了,他那天的工作量最大,把苏悯和夏卿两个人的行李扛上了七楼。东西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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