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象一道道霹雳闪电,湘西镇守使督署江大帅亲笔签发的关于农民土地新法令震动了湘西的城镇乡野!
夜色沉沉,暖中带凉的风中散发着微微潮湿的湖水气息。首发
江大帅看看天上月,对身边的杨文君说:“这些讲习所出去的农运骨干工作得很好,没有辜负我们对他们的培养和训练。”
向静雨他们利用农村原来的祠堂、族校,创办夜校。除教识字、教珠算外,还讲三民主义,讲国内外大事。
江大帅常去夜校查看,提出夜校讲课一定要通俗易懂,使农民容易接受,如讲打倒帝国主义就说“打倒洋财东”,这样农民一听就懂。根据他的要求,夜校还借识字向农民灌输一些浅显的道理。如讲“手”、“脚”两个字时,就说:人人都有手脚,可是农民的手脚一年到头不停地劳动,却缺衣少吃;地主有手不劳动,有脚还坐轿子,却吃大鱼大肉,穿绫罗绸缎。他们用这些事实来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
然后又组织农民协会,发展会员。夜校的学员大多成了农协骨干,夜校场所一般也是农协的会址。
不久,这种农协发展到二十多个。
在这个基础上,江大帅亲自发展了常德第一批农民出生的党员。
在湘西,农会作为公开合法的群众组织,经常开展演讲、散发传单、游行示威、检查洋货、禁止销售洋货等活动。这些正是国民革命的一项基本内容。
不过,农民更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切身利益。江大帅也深知这一点。
归结一点,就是“土地”两个字!
农会就是发动群众,查抄大地主、富农的家财和土地,团结中农,扶持贫农。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
江大帅亲自草拟了《中国土地改革实施纪要》,全文16条,其主要内容为以下六个方面:
1、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乡村中在土地改革以前的封建性剥削债务。
2、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公地及其他一切土地,由乡村农会接收,并按乡村全部人口统一平均分配;在分配方法上,实行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
3、乡村农会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并征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分给缺乏这些财产的农民及其他贫民,并分给地主同样的一份,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适当的生产及生活资料。
4、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的营业不受侵犯。
5、土地改革之合法执行机关为“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和区、县、省等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
6、为保证土地改革的实施和人民的民主权利,政府应组织人民法庭,审判及处分一切违抗或破坏本法的罪犯;保障农民及其代表有权利在各种会议上批评、弹劲、撤换、选举政府及农民团体中的一切干部,使土地改革中的一切措施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及意志。
此外,这一文件还对土地、财产及分配中的若干特殊问题,规定了具体处理办法。
在第一届农村工作会议上,江大帅提出了土地革命的总路线即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实现三民主义。
土改中对劣绅和地主恶霸进行无情的批评和镇压,领导和组织农会开展“诉苦清算”对于那些反革命分子要没收他们的财产,个别罪大恶极的要进行公审。
湘西现在到处都是拥护江大帅,拥护“土地改革”的口号,到都都是热情高涨的群众。
杨文君用自己的双眼目睹了农民分得土地喜极而泣的场面,心中激动异常的对江大帅的人说:“民心可用。”
“是。民心可用。”江大帅点点头,却有点高兴不起来。
农会的活动,自然不可避免的会引起土豪劣绅的忌恨。
江大帅往书房走去,边走边想着:“湘西地区数万湘西护法军半年前已经剿灭了,剩下的仅是为数不多的匪首,名义上是三个军,实际上只不过是有官无兵的空架子,这些家伙,在谈判结束后已经藏匿不知去向了。湘西以常德为中心地区的土改正在更深入地开展;不太彻底的村寨正在‘煮夹生饭’,继续深入;未开展的村寨正要开展。老百姓是粮谷入仓,土地还家,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不欢欣鼓舞,到处哼唱着‘万年的铁树开了花,千年的枯枝又发芽’的歌子,后方确是一片升平气象。而部队,正在紧张地练兵……”
江大帅想到这些,感到情况突然,可是,因为作战是他的天职,他的脑子像筛子一样,本能地过滤着所有应该消灭而没被消灭的对象“小鬼子的特务,湘西地方军阀当初留下的警察官吏,大地主,惯匪,这些罪魁祸首,虽然他们的部队已被消灭,但他们自己还没被毁灭,他们是不会甘心情愿灭亡的。他们要挣扎,他们要变天,他们要卷土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