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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狼主春心(一)(1 / 2)

第七十三章狼主春心(一)

金朝(1115-1234年)是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女真族建立的统治中国东北和华北地区的封建王朝。

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在统一女真诸部后,1115年于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区)建都立国,国号大金,改元收国。贞元元年,海陵王完颜亮迁都中都(今北京)。金世宗与金章宗时期,金朝政治文化达到最高峰,然而在金章宗中后期逐渐走下坡。卫绍王完颜永济与金宣宗时期,受到大蒙古国的南侵,被迫迁都汴京(今河南开封)。

金朝作为女真族所建的新兴征服王朝,其部落制度的性质浓厚。初期采取贵族合议的勃极烈制度。后逐渐由二元政治走向单一汉法制度,使金朝的政治机制得以精简而强大。[1]军事方面实行军民合一的猛安谋克制度,日趋强化。

最重要的是完颜阿骨打有着一身惊人的本领和过人的胆识,在北宋皇朝同意割地许和之后,一直励精图治,以图东山再起,一举吞并中原!

这一日,云淡风轻,完颜阿骨打与元帅粘罕外出打猎,两人纵马在郊外疾驰,惊起了一只大野兔,连蹦带跳地窜入了另一片草丛里去了,完颜阿骨打请元帅粘罕射之,粘罕拈弓搭箭,一箭未中,看看大白兔窜入草丛深处,粘罕第二次试射,一箭射中野兔。完颜阿骨打大声叫好,粘罕却为第一次没能命中目标而颇感遗憾。正说间,不提防路边又惊起一头山鹿,完颜阿骨打信心满满,瞥地亲切,一箭射之,正中路边一棵树上,惊飞了一只飞禽,那鹿已不见踪影,完颜阿骨打急了,带着粘罕在草丛里转悠,左转右转还是找不到那只山鹿的影子。

粘罕看看夕阳西下,说道:“狼主,天色已晚,我们回去吧。”

“不,一定要逮住那只山鹿我才走。”

粘罕心里暗忖:狼主真是有心人啊,有主如此,何愁北宋不亡呢?

对着落日余晖,粘罕看着完颜阿骨打的面,一字一句得道:“既狼主有此雅兴,末将愿意舍命陪狼主!尽兴而返。”

完颜阿骨打大笑。

外邦的狼主在性格上远比中原的皇上豪爽洒脱得多了,他们没有中原黄帝那么多的多愁善感和诗词歌赋,但是他们最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他们是实干家,不是空想家,好看的小说:。所以江山早晚落入他们之手,似乎也是冥冥之中已然注定的了。

当下君臣两人紧追不舍,功夫不负有心人,果然在密林深处发现了那只山鹿的踪迹,想必天色已晚,这只山鹿正在找栖息之地,却太迟了,被两个比狼狗更加凶残的人物发现了,

但见完颜阿骨打拈弓搭箭,一箭射翻,却不来取。原来此次捕猎只是为了练手,却不是为了食物。

回去的路上,粘罕说起两次捕猎,都是第二次试射成功,而第一次全失败了,有些懊恼。

这狼主却笑笑说:“打猎好比打仗,多尝试几次定会成功。,重要的是要有毅力和恒心,有此二者,则无敌于天下。”

“狼主准备什么时候再次进犯北宋。”

“秋收后,粮草充足以后再进攻不迟。”

粘罕点头称是。两人赶回狼主的大帐,对坐饮酒。

完颜阿骨打面有忧色,看着酒杯里的酒出神。

粘罕见状,试探性地问:“狼主你有心事?莫非为这秋收以后的战事?”

完颜阿骨打摇了摇头道:“北宋不足虑,早晚是我囊中之物,只是为一个女人。”

“谁?”

“必兰雪青!”

“那可是咱们金邦第一大美女啊!怎么,她不肯答应狼主你的婚事?”

“那还用问,此女倔强,他哥哥更是这金邦第一大勇士,我虽为狼主,也不敢逼婚,正为此事苦恼。”

粘罕:“久闻狼主除了英雄过人之外,就属这风流成性了。这有何难?必兰得重是我属下,我去叫他劝劝他妹妹,此事定能成功,请狼主放心。”

完颜阿骨打点了点头,让粘罕去了。

必兰得重的军营,得重与妹子雪青刚用过晚膳,必兰雪青收拾着碗筷,必兰得重默默伫立于二哥必兰得禄的灵位前。

“大哥,听说狼主又要起兵了,我们去请个先锋,斩了武松,替二哥报仇雪恨。”

必兰得重一闻战事,必斗志昂扬!

“真的?三妹知道狼主要起兵了?”

必兰雪青重重得点了点头,道:“正是!”

“那太好了,几年不打仗,大哥我浑身上下不舒服啊!”

必兰雪青嫣然一笑道:“大哥你就是小妹心中永远的战神啊!”

必兰得重道:“你就是大哥心中最了不起的小妹啊!”

“瞧你说的!”两人相视而笑。

正在兄妹两相谈甚欢之时,小校来报说元帅找必兰得重议事。

“这么晚了,所议何事?”

“不知,只叫我来相请。”

必兰得重去了元帅粘罕的中军帐。

粘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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