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四十多人,论人数还是他们占优势。既然阻止不了这些人去,索性就过去吧。
艾伯特对此也没有什么异议,再这样下去,这些人的脑子里全部都是财宝财宝,人越来越少不说,还有可能将他们全部扯进去。
所有人都拿着可以用的武器,感觉就象去捕获肯定能到手的猎物,紧张、兴奋、高兴。
程千寻脚步却放慢着,让这些人走在前面,她和队友走在人群的中间。
经过野猪群时,她侧头看了看前后距离:“看来野猪还是比较害怕我们。”野猪群是比较靠近瀑布那里,也许并不是因为更害怕谁,而是比较靠近水源罢了。
就那么点地方,走过去花不了半小时,二十分钟左右就基本到了。
瀑布从山顶倾斜而下,山上树木葱绿,上面鸟类众多,此时太阳正盛,却没有海滩上那么炎热,反而瀑布溅起的水随风大老远的飘来,很是湿润舒服。如果来旅游的话,这里也算是山明水秀的好地方,外面还有海。只可惜,大家不是来游玩的。
“那是什么?”有人叫了起来。只见在不远的地方,山腰的边缘地方,又一块黑色的,看上去象是柏油池,还有不少气泡冒出,从泡中判断,里面的黑色液体浓稠异常。
“大约就是野猪和野人身上抹的东西。”
应该也是,抹在身上后,等干了就能刀枪不入。而眼睛不能抹,所以眼睛和嘴里就成了要害,除非有本事一斧子将脖子用斧子劈下来。
瀑布过后。就能看到山洞了,大约可以同时进三人的洞口也不算小了,洞口有藤蔓植物垂挂着。好似异常安静,没有任何野人的踪迹。
在瀑布旁树后,大家都躲躲藏藏地观察着。瀑布下就是一个水塘,水很是清澈,可以直接饮用。水塘很大。一直到他们砍树的山脚下。也是第一次那么距离地看野人所住的洞。
“看~”有人轻声地道。不用叫了,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在靠近洞的水塘边。有一些零散的骨头,白森森的。
“谁去捡几根回来。”程千寻左右看了看,随便指了一个:“你去!”
“我?”这人胆怯起来。
她掏出了枪,这个世界。有枪就有说话权:“尽管去拿,野人出来我就毙了。去呀!”
看对方还一副愿意不愿意的样子。她也不想多花时间:“没有用的人也没必要留着,鲁道夫,我不想浪费子弹!”
“嗯~”鲁道夫表情依旧,开始撩袖子。才将一个袖子撩起来。这人就吓得从树后面出去了。
抖抖索索地拿回来几根骨头,鲁道夫看了看:“是猪骨,没有人骨。”
“那么肯定?”有人轻声嘀咕了。不大相信。立即有人附和:“是啊,这看上去象人的大腿骨。”
鲁道夫一个冷嗤:“要不要当场拆一个人的大腿骨比较一下?死了活的都可以。”这话足够让人住嘴了。如果其他人说,也许不服,但程千寻队里的人说出的话,那真的是敢说就敢做。别说是活拆了大腿骨,就算肋骨照样拆。
艾伯特掏出腰后的手枪,带着几分无奈:“那就走吧!”
树林到洞口只有二三分钟的路,洞很大,从里面传来了阵阵寒风,好似还带着股尸臭味。还真是带感,有点宝藏探险的味道出来了。
巴伦正要往前走,程千寻抬起了手一把就拽住了他。随后下巴往里面一扬:“谁要进去进去呀,不用客气!”只送到洞口,说是去看看,又没说要进洞,凭什么要去送死?
其他人相互看看,最后还是决定先派几个人进去看看。
“给!”程千寻伸出了手,将枪递了过去:“既然来了,当然要全力支持。子弹不多了,除非保命,否则别开枪。”
对方一愣,没想到还给了枪,于是接过了手枪,感谢的话说了好几句。
拿着火把,一个人拿着枪,四个人于是小心翼翼地迈着小步进去了。
洞里很黑,幸好燃烧着火把,能看到四个人的身影越来越远。当他们转弯后,有人忍不住问:“里面有什么?”
但立即被巴伦一个巴掌打了过去,他呵斥道:“干什么呢,惊动野人怎么办?”
野人人数相对来说已经越来越占优势,万一冲出来肉搏,鹿死谁手还不知道,这下不敢有人再叫了。
“啊~”猛听到里面一声喊叫,随后洞里回应响起,顺着风就穿到了洞外:“啊,啊,啊。。。”
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难道是碰到了野人还是什么危险的事情?
只见火光从转弯的地方又渐渐亮了起来,很快四个家伙就跑了出来。
“快让开!”鲁道夫喊道,让开了路。
四个人,尖叫着一路从洞里跑出来,快到洞口时,一个扔掉了火把,和其他三个人一样,发了疯般的用手拍打着全身。
随后在洞口的湿泥地上翻滚了起来,还尖叫着:“蚂蚁,蚂蚁!”
只见他们身上有很多红色的行军蚁,这种蚂蚁一咬就是一块肉、就算没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