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情况说明了居民消费需求与社会保障的关系,也显示了社会福利在整个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位置。目前我国居民最为关切的问题,主要是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现有的社会保险只能解决其中前三个问题,而投入更大、更显在的住房、子女教育问题则不在社会保险的范围之内。不解决后两个问题,居民就不敢敞开消费,内需的扩大也就必然受到局限。我国现在实行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课本费基本都免掉了。但由于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多且更多向高等教育倾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金的捉襟见肘乃至教师工资都拖欠发放,导致乱收费屡禁不止。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尤其是大学阶段的教育开支更大,一个大学生甚至需要全家人省吃俭用才能供养。购买住房对一般老百姓来说,更可能背上一生的债务。而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房源有限,满足不了居民的要求。要解决这两个大众关心的问题,在完成社会保险对城乡居民覆盖的同时,还必须加大国家对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的财政投入,在更广阔的基础上使广大城乡居民后顾无忧,积极消费。
六 平衡区域发展
我国经济社会存在的另外一个结构性问题,是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资源禀赋不同,历史上的发展状况不同,所以区域发展不平衡有其客观因素。不过,应该注意的是,改革开放的这30年来,是我国区域发展差距拉大较快、较多的时期,这种差距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尤其是我国要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和谐社会,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就成为必须突破的问题。此次金融风暴也暴露了我国区域发展尤其是区域经济结构方面的一些问题。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金融风暴也给我们平衡区域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
1.非均衡发展拉大区域差距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历史上,我国经济是广阔的中部地区较为发达,东南沿海、西北西南边疆比较落后。明中叶以来,东部经济逐渐走上繁荣之路,到近代,东部经济之发达已经不让于中部。新中国成立以来,基本上仍然是这样的格局。1952年,我国东、中、西部GDP分别占全国的50.2%,33.7%和16.1%。此后,一直到“文革”结束,这种格局基本上没有改变,1978年,东、中、西部GDP分别占全国的52.6%、31%和16.4%。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这种局面仍然如旧,但差距却进一步拉大了,到2000年,东、中、西部GDP分别占全国的59.4%、27.0%和13.6%,东部上升了6.8个百分点,中部下降了4个百分点,西部下降了2.8个百分点。从人均GDP来看,1978年,东、中、西部分别为457元、310元和251元,东部与中、西部相对差分别为50.6%和82.1%。到2000年,人均GDP东、中、西部分别为10768元、5978元和4606元,东部与中、西部的相对差分别为81.1%和133.8%。从两项数据来看,三大地带经济发展差距在逐步扩大。
再看另一项关系民生的数据。改革开放以来,东部与中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由1978年的60元,扩大到2000年的3133元,扩大了55倍;东部与西部的差距也由38元扩大到2152元,扩大了56倍。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东、中部由1978年的37元扩大到2000年的971元,扩大了26倍;东、西部的差距更由53元扩大到1443元,扩大了31倍。这说明,中部、西部居民的收入与东部的差距在逐渐扩大,也反映了三大地带居民生活水平的较大差距。
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除了区域要素禀赋和历史发展基础的差异外,更主要的是国家政策和体制的倾斜。就是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也给“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提供了体制、政策上的便利条件。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就是采取了一种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这种战略的基本思路是:优先发展东部,以东部的发展带动中部和西部的发展,使生产力及区域经济布局逐步由东向西作梯度推移。
改革开放后我国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非均衡发展造成了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拉大,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和西部地区发展差距的拉大;其次,政策倾斜范围过窄、力度过大、时限过长,实现效率的同时忽视了公平;再次,政策措施不完善,出现区域利益摩擦和冲突、区域经济封锁、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等问题;此外,强调经济增长的同时,忽视了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导致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走了一条“先发展(污染)、后治理”的非可持续发展道路。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许多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共同存在的现象,但区域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会给经济社会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首先,区域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不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诸如区域间出现断层,削弱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支撑力量;区域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加剧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