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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1 / 3)

查账的方法很多,各有各的使用目的和适用性。但是,它们之间并不是相互排斥,而是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无论是查账的一般方法与查账的技术方法之间,还是其各自所包含的方法之间,都有某种内在联系。往往是各种方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或者使用某一种方法又必须依赖于另一种查账方法。所以,在运用查账的各种方法时,必须注意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结合使用。

查账方法按照作用来分,可以划分为查账的基本方法和技术方法两类。查账的基本方法有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和抽查法等。查账的技术方法有检查、观察、询问、函证、分析比较等。下面就详细介绍几种方法:

1.顺查法和逆查法(1)顺查法。

顺查法是按照一笔交易在会计记录中的顺流程序,以确定交易处理是否具有完整的过程。

【例2-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张现金付款原始凭证上收款人签字不全,而这张凭证反映的金额又比较大,若会计记录是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查账人员应运用顺查法检查“其他应收款”有关明细账,直到财务报表上的记录。在核对、审阅、调查的基础上,查清楚这笔业务的来龙去脉,以确定是否有错误或存在弊端。

(2)逆查法。

逆查法是按照一笔交易在会计记录中的逆流程序(由最后的处理步骤至原始单据为止)查核,以确定已入账交易是否正确的过程。

逆查法的检查程序。

2.详查法和抽查法(1)详查法。

详查法是指查账人员对被查单位一定时期内所有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彻底地检查。

通过详查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查清错弊,保证查账的质量。但是由于其工作量大,费时费力费成本,只适用于规模孝业务少,会计资料少的单位。

(2)抽查法。

抽查法即查账人员从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凭证中抽取一部分样本进行审查,用以推断总体有无错弊。如果经过抽查没有发现问题,则对企业其他部分不再进行审查;如果在抽查中发现问题,就应适当扩大抽查范围;如果问题较多或者发现严重问题,则应当改为详查法,彻底查清全部问题。

抽查法效率高,费用低,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如果所选样本不具有代表性,抽查结果不能代表总体特征,容易做出错误的结论。抽查法只适用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比较好,组织机构和管理工作比较健全的企业。同时,对经营规模大、凭证多的企业,如实行详查法确有困难,也可以采用抽查法。

3.审阅法与复核法(1)审阅法。

审阅法指查账人员对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进行详细阅读和审阅。运用审阅法可以查证或者发现被查单位会计资料(发票、单价、凭证、账簿、报表等)有无涂改、计算错误、收支不合理、不合法的会计错误与弊端。

审阅对象审阅内容

对账簿的审阅主要是审阅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对摘要金额以及对应科目进行审查,看是否按规定的方法结账,对应账户是否正确,错误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更改,转页的数字是否一致等。

对财务报表的审阅审阅报表上的数字、项目是否填列齐全,账表数字是否相符,各有关报表上的数字是否相对应,各月数字有无异常 变化。

【例2-2】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在利润表中比上月有所增加,但利润总额却比上月少,不符合增加收入的正常情况。这时通过追查产品销售明细账及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可以明确是否存在故意少记主营业务收入、多记成本、费用等虚假情节。

【例2-3】一张记账凭证,应由填制单位的名称、凭证的名称、填制的日期、凭证编号、所附原始凭证数量、有关经济业务的摘要或说明、应借应贷会计科目名称及金额和会计主管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填制人员的签名等要素组成,审阅时,要看各要素是否都已填列齐全、字迹是否清楚。若有明显违反会计原理或有关制度的情况,则背后可能有隐藏问题的存在。

(2)复核法。

复核法是指查账人员对被查资料进行重复性地验算和验总。

对账簿的复核账簿中所记录的单项发生额之和是否等于发生额合计数;期初余额加减贷方发生额后,是否等于期末发生余额。

对财务报表的复核财务报表中各项目数字之和,是否等于小计、全计或总计数;表中百分比和其他指标的数值是否计算正确。

4.核对法与核实法(1)核对法。

核对法即把会计记录和其他有关记录中相关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据进行对照比较,以确定其是否正确的方法。

账证核对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之间的核对。各账户上的发生额与相应的凭证上的数额应当一致,运用账证核对可以发现登账过程中抄录的差错或弄虚作假等方面的问题。

账账核对包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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