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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1 / 2)

职员舞弊是现在企业经营者最为头痛的事情,谁也不愿意看到自己“后院起火”。我们通过对公司职员舞弊的方式进行调查,列出职员舞弊的一些常见情形。

1.现金收入揩油

现金收入揩油是指企业职员从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盗取一小部分现金的职员舞弊活动。

这一舞弊活动主要发生在那些能接触到现金收入的职员身上。

在小型企业特别是从事零售业务的小型企业中,由于一部分收入是现金收入,而且内部控制较为薄弱,因而,这就为职员进行现金收入的揩油的舞弊提供了机会。

大型企业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收账制度等方面制定了较严密的控制制度,而对不重复发生的非正常经营收入则无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所以,这种不重复发生的非正常经营就常易遭受到现金收入揩油的“侵袭”。

如果大型企业经营零售业务,如开办连锁商店,也易受到现金收入揩油的侵袭,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比所有权单一的小商店更易遭到这种侵袭。因为小商店的店主极其关注现金收入,因为这是自己的钱;而大型企业的连锁店的值班经理则无此种切身利害关系。

不重复发生的非正常经营收入是指:供应商的销售折扣和包装物押金的退回;为企业车辆支付的保险费的无事故返还;小额租金、许可证费、使用费等收入;废料和过剩或报废设备的出售收入。

现金收入揩油舞弊是一种经常发生的职员舞弊行为,防止发生这种舞弊活动的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加强对现金收入的管理和控制,不给任何企图进行舞弊的职员以任何可乘之机。因此,企业经营管理者可以从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方面着手,调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现金收入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是否完备,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不相容职能。

(2)检查是否经常发生收入短缺的事件,如果经常发生,应引起经营者的足够重视。

(3)检查是否存在不重复发生的非正常营业收入的有关凭证,有关的凭证是否完备,收入是否已被人截留。

(4)查证已注销的坏账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已注销的坏账是否已经收回,收回的坏账是否被截留。

(5)查证闲置的土地或建筑物是否已经出租,租金是否已登记入账。

(6)查证销售折扣、折让或现金折扣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和规范,验证销售折扣、折让或现金折扣的金额是否计算正确,是否都已登记入账。

2.伪造职员工资名单伪造职员工资名单,是指虚报职员人数,并把伪造的职员姓名纳入工资系统内发放工资,舞弊职员再以伪装职员的名义以某种方式取得其工资的一种职员舞弊行为。

这些伪造的职员姓名或者是杜撰的,也可以是公司以前的职员,他们可以将这些职员伪造为长期职员、合同工、临时工、甚至钟点工。

伪造工资名单舞弊在职员工作较稳定、对职员控制较为严格的企业较难发生,而在职员流动性强、对职员控制较弱的企业中较易发生。因此,经营者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企业规模。

一般说来,大型企业一般分设人力资源部门、工资部门和职工福利部门,对企业职员的控制也较为严格,因而较难实现这一类型的舞弊;而在小企业,尤其是那些职员流动性快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较易发生伪造职员工资名单的舞弊。因此,经营者应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判断发生这一舞弊的可能性。

(2)企业实有的长期职员人数。

调查企业长期职员的实有人数,并和工资名单上列示的长期职员人数相对照,验证二者是否一致。如果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可能存在伪造工资名单的事实。

(3)企业雇佣临时工、钟点工等情况。

管理者可以调查企业雇用了多少临时工、钟点工;其人数是否和工资名单上的人数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说明存在伪造临时工、钟点工人数的事件。

3.虚列加班时间

虚列加班时间是指通过编报根本不存在的加班时间来计算和获取收入的舞弊手法。这也是一种通过工资系统进行职员舞弊的较常用的方式。

比如,他们可在每天加上几小时,每周末加上8~10小时,并告诉管理者他们不得不加班完成工作。一般管理者虽然对员工的这种行为表示不满,因为他们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完应该做的事情,但是还是会考虑员工辛苦工作应该得到补偿,于是很容易签字;而且这种加班费金额不大,一般不会引起管理者的疑问,不会仔细询问或者检查,往往是看一下申请书就签字。

还可以事先把真正的工作时间记录到卡上,而等到企业领导签完字后,在把工时记录卡交到工资部门之前,偷偷地填上虚列的加班时间;或者直接在工时记录卡上伪造管理者的签名。

虚列加班时间是一种较常见的但并不难控制的职员舞弊行为,经营者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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