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权力引起的通货膨胀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五常按:此文刊登后,本来天天有的建议约束人民币供应量的声浪一下子静寂下来。八十年代后期与九十年代初期,北京公布的通胀数字常有变动。写本文时的九三年五月,中国的通胀率是远高于大家读到的百分之十四的。此文发表后个多月,朱镕基执掌人民银行,几年过去,朱老的政绩比我期望的好得多。我佩服这个人。人民银行于一九九五年转为一家正规的中央银行。】
不久前,中国内地公布近期的通胀数字达百分之十四以上,有急速上升的趋势。这应该不是新闻。一年以来,人民币对港币的市场币值下跌了百分之四十。春江水暖鸭先知,百分之十四的通胀率应该是低估了的。
中国发表通胀数字的那一天,《南华早报》的记者以电话找我访问。我见问题重要,就接受了。翌日该报简略地报道了我说的几个片段,看来很不起眼,但因为我的意见与众不同,引起不少外国传媒的兴趣,于是先后简短地回答了他们一些电话及电视的访问。其后我想,外国的传媒怎样说无关重要,重要的是香港和内地的朋友要知道基本的问题所在。
一般经济学者同意,通货膨胀是货币量增长过多的结果。经过了二十年的货币理论大辩论后,这个结论是一般性地被接受了的。但很不幸,中国的通胀问题却非货币量增长过多那么简单。其基本困难有三点:
其一,在今天,中国还有不少企业是国营的。在某程度上,国家要对这些企业负责--负部分投资、欠债、支付等等之责。对于办得头头是道的国营企业,政府大可置之不理,但不事振作或长期亏损的就成为政府的负荷了。无论怎样说,国营企业从来没有可取的表现,而今天在私营企业大行其道、节节进迫的环境中,国营更显得手忙脚乱了。当然,有了私营企业的参与竞争,不少国营企业发愤图强,其中更有不少以股份制转为私营化的。但在这个从“国”转“私”的过渡期间,政府在某程度上还是要对国营企业负责的。
其二,也是在这过渡期中,中国的官商数之不尽。高官有权力,其子弟因而有向国营银行借钱的本领。我不反对官商的盛行,因为我认为这是经改期间无可避免的。几年前,我曾屡次建议,为了促进改革,中国政府应该给予他们“好处”,以资产换取他们的特权。近两年来,这样的财富大转移一日千里;我担心的是,今天看来,有大权的官商所得的“好处”似乎是无了期的。以适当的产权换取特权是正,但特权必须跟取缔,而政府只应以产权,而不是以借贷权来“交易”的。
其三,中国的“中央”银行是人民银行。历久以来,这银行是一个“出粮”机构,或是一个支付机构,与我们所知的商业银行的性质大为不同。作为一个政府之支付机构,“行”在江湖,身不由己,国营企业的资金不足要支付;地方政府的经费不足要支付;高干或其子弟权大,有所要求,也是要应酬的--更何况国营银行的官员,也可以从中得到“好处”。
在上述的情况下,要控制货币量的增长率,或要控制“银根”,难乎其难也!就算国营银行的主事人深明货币之道,大公无私,他们也要逼为责任而支付,为权力而“应酬”。
很明显,在类似上述的局限条件下,中国现在用的压制通胀办法不是控制“银根”,而是增加价格管制,或约束企业的投资及干部的消费。这是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之举。一九八八至九〇年间,他们用过这些办法了,一败涂地。前车应该是可鉴的吧。
中国的通胀问题不是因为有关的领导人不知道要控制货币的增长率,而是因为要控制也不能够。在今天经济开始欣欣向荣的情况下,他们应该知道:管制价格及消费,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不可取也。他们也应该知道再不能走回头路,而大事改革银行制度,是不可或缺的治本办法,是只争朝夕的事,是识时务之举。
应该怎样做,中国的领导人是清楚明白的。且让我在这里替他们列下一个备忘录吧:
【一】将人民银行的总行改为中央银行,无权“应酬”,无权支付,只有权力控制“银根”。在有严谨可靠的统计数字下,货币量的增长每年不可超过百分之二十。【这个远比先进之邦为高的增长率,用之于大事改革的中国,是可以接受的。】
【二】将所有人民银行的分行,及其他国营银行,改为商业银行--不妨向外资招标认购,赚取他们一大笔钱。
【三】加速国营企业的私营化,使这些企业及地方政府自负盈亏。
【四】从速改善按揭的法例,使商业银行能以按揭及投资的可行性作为借贷的准则,而不受权力借贷的干预。
【五】取消所有外汇管制,因为这管制一日存在,商业银行就会实行官商勾结了。
让我再说一次。控制通胀最可取的办法是控制“银根”--间接或直接地控制货币的增长率,但在目前中国的银行制度下,这点他们难以办到。
中央银行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