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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金融败家术(英法争霸)(2)(1 / 4)

8月,密西西比公司成立,获得密西西比河流域法国贸易特许权、加拿大皮货贸易垄断权,公司每股售价500里弗尔,可以用国债购买(国债实际价格不足面值三分之二)。

1718年12月,通用银行被国有化,更名为皇家银行(Banque Royale),约翰·劳为行长。

1719年,约翰·劳买下了法国皇家造币厂,皇家银行纸币成为法国法定货币。同年,密西西比公司和原印度公司合并成为“新印度公司”(Compagnie des Indes),垄断了法国所有欧洲以外的海外贸易。

这个公司的控股者,是约翰·劳,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了!

印度公司发行5万股股票,每股面值500里弗尔,仍旧可以用国债购买。约翰·劳承诺,每股一年可以获得200里弗尔分红,加上计算股票升值预期,这绝对是一笔价值不菲的投资!

提醒一下,约翰·劳的股票可是相当于国家信誉!

为了买到印度公司股票,达官贵人围住了约翰·劳的家,为了等候约翰·劳许多人开始在他家附近租房,据说,约翰·劳家附近的房租都因此上涨了10倍。

各种消息不胫而走。

有人说,约翰·劳家附近的一个鞋匠每天为前来购买股票的人提供纸笔,每天能赚200里弗尔;

有人说,一个驼子把后背出租给投机者当书桌,也收益不菲;

甚至有人说,摄政王找不到人陪伴自己的公主,因为贵妇人都跑到约翰·劳家来买股票了……

实际情况是,印度公司开盘价格从不足1000里弗尔一路飙升到超过20000里弗尔,看情况,还会继续飙升……

法国,疯狂了!

约翰·劳的金融传奇2:密西西比泡沫

每当看到这段历史,我都惊讶于约翰·劳的金融天分。作为一个经济学人,我羡慕他的成就和经历:不但是当代经济学先知,在学术上开山立派,而且,得到了实践自己学术思想的机会。其实,约翰·劳设计的金融体系并没有过多错误。如果非要说错,他确实不应该选择股票作为回购手段,更不应该炒作密西西比泡沫。

暴富的人们开始挥霍金钱,平时遥不可及的珠宝已经成为大路货,唯有印度公司的股票,千金难求。大家都知道,拿到了印度公司股票,就等于获得了印钞机。即使对普通人,这也是一个难得的新时代:一年内工匠的工资翻了4倍,失业消失了,新的住房拔地而起--每一个人都将变成富人……

股票不断升值,也给了约翰·劳充分的资金来源和信心。

在约翰·劳主导下,印度公司在1719年9~12月增发30万股,每股面值5000里弗尔,资金用途是偿还30亿里弗尔法国国债。募股的原因,是印度公司在密西西比购买了很多土地,那里有着丰富的金矿资源,获得募股资金后,印度公司的收益将成倍上升。

以上内容,纯属虚构。

可以这样猜测,约翰·劳的想法是通过皇家银行发行纸币解决财政危机,再通过卖出印度公司股票回购货币,这样流通的货币就不会增多,也就不会有通货膨胀。这跟现代中央银行并无二致,不过是一个回购国债,一个回购股票。

问题是,国债和股票,不一样。

无论如何炒作国债,都不会偏离本金太高,股票,就不行了。印度公司股票被炒作得实在太高了,最后,已经完全是投机。如果泡沫破灭,皇家银行将无法通过发行股票回购货币。

刚才说过,密西西比的故事,是忽悠,印度公司根本没有约翰·劳吹嘘的收益。虽然国库券也没什么实体经济支撑,但国债利率很低,中央银行可以承受。股票本身就是投机性金融产品,交易市场上的人多为资本利得而非红利,当股票价格不能维持收益时,泡沫会破灭,届时将失去回购货币手段,而流通中的货币足以击垮皇家银行。

约翰·劳注定是这场游戏的输家。

1720年,约翰·劳的事业如日中天,王室宣布由他出任法国财政大臣,这位当年的杀人犯、越狱犯声誉在法国也达到了巅峰。据说一名贵妇人曾为见他一面故意制造马车交通事故,颇类似于今天为了追女孩在大街上用自行车撞人。

物极,必反。

尽管人们对所谓的密西西比黄金充满了信心,但忽悠毕竟是忽悠,股价不可能无限上升,泡沫总有破灭的那一天。

1720年1月,一位政坛当红人物孔蒂亲王希望以低价买入一批印度公司股票,同时,希望自己介入印度公司经营。

说白了,这位亲王就是抢劫。无理要求,当然被约翰·劳拒绝。结果,亲王一怒之下弄来三车(四轮马车)纸币,要求约翰·劳兑付黄金。

尽管皇家银行兑换了这几车纸币,单纯这一件事也远远不能冲垮皇家银行和印度公司。但是,这件事提醒人们,纸币和股票毕竟不是金银,它就真这么值钱?

精明的先知先觉者开始兑换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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