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雅典娜的光芒便不再神圣,因为,战士的责任不再是公民的义务。当神的光环对雅典人失去约束,雅典便迅速蜕变为一个蝇营狗苟之所,加之战后雅典城曾流行瘟疫,及时行乐就成为雅典公民的一种时尚。
无论雅典对斯巴达的战争是否正义,公民这种道德蜕变给雅典带来了永久的伤害。随着公民这种城邦荣誉感的消失,战争决策规则很快也被破坏,公民之间的妥协、退让能力逐步弱化,战争决策机构往往蜕变为各级公民争吵的场所。在西西里决战之前,雅典当局居然诏令最高统帅回城受审,直接导致主将临阵叛逃,最终输掉了西西里战争。
雇佣军没能抵挡住斯巴达巨盾方阵,雅典也由于内部分裂损失了海军主力,最终丧失称霸希腊的实力。尽管战争后期,执政官已经意识到战争和海事活动导致公民道德沦丧,开始试图以怀柔政策团结盟邦和公民。然而,社会道德沉沦会遵从一种不可逆的棘轮效应,建立一种美德和良好的公民道德需要几代甚至十几代人努力。一旦毁灭,又如何能在数年、数十年内重建?
50年后,失去了光荣与梦想的古希腊文明被罗马铁骑征服,之后,西欧便进入了一个铁血时代……
罗马的债务奴隶
罗马公民服兵役,并非有先进的社会责任意识,战争是古罗马公民最主要的财富来源,只有战士才能发财。因为,罗马人发家致富的途径比较特殊--抢劫。在战士的脑子里,战争就是发财。
据说公元前509年,罗马人废除了氏族首领制度(即“王”,所谓“王政”),奠基共和。由此,古罗马和雅典一样,在神坛上被很多人顶礼膜拜,成为共和民主的祖先。
这种想法是相当无聊的。
如果把罗马民主共和制搬到美国,会被人骂死的:既没有人人平等,更不会天赋人权,甚至大多数人都不是公民,而是奴隶。把“雅典-罗马”说成西方当代民主的祖先,颇类似于阿Q老兄大言不惭“老子祖上曾经阔过”。
公元前509年确实是罗马共和国的开端,其实这一年也仅是推翻了罗马原始氏族统治。之后,这座从七个山丘家底发展起来的城邦实在太小,贵族没有绝对优势,于是也就建立了一种凡事商量着来的体制。
与雅典公民类似,古罗马共和国也按财产将公民划为5个等级,不是每个公民都有相同的权力,财产多的公民权力大。还有一条,财产多的公民义务也重。比如兵役,随着公民等级下降,服兵役的人数也逐渐减少。
罗马公民服兵役,并非有先进的社会责任意识,战争是古罗马公民最主要的财富来源,只有战士才能发财。因为,罗马人发家致富的途径比较特殊--抢劫。在战士的脑子里,战争就是发财。
没仗打,没财发,这也是一种相对公平的权责体制。
有人说:富人可以雇佣穷人去拼命,抢回来的财富和奴隶属于富人,好不容易有这么多钱,应该先享受,打仗搞不好可是要出人命的。
在赤裸裸的抢劫中,最稀缺的资源是暴力,如同今天你很缺钱一样。谁拥有暴力,谁就可以占有财富。
所以,雇人抢劫是绝对不行的,能抢来,就不会给你!
怎么样才能拥有暴力呢?
很简单,你得先有钱。
古罗马战士需要自带装备。出身于平民的农夫叫做“枪兵”,类似于“帝国时代”里的“长戟兵”,就是拿着一根标枪,还是变卖家当才换来的;贵族战士叫做“殿兵”,武器是重标枪、大盾和高卢长剑。
这些东西,没钱你是绝对弄不来的。
没钱,就只能当枪兵。
枪兵的职责,是在第一线当靶子,扰乱敌人队形,被杀;殿兵的职责,是躲在枪兵后面击溃敌人,杀完人再抢劫。
枪兵没有战功,意味着没抢到钱、土地和奴隶,只好回家继续种地。很多平民背负着发财的梦想走向战场,回来的时候却背了一屁股债。罗马债主显然不够厚道,完全没有意识到平民战士除了没发财外,最起码给罗马军队捧了人场,他们将债务平民,当然也是战士变卖为奴隶,甚至卖到外邦(这个场景在雅典“六一农”中依稀曾见)。
平民很愤怒,比愤怒更骇人的是这些平民都是真刀真枪在战场上拼过命的,结果是很多平民选择了与债主同归于尽。
这很不利于社会稳定,可以断定。
公元前494年,当时古罗马的头--执政官叫做塞维利乌斯,他颁布了一个法令:禁止债主扣押平民战士为奴隶,也不准占有他们的土地。虽然塞维利乌斯没有废除平民战士债务,但这个命令真执行下来,估计没什么人会还债了。大家心知肚明,历任执政官对此都不是很认真,不过,起码在名义上没有人敢不承认这个法令,也算是给平民战士一个精神鼓励奖。
公元前4世纪中期,罗马共和国开始与迦太基死磕,但就在战时,罗马新任执政官克劳狄乌斯居然公开拒绝执行这个法令。公民战士愤怒了--我拼命来打仗,你却在背后黑人,名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