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收资本的核算
(1)实收资本的概念。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最基本条件。企业筹集的所有者投资,形成实收资本,这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资金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合同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实际资本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有货币奖金投资,也有非货币奖金投资,如固定资产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还可用于无形资产投资。
(2)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
投资人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个人或者外方,也无论是对哪种组织形式的企业进行投资,其投资从形式上看,都可以分为货币投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因此,实收资本的核算也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
①接受货币投资。
当企业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进行投资时,由于不存在投资计价的问题,投多少钱就记多少钱,所以账务处理一般比较简单。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货币资金数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
【例】甲公司成立初期,乙公司投入甲公司20万元现金,甲公司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乙公司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现金。
贷:实收资本。
股份公司按溢价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货币资金中,相当于面值的部分作为股本入账,超过面值的部分为股本溢价,应在“资本公积”账户中核算。
②接受实物投资。
投资者投入的如果是原材料、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实物,应该依据投资各方经过协商所确认的数额对投入的实物进行计价,然后计入有关的账户。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以合资方式组建丙公司,甲公司在组建丙公司后,结束其所有的经营,并将原有厂房设备作为对丙公司的投资,厂房设备的原值为2000000元,累计折旧账户余额为300000元,经过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确认厂房设备的价值为1800000元。乙公司投入价值150000元的材料,投入设备的原值共计200000元,累计折旧10000元,经评估确认,设备的价值为220000元。 丙公司在收到投资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①收到甲公司投资时: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累计折旧。
②收到乙公司投资时:
借:原材料。
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③接受无形资产投资。如果企业接受投资者的无形资产投资,应按投资双方所确认的价值入账。按规定,对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特殊情况下需要超过20%的,应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例如,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那么无形资产投资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即使是特殊情况下也不应该超过150万元,无形资产在前面我们已经讲过,其中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等。
【例】乙公司接受甲公司以工地使用权投资,该项无形资产经双方确认的价值为1000000元。乙公司所做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所有者投资除了上述货币投资、实物投资以及无形资产投资三种形式外,还可能有一些特殊的形式,这些形式往往与国家投资有关,如减免税转化的投入资本,当企业因重大自然灾害而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纳税有困难时,经省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减免税,减免的数额应作为国家对企业的投入资本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
贷: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的核算
(1)资本公积的来源。
资本公积是企业来源于盈利以外的那部分积累,是企业的“准资本”,它的惟一用途是依法转增资本,不得作为投资利润或股利进行分配。企业按法定程序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变化,并不改变所有者权益的总额,一般也不会改变每一位投资者在所有者权益总额中所占的份额。
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它的增加会直接导致企业净资产的增加,因此,资本公积信息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十分重要。
(2)资本公积的用途。
资本公积从本质上讲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由于我国采用注册资本制度等原因,导致了资本公积的产生。我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
(3)资本溢价的账务处理。
在企业重组并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