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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某个体户开具“大头小尾”普通发票偷税案(2 / 2)

展,普通发票的应用日趋广泛,用量大幅上升,普通发票的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部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受利益驱动,无视国家税法,以税务部门实行定期定额征收为挡箭牌,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进行偷税。税务管理部门对此类纳税人的管理有时停留于表面现象,核定税款的主要依据是其经营门店的大小,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加之开具“大头小尾发票”不易发现、查证效率低、取证困难,部分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的纳税人,就钻不易发现、取证困难、核定的定额偏低以及税务机关对普通发票管理相对簿弱的空档,利用普通发票偷税屡屡得逞。

启示:

一是税务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探索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税收征管办法,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应当经常进行一些深入细致的走访和调查。在核定定额的同时,还要考虑到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特点,例如本案中的被举报人销售的文化办公用品,部分是销售给索要发票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销售给了不要发票的个人,在核定定额时不能仅仅根据其开具发票及门店大小的情况来核定,还应当根据其所处的地段、经销网络等对其销售额进行全面、合理的推算,准确核定应纳税额,对于连续三个月以上超定额补税的双定户则必须重新核定其定额,从源头上遏制利用单联填开发票的手段偷逃国家税款行为的发生,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

二是在普通发票使用的监管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对违规使用发票的行为不能仅靠一次两次的突击检查来规范,而需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一旦发现有该类涉税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惩,在有可能和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随着金税三期的即将上线运行,对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已经可以进行稽核比对,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则应当在税控收款机的推行方面加快步伐。

三是稽查部门要积极探索查证“大头小尾发票”的新方法。该案中,专案组针对被查对象的特点,印制统一的《普通发票协查函》和《发票协查表》,请求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对取得的该个体户的发票全部进行复印并报送备查的方法,有效地解决了查证效率低、取证难的问题。

四是稽查部门对查出的利用单联填开发票等违规使用发票手段偷逃国家税款的问题要加大处罚、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努力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案源提供:平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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