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地区则有于1986年在新加坡成立的海蝶唱片,签约林俊杰、阿杜等知名歌手。
在华语音乐的历史上,著名音乐人、制作人更是大牌云集,如刘家昌(费玉清、刘文正、黄莺莺、凤飞飞、邓丽君、尤雅),小虫(陈淑桦《情关》、李丽芬《爱江山更爱美人》、梅艳芳《亲密爱人》),罗大佑、李宗盛、陈致远、高晓松、张亚东、戴思聪、林夕、黄霑等创造了无数华语音乐经典。2007年6月22日,我在日记里写道:“今天和丰华唱片的罗吉镇面谈。3个小时里,由他带领回到丰华的历史,既兴奋又感伤。”27年过去了,罗吉镇已经不是当初的校园歌手,已经不是当年海山唱片的“金童”。1980年,罗吉镇和李碧华共同演绎《梦的衣裳》专辑,其中的《神话》已成为经典。
我和罗吉镇相逢于北京,此时他的身份是丰华唱片北京总经理。他仍然风度翩翩,偶尔显露的淡淡的忧伤压制着他内心对音乐的热爱。3个小时的谈话让我们彻底忘了谈生意,谈合作。最后临走时他说:“跟你们这样的公司合作放心。”如此的话语总是让我备感惶恐和压力。
3个小时里,罗吉镇讲了很多台湾音乐的故事,尤其是陈致远先生的故事。陈致远很勤奋,在丰华唱片写出了《天天想你》、《一场游戏一场梦》、《哭砂》、《梅花三弄》、《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等500多首好歌。丰华唱片也相继与张雨生、张惠妹、苏芮、林忆莲、张清芳、王杰等歌手签约合作,尤其是张惠妹的6张唱片大卖。
谈到此时,我看到他眼中的光芒和对往昔峥嵘岁月的怀念。在谈到陈致远时,他说,随着年龄的增长,真希望自己能够分享更多他的人生故事和体验。
这突然让我想到真的应该做一个华语音乐纪录片,应该由有心人去台湾采访陈致远这样的人,相信会是留给今后热爱音乐的人和从事音乐事业的人的巨大财富。有一批人,从年轻开始,几十年如一日坚持追梦,追寻自己的音乐人生。他们的人生故事和思考必然丰富多彩而深层有致。他也讲到这30年中,因为盗版的出现,整个唱片产业下跌,原来靠写歌卖歌可以活的音乐人生活无以为继,纷纷转行,有些甚至去开了小火锅店。临别时,我们紧紧握手。你想,除了音乐还有什么能让两个老男人第一次见面就一见如故地谈了3个小时,然后依依惜别呢?我告诉他,如果将来有这个机缘和福分做这个华语音乐人的纪录片时,我一定去找他。
再后来有一天收到罗吉镇的邮件,他说抱歉在合作上拖了这么久,他已经和台湾总部沟通完了,预付的版税大概也就只能谈成这样了。我回信向他表示感谢,并相信他已充分考虑了我们双方的想法,因此无论他谈成什么,我们都会同意。其实这个数字并不大。
再过一些天,又收到他的邮件,说他又特意回台湾和总部沟通,认为在唱片产业由传统唱片向数位时代转型的过程中,应该给予巨鲸这类做正版的公司更多的支持,把钱投在发展用户和广告销售上,和同事们再次沟通最后都决定把预付版税再降低一些。
看到这里,我真的非常感动。有这样做生意的吗?一方说“我相信你会尊重双方的意见,作出考量和决定,无论什么结果我们都会同意”,而另一方却主动说要再降一些。我凝视着看着电脑中这封邮件,看到的是让人温暖的心和期望。感谢你,罗兄。
最先一批签约的独立唱片公司并不知道他们在整个项目中曾是如此重要。在巨鲸和Google的会议上,我们曾多次提起你们。甚至其中一些唱片公司的名字作为法律上的含义被写在巨鲸和Google的合约里。这里有华谊兄弟音乐、华友数码、大国文化、海碟、风潮、亚神、福茂、丰华、中唱、摩登天空、滚石、天娱等。我们感谢你们,中国的乐迷感谢你们,未来也会感谢你们。
是啊!唱片盗版和网络盗版已经严重伤害了唱片产业。无论是否做出好的音乐,很多独立唱片公司面临的都是灭顶之灾。
我经常翻看前“反盗维权联盟”成员为2000年10月8日“反盗维权”大型公益工体演唱会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的照片,他们包括14家唱片公司:索尼、百代、喜洋洋、亚太国际、太合麦田、华纳、普涞、星工场、竹书文化、天中文化、BMG、麒麟童、新乐、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
这14家公司在2000年7月12日签署了《反盗维权声明书》,刘欢、那英、崔健、陈明、孙楠、满文军、罗中旭、满江、田震、林依轮、高枫、朴树、汪峰、张亚东、零点乐队、瘦人乐队、青铜器乐队等40多位签约歌手参加了“反盗维权”的演出。
很多昔日的朋友已杳无音信了。
2006年6月1日,我在CCTV-3的“文化论坛”上看到马东主持采访嘉宾宋柯和中国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
马东问:“说到版权保护,在本国人们总是认为是在说保护外国人吧?”
宋柯的回答让我印象深刻,是我认识他10年来最敬佩的一段话。他说:“美、日、韩文化产业非常发达,同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