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金翰林的心中忽然迸发出一个强烈的愿望,日后他和锦好一定要生几个孩子,不管长的像谁,他或是她都不重要,他们的孩子一定会是天下最可爱,最幸福的孩子。
因为,她一定会是世间最温柔的母亲,就如同对待青哥儿一般,温柔的照顾那个孩子,充满了母性的光芒。
而他,一定会做天下最慈祥的父亲,绝不会依照天朝抱孙不抱子的规矩,他会时时抱着那个孩子,带着孩子骑马,放风筝,做他一切想做的事情,不会硬逼着孩子读书,也不会强迫孩子学武。
只做孩子自个儿喜欢的事情,不求他成才,只要能成人就行了。
春天的时候,会带着孩子飞上枝头,让孩子感受春日的花香;夏日会带着孩子,去河边捞鱼摸虾;秋天,领着孩子们去田野,收获黄灿灿的谷物;冬天,会带着孩子在白皑皑的雪地上,堆出栩栩如生的雪人。
这般想着,他仿佛听见孩子银铃般的笑声,眼前恍惚间,就感受到那些活蹦乱跳的孩子,正朝着他而来。
锦好似是感觉到什么人看着自己,转过头去就瞧见了金翰林的笑颜。
金翰林一向爱笑,不过都是流于表面,像是这般浓郁愉悦的笑容,当真很少见到。
像是感染到他的愉快,锦好目中也流泻出笑容,白玉般的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个轻嘘的手势,垫着脚尖,如同猫儿一般,向金翰林行来,小心翼翼的模样,引得金翰林轻笑连连,很是好笑不止的样子。
锦好笑白了他一眼:“小声点,别吵了四弟。”
金翰林乖乖儿的跟在她的身旁,学着她的样子,垫着脚尖。
这情景,让他想起年少的时候,父亲喜欢喝酒,可是却要时常上山采草药,母亲不同意,父亲就总是趁着母亲熟睡之后,垫着脚尖,偷偷的跑出去喝酒,喝完了,一时半刻也不敢回来,总要在外面吹许久的风,总要将身上的酒气吹干净了,才敢回来。
他那时候有些奇怪,母亲明知道父亲去喝酒,却装作一副不知晓的模样,当时他不明白,可是此刻却有些理解了其中的味道。
二人出了院子,层层叠翠的庭院雅致而宁静,锦好瞧着夕阳西下,还未到用饭的时候,就领着金翰林去了水榭。
水榭边生有玫瑰树,树下多苜蓿,晚风吹拂,夕阳照其花,满鼻子的香气,满目的光华,阳光温如醴,浓如酒,软如缠绵的锦绸,有种安宁和睦的舒适韵味。
玫瑰花开的如火如荼,二人静坐在水榭之中,碧水闪烁的光芒,很是慷慨的,将斜阳的光芒,从花间忽明忽暗的洒落在他们的衣裳上。
空气中糅合着泥土和玫瑰的气息,是女儿家最爱的温润和香甜,锦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那份温润和甜美收进心间,脸上是沉静的表情,夹着美若温软的阳光,像是坠入久远的记忆——前世,她曾亲手在栽种了一棵玫瑰花树,在自个儿的院子中,而今生却因为离开了山谷镇,而错过了这样的闲情逸致。
“三爷果真是雅人,这院子都与众不同。”在京城,玫瑰却不是轻易能见到的,想要栽出这么一片的玫瑰花海,更是难得。
锦好望着那开得灿烂的玫瑰,粉色的,红色的,白色的,美不胜收,应声道:“父亲,一向雅致。”
这水榭曲江碧水,绿柳依依,触目可见,而玫瑰为境,芳香四溢,这等精致,先不说要有强大的财力,更重要的是,要有这么眼光。
显然是看出锦好对玫瑰很是喜爱,金翰林淡笑着站起身子,走到水榭的边,弯腰折下一朵粉色的玫瑰,转身,迎着夕阳,逆着晚风,异常认真,却动作轻柔的插在的锦好的发间。
夕阳下,余辉晚霞铺满了整个天空。
粉色的花,绿色的叶,黑色的发,青色的衣裳,干净淡雅,眉如画,眼如星,肤白如玉,神情恬静。
这般看去,就宛如一副淡墨写意的美人图。
金翰林这么看着,心中忽然生出一种岁月静好的柔情蜜意来,他的唇角溢出笑,清缓,目光却浓暖深情,低声轻叹:“我的好好,真美!”
似衷心的赞同,似甜美的情话,锦好一时间,如同喝了陈年浓香,晕晕的,有些醉了的感觉。
可是心中那残留的不安还不曾离去——就仿佛有什么暴风雨在前面等着他们一般。
美丽的东西,想要拥有,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麻烦,脑中又闪过谢明覃那让人无法看穿分毫的神色,这般宁静致远的岁月,两世所求不过如此吧!
“表哥……”锦好轻轻的开口,透过飘荡着的袅袅青烟,看向金翰林。
金翰林正坐在火炉旁煮水,听闻她的呼唤,抬起眉头,淡笑,挺鼻,薄唇,一贯的清淡优雅,飘逸似仙。
所有到了嘴边的话,忽然都开不口了,自个儿也不能确定的事情,怎么开口跟他说,再说了谢明覃身份高贵,就是告诉了表哥,也不过多一个人烦恼,还是等到事情发生了之后再说。
或许,一切不过是她自个儿庸人自扰,自个儿又不是什么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