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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官办银行(1 / 2)

更新时间:2013-01-21

正是考虑到经济发展的原因,袁肃在一九一三年一月中旬时召开了一次都督府政治工作会议,辖区内八县县长以及所有军事长官全部抵达滦州与会最新章节。这次政治工作会议是继去年七月份召开的政治会议之后有一次大型政府会议。

此次会议与之前一样,将政治工作与军事工作设置为两个会场,只有在特殊议程时才会进行军政联合会议。会议的主题名义上对新的一年政府工作的安排,以及过去一年的政府工作的总结,但实际上还是侧重于辖区内经济发展的稳定和保障。

袁肃首先提出的成立一家官办银行,并以这家官办银行为基准,全面规范辖区内所有官办产业的性质。在此之前他已经与省府取得联系,交谈了关于成立官办银行的细节,而之所以与省府商议,自然是希望能将这个官办银行的资质提高为省级官办单位。

按照他的预想,这家官办银行将由辖区内各县县政府均摊出资,各县县政府所占的股份比例合计百分之四十,此外大都督府再出资占百分之二十股份,省府出资占百分之十股份。剩下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一半用以招募私人财主入股,另外一半则作为储备股票。

官办银行的启动资金为一百万银元,各县县政府一共要出五十万,大都督府只用出十二万,省府则出八万。而官办银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账务调查,每年年底则按照股份来分配盈利。按照袁肃颁布最新的规定,官办产业所有盈利都用作政府财政开支,简单的来说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尽管从清朝开始官办企业的性质皆是如此,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政治**,很多官办企业早已经成了贪污**滋生的摇篮,岂不说办事效率极低,更别说能够将所得盈利真正投入民生建设。而事实上大部分官办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根本没有盈利,其主要原因就是大部分公款被克扣贪污挪用。

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现象,袁肃规定所得盈利按照股份划分,除了民间募股之外,其余各县所分配的盈利必须上缴其中百分之四十到大都督府财政部,剩下的则用作各县之用。而上缴到大都督府的资金,以及大都督府本身所获得资金,将全部用作辖区各个方面投资和各种政策的执行。

对于各县县政府虽然有所异议,毕竟各县参与投资而且还不是小数目,结果不仅要分摊大都督府和省府的股金,而且利益分配时还得再打折扣,实在是有些过分。可是考虑到这是走长线的利益,再者以袁肃大都督干事实的作风,官办银行不仅能稳赚,而且所赚的钱也会反施辖区的建设,理应不会有亏。

退一步说,以袁肃目前手握重权,别说邀请各县入股官办银行,哪怕是强迫各县义务捐赠也是完全可能。

于是各县县长在经过一阵短暂的讨论之后,大家都没有任何异议。

袁肃将官办银行的名字直接定名为“北方发展银行”,既然是官办银行,而且又是省级单位,为了今后能够更好的吸引和开展业务,自然要有一个足够大气的名气。他本人私底下也考虑过,自己所控制的肃业股份有限股份会借这个机会入股银行,慢慢将民间散股都吞并,如此以来,自己将成为这个官办银行的实际掌控人。

在官办银行讨论会议结束之后,袁肃又连续召开了三场官办企业的立规会议。

当然,他一开始是打算直接立法,只是考虑立法的程序更麻烦,而且还要跟各地谘议局打招呼,索性就直接定性为立规。反正在他的推行之下,所有条文规定跟法律不会有任何差别。官办企业的立规目的,就是要严厉规范官办企业的制度,彻底摈弃以前无底洞似的官办单位,尽快向新型官办单位完成过渡。

经过三场会议的讨论,决定大都督府将成立商务部,商务部的职责就是管理辖区之内所有商业机构,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商业政策。除此之外,由商务部起草,经大都督府审查,制订详细的官办单位相关规定。

袁肃还特别强调,所有针对官办企业的规定一律以重典论处,这是他下定决心整顿官办企业的第一步。越是有根深蒂固的恶习,越是要以快刀斩乱麻的姿态处置。

在处理完经济发展的相关问题,袁肃又专门召开会议宣布他将在辖区之内推行全新的户籍制度,以及与户籍制度挂靠的社会保障试行方案。

他要求各县在年前完成人口普查以及颁布新的户口证书,今后所有大都督府颁布的相关政策皆按照户籍制度为基础来执行。

除此之外,他宣布成立公民保障局,由公民保障局推出社会保障保险,而这份社会保障保险则由肃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肃业保险公司负责代办。所谓社会保障保险,自然是与后世的三险五金一样,是一种由政府进行直接补贴的社会保障。

不过按照袁肃的设计,他所推行的社会保障保险暂时分为两个项目,其一是养老保险,其二是教育保险。

养老保险的规定是从业人员只要交足二十年保险金,到五十二岁之后便能享受公民保障局每月提供的养老津贴,保险额固定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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