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破绽,一刀迎面劈开,先是斩开头盔,再是劈开人脸面门,把整个脑袋都差点劈成两半。
另外一个马队的同伴又惊又怒,正要带击,那个壮尼达却已经转过来,找到机会,一枪刺过来,正透过这人的喉咙,这一枪又快又准,十分狠毒,却是将这个马队将士,一枪毙命。
杀死两个,这两个武官十分兴奋,狂呼大吼,在他们的带动下,两个小圈子的清兵士气复振,都是大呼大喝,拼命还击,一时间竟有夺回战场主动的可能。
突然,那个分得拔什库发出了惊天怒吼。
眨眼间,他的脸上和胸前多了好几支帑箭,一支帑箭射中了他的眼睛,把整个眼珠子都射的挤了出来,脸上和身上全部都是鲜血。
浮山帑用的箭矢和清军相同,都是箭头沉重的破甲箭,虽然帑不及强弓射的远,但近距离这么射法,神仙也抵挡不住。
在这个分得拔什库怒吼的时候,马三标冷笑着将手中的长枪送入了对方的身体……当然,还是从背后捅进去的。
一个如此的好汉,死的却是如此不堪,特务处的人十分得意,朱王礼正在赶过来的途中,一见如此,只得叹一口气。
在他叹气的时候,强帑连发,把那个壮尼大也给射成重伤,然后几个特务处的人一起配合,也是把这厮给刺死了。
两个武官一死,加上有弩弓的威胁,所有清兵神思不属,鼓起来的士气也一泄千里,被占有优势的明军或是劈砍,或是戳刺,全部杀死。
马三标和朱王礼也想留一个活口,但就是无马的清军跟役也是挥刀抵抗,势若疯狂,根本没有请求饶命投降的意思。
没有办法,最后只得七八杆长枪一起刺中那个跟役,把个人挑在半空,鲜血淋的众人一头一脸都是。
“鞑子真他娘的勇。”
“悍不畏死啊……”
“赢是赢了,也是好险!”
一群汉子,从山东千里过来,一路上不知道厮杀多少场,尽是有不少积年的悍匪和强悍的响马,但给这些人的震动,却是无与伦比。
三十多个浮山精锐,对付十来个鞑子,其中还有三个没甲胃的跟役辅兵,结果一场好杀,有四个浮山兵当场被杀,还有三个重伤,其中一个胳膊显然是废了,以后也不大可能再上战场了。
其余的人,也是个个有轻伤在身。
突然袭击,又是三比一的对比,这一仗还打成这样,马三标和朱王礼,此时此刻都是相顾骇然!
怪不得,大明王师从万历年到现在,野战万人以上战胜奴军的记录,那是一场也找不着!
往往几万明军,面对人数不及自己一半的东虏兵马,不战自溃,或是一战即溃的记录,当真是比比皆是,一眼看过去,全是心酸血泪。
以往,大家还说是朝中有奸臣,军中也有小人,比如广宁一役的孙得功之流。
若是正面堂堂正正的打,未必谁输谁赢。
但今天这一仗打完,在场的浮山军人心中清楚,他们是遇上了一个以前从未见过的,想象也很难想象的出的最凶恶的敌人。
十几人的前锋哨骑,还不是最精锐的葛礼什贤和摆牙喇营,要是遇上这两营的人,十来人都是和那个分得拔什库或是壮尼大一般的水准,这一仗的结果如何?就算还是能胜,在场的人,能剩下几人?
“厉害,厉害。”马三标沉着脸道:“这里不能久待,鞑兵最晚明天响午就会合围。我们要赶紧带上孙老头一家,赶紧走!”
他正说着,突然脸一松,露出一抹笑来,叫道:“三狗,是你不是?我们在这里。”
“是我,头儿。”
昨天派了一个特务处的小伙子入城,就是这个李三狗,为人十分精细灵活,装成了一个逃难的南方客商模样,混入城内,高阳城中因为没有被合围,城防还不严密,所以他很轻松的就进了城,现在终于也是赶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