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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这么快就完了?没用的男人!(1 / 4)

吃货怎么了?民以食为天,你不是吃货你光合作用,你没事就装装文艺青年站在阳光雨露下,站在瓢泼大雨里,吸收日月精华?

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一定是以自己能成为吃货感到光荣而不是可耻。。

吃货欢快的应允道,“诶!”

霍朗瞥了一眼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手捏兰花的祝小香,也不忌讳,落落大方的说,“我也想吃肉……”

“那你买呗,吃牛排,吃羊排,吃猪排……”

“我想吃人。”

阮阮握着电话微微一怔,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手里握着的马克笔一直在纸上反复的画着圈,“老流氓……”

“去掉前面那个字,后面那个,他想吃肉。”

阮阮继续在纸上画圈,眼看就要把那一个大圆涂成了实心的,才软软的说了一句,“你够不着……”

霍朗稍稍调整了一下站姿,一侧身,险些没撞到祝小香的身上,他怎么悄无声息的就站过来了!

小香手指在他的肩膀上点了点,因为画着长长的眼线,一个简单的微笑都显得孤高冷艳,“我是人,吃我。”

霍朗握住话筒,郑重其事的看了他半饷,“不好意思,我不是吃屎长大的。”

小香冷哼一声,仗着他只有一只手灵活,一把抢过霍朗的电话,虽然没有霍朗高大威猛,但是比霍朗短小精悍,满屋乱窜起来就和练过凌波微步一样,看得人眼花缭乱,一边跑还一边对着电话喊,“啊!阿朗!你好棒!快一点!再用力!FU·CK!啊!我不行了!…… ”霍朗开始撵着抓他,听到最后一句话顿时就停住了。

祝小香站在茶几另一边,举着电话,叹息道,“唉!这么快就完了?没用的男人!有病还不赶快去治!你可真败兴……”说完把电话甩回他的怀里,拎起自己那件与他这碎布装扮相呼应的碎布大衣,像个华贵的乞丐一样,昂首阔步的离开病房。

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呢?

噢,对,看看他是怎么变成杨过的,顺便看看他的雕,再顺便捣个乱,祝小香能改掉他捣乱的毛病,那基本就相当于改掉他妈吃炸鸡的习惯。

霍朗拿起电话,阮阮那边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他沉沉的叫了一声,“阮阮?”

巫阮阮还是很安静。

其实她知道,这可能只是霍朗的朋友的一个无心的恶作剧,可是这个恶作剧却让她再次回到那个她一生难忘的夜晚,她站在自己卧室的门外,听到另一个女人娇媚而迫切的请求。

这感觉就如同她刚刚缝合的伤口,又被人生生拉开,霍朗听不到的,她的呼吸都在微微发着颤,不是恐惧他,是恐惧回忆。

“巫阮阮……”

阮阮深深吸了一口气,应了一声。

聪明如霍朗,瞬间就明白了她想到了什么,一向不屑于找任何理由和借口的他,不得不将这件事解释的透透彻彻明明白白。

虽然阮阮对他说的有关她与前夫的事情并不多,可是从嚣张跋扈的于笑到冷漠无情的前夫,只要不是个睁眼瞎子脖子上举的不是水桶而是脑袋瓜,那都能想到她为何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好看的小说:。

新人从门走入,旧人从阁去,她成为被赶出来的那一个,那一定是因为早就取代了她。一次失败的婚姻,她眼睁睁看着另一个女人抢了她仅有的家,再恋爱,要她听这样的玩笑,或者这根本就不应该叫做玩笑,这是祝小香那个不长脑子的娘娘腔一厢情愿的玩笑,对阮阮来说,这是煎熬。

他一直不喜欢谈借口和理由,是因为他觉得事情一旦追究原因并没有用,当务之急是想出办法解决,好比一个浑身血淋淋的人被送进了医院,医生首当其冲该做的是抢救,而不是听这血肉模糊的躯体给他讲故事。。

所以,尽管他已经开口解释,可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庸医,他没能救阮阮,反而提醒她,是如何伤的这样血肉模糊。想到他的解释只会令阮阮把这事件看的越来越清晰,霍朗的话音渐渐平息,他捏了捏眉心,问,“巫阮阮,你没有我看到的那么坚强,对吗?”

阮阮想了半天,在那个乱作一团的圆圈上画了一个叉,轻声道,“我很好。”

霍朗对着空气无声的点点头,缓声道,“不坚强就别佯装了,你在我面前还要靠演技生活,不累吗?虽然我会很嫌弃,十分嫌弃,那个不好的软弱的你,但是我不会放弃,我真的不会,哪怕你现在完全变成另一幅样子,从喜欢作死到喜欢作人,像安茜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我也不放弃你,我们,是一家人……”

阮阮快速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抽了两张面纸朝洗手间走去,霍朗怎么总是这样?总在她觉得自己好像深陷寒冬的时候,朝她吹过一阵暖暖的春风,让那一地的白雪皑皑瞬间变成了春暖花开,吹的她鼻子眼睛连脑门都阵阵发酸,别人是七窍流血,她却是快要七窍流泪了。

不过,这春风暖归暖,却总也不是柔和的,他是暖如春风,却不是柔如棉絮,就算是暖风,那她的霍总,也是一股霸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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