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市是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大都市,其庞大的城市规模俘获了至少三个卫星城——草市、黑石镇和海蓝埠。
所谓的“卫星城”,并非是正常意义上那种中心城市周边的城市,具体说那并不是城市,而是中海市周边三个附庸区域。每个区域都生活着一群人,一群为中海市服务、为赚取低廉生活费而拼命的人。
“草市,可以理解为草民的区域。但实际上这里杂居者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是中海市周边最为复杂混乱和落后的区域,也是为中海提供最周全服务的功能区域。”
沈青杨整理了一下肮脏不堪的飞鹰夹克,脸上有些疲倦,但还是耐着性子听着眼前这个头发蓬乱的老头子为他讲解中海的“风土人情”。
老家伙是今天早上巧遇的,在街边早餐馆,信息费是一碗稀粥和一碟花生豆。
沈青杨浅笑着点了点头,眉宇间堆上了一层褶皱,看起来完全不像三十几岁的年纪。手中摆弄这那支银色的打火机,不时发出“咔咔”的脆响。
“我在哪能找到瘸子?”沈青杨漫不经心地望着人群稀疏的小街问道。
“这里有不少瘸子!”老头盯着沈青杨手边的精致伏特加酒壶,两眼贪婪,嘴唇有些哆嗦。
早餐是一杯香醇伏特加加上几粒花生米,这种生活沈青杨已经过了好几年,即使到了物资丰足的都市也没能改过来。老头的一举一动都在沈青杨的眼皮下,从心理学角度而言,老家伙想要一杯酒。
一杯酒有可能得到重要的信息,沈青杨当然知道。不过今天他多了个心眼:酒不能乱喝,更不能胡乱施舍!
昨天沈青杨从机场出来便走到这个无名的小街,找了一家便宜的小旅馆,安顿好了出来寻食,便碰到了那个瘸子。瘸子在街角独自饮酒,很惬意,也很自由。
这里的瘸子真多!这是沈青杨对这个污浊的城市最直接的印象,由此可见这里的社会并不安生。以自己的经验判断,所有的瘸子都不是先天的,而是被人打断了腿所致,轻的可以拄着拐杖走,严重的爬都爬不动,不亚于在颁布森林那些受伤的叛军士兵。
瘸子独自饮酒,已经有几分醉意。
沈青杨在走过他的身边时候,腿突然被抱住,耳中传来“呜呜”的怪声,一股刺鼻的臭味混搭着酒气钻进沈青杨的鼻子。
“呜呜……”瘸子不会说话!
沈青杨定在地上,任凭瘸子如何摇晃就是纹丝不动,冷漠的目光盯着那只肮脏的手。
瘸子或许是感到了沈青杨的腿很硬,晃荡一会便松开了,发出令人惊悚的怪笑:“陪我喝酒!”
沈青杨没有时间陪一个素不相识的瘸子喝酒,不过还是点了点头。佣兵的生存法则不同于常人,冷血佣兵更是异类中的异类。沈青杨就是那个异类的佣兵,尽管他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伏特加酒壶中已经没有太多的酒了。沈青杨的眉毛向上一挑:“咱们做个交易,怎么样?”
老家伙依旧舔着嘴唇,盯着沈青杨手中的银质打火机。
“年轻人,或许老家伙可以帮上你一点小忙!”
他才说道“草市”,还有许多信息没有说出来。任何混迹于城市边缘的人都会对所生活的地域极为了解,不管他是个瘸子还是个瞎子。
沈青杨点点头:“我只想找到昨天骗我的那个瘸子!”
沈青杨对中海没有半点感觉,此行目的只想找一个人,还一样东西,而已。任何一座城市都有无数成分复杂的人构成。有一种人最有资格代表这个城市,那就是“边缘人”!昨天骗自己的瘸子和现在这个老家伙一样,都是城市边缘人。
不是被城市边缘化了的人,而是行走在城市边缘的人。他们曾经脑袋削尖往城市里面钻,搞得头破血流后又退缩回城市的边缘。
所以,他们对这座城市充满愤恨,但没有人愿意离开城市,原因有很多,其中一种最另类的,是想看这座城市是如何衰败和没落的,没落到能够容纳他们的程度。
“你能帮我什么忙?”沈青杨立马提高了警惕。
昨夜碰到的那个抱住沈青杨大腿的瘸子要沈青杨帮个小忙,到对面的中餐馆要个菜。是“要”菜,不是“点菜”或是“买菜”。瘸子的要求很刁钻,沈青杨给他“要”了一盘蒜泥猪头肉,外加一壶烧酒。
瘸子很豪爽,要沈青杨陪他喝酒。酒入落寞愁肠,满心愧疚难平。愧疚源自内心深处,班布森林二十七个兄弟尸骨还未寒,愁已经被秋风拧成了鞭子,时刻抽打着沈青杨。
不过沈青杨没有流露出一丝的不悦,与乞丐瘸子对饮缓解了不少郁气。所以喝得多了一些,但没醉。他喝酒从来不醉,即使跟陈晨赌酒也没有醉过。
多而不醉,十分难得。陈晨是沈青杨的生死兄弟,佣兵“勇士队”的副队,班布森林一战死在沈青杨的怀里,鲜血染红了沈青杨的手,兄弟的血,很冷。
“你是个当兵的?”老家伙干笑一下,仍盯着沈青杨手中的酒壶:“这东西很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