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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先秦诸子散文(32)(1 / 4)

墨子作为长期从事过手工艺生产的匠人,在工匠的劳作实践中时时体验着协同劳作的经验,尤其是制车筑墙这类劳动,往往是几十成百甚至成千上万人分工合作,只有当他们将各自的劳动成果组合起来时才能完成复杂浩大的工程。正是在这种协同合作中,劳动者发展出一种互相关怀互相帮助的朴素情感。这种情感较之自耕农尤为突出,墨家不是从农人而是从丁匠中产生,这绝不是偶然的现象。

墨子正是由这种亲身经历的直观感受出发,提炼出他的兼爱理论。同时他将这种个人的体悟上升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救世之道。此外,这种感受也和社会动乱现实的强烈矛盾有直接关系。一方面是下层劳动者在艰辛的劳动中相互关心,并以此作为艰难物质生活中宝贵的精神慰藉,作为他们力量的源泉;另一方面则是贵族统治者在穷奢极欲之际仍然在永不满足地攫取,甚至为了这种私欲不惜大规模地征战杀伐,造成天下大乱。

墨子据此认为,既然“不相爱”而“相贼”是天下祸乱的根源,那么对症的治疗方法当然就应该是反其道而行之:“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几天下祸纂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这种思想方法虽然有简单化之嫌,但却有它的理论依据。墨子说:“今人独知爱其身,不爱人之身,是以不惮举其身以贼人之身”。这就预设了人性是自私的这一观点。但墨子x认为,人性虽然自私,但义是可以转换引导的,而这种转换是以一种对等的性质发生感应:“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

在《兼爱上》当中,墨子提出的“不可以不劝爱人”的“爱”具有一种“自发自律的爱”这种性质,因此,“基本上是有道德本质的”。而到《兼爱中》篇作者提出的“兼相爱,交相利”之法,已经不依靠道德主义的爱,而利用功利主义的爱,由“圣王”的“今行兼”将道德主义的爱发展到政治主义的爱。再到《兼爱下》篇,则进一步将这种政治主义理论化。这种理论化有两个特点:一是把与“兼”的口号相反的概念“别”提了出来,而且把“兼”的逻辑进一步发展了;二是由探讨以谁来维持“天下之利”的兼爱世界这一问题而产生了与权利有关的问题,亦即提出了由“圣王”来行兼的问题(从这一点看,墨子的兼爱论也是与尚同论是相通的)。

在墨子看来,兼爱不仅在理论上是成立的,而且是圣王早巳实行过的:“禹之征有苗也,非以求重富贵,干福禄,乐耳目也。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即此禹兼也。虽子墨子之所谓兼者,于禹求焉!”“文王之兼爱天下之博大也,譬之日月,兼照天下之无有私也,即此文王兼也。虽子墨子之所谓兼者,于文王取法焉。”除了本于古圣贤之外,墨子的兼爱还有一个更高的理论依据,即本之于“天”。《天志》明确指出,“天”是“爱天下之百姓”的,“何以知其兼而爱之?以其兼而有之。何以知其兼而有之?以其兼而食之。”墨子认为,天不仅以阳光雨露滋养万物,而且赏善罚恶,公平无私。所以兼爱就是顺天之意。实际上,这种以天志面目出现的兼爱理论,反映的正是墨子作为平民思想家提出的“民志”。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墨子的兼爱超越了基于血缘关系的儒家仁爱。然而,从更广义的角度上说,尽管孟子曾经猛烈抨击墨子的兼爱主张,实际上在道德政治层面上,兼爱与仁爱都有相通之处。甚至与出世的老庄思想相比,仍有其精神上的契合点。

《墨经》认为,无论宇宙是无法尽的还是能够穷尽的,都不妨碍兼爱天下之人:如果宇宙是“有穷”的,则尽爱“有穷”的广宇之人是可以的;如果宇宙无穷,人充满了这种无穷的宇宙,那么这种无穷就成了可尽的无穷之地,对其中之人讲兼爱,那也是可行的。这样,墨家就通过对论敌更为有力的批驳,深化了自己的观点。

兼爱的主张之所以能使墨学成为了显学,原因不仅仅在于墨子提出了这一理论,更重要的是墨子带领他的弟子在为天下“兴利除害”的行动中光辉地实践了这一理论,从而赢得了天下的由衷赞叹。

墨子的兼爱理论不仅有普遍的要求,同时也提出了对墨家学派的特殊要求。作为普遍要求,兼爱包含人己双方:“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他们相信这种爱会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但把利天下作为自己终生伟大使命的墨者,则必须只求施与不求报答,甚而牺牲自己去拯救他人。帮助人不仅仅做点举手之劳的事,而且要赶紧做;据财分人则要尽其所有;教人则要诲人不倦孜孜不倦。直至救民之疾“赴火蹈刃,死不旋踵”。正是这种大无畏的牺牲精神,使墨家受到天下人的拥戴,以至于连思想学派的论敌也对他们这种精神表示了由衷的欣赏。他们遇到困难与危难的时候,都急切地希望别人伸出援助之手,然而他们自己却认为自私是人类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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