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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先秦诸子散文(5)(1 / 4)

《曾子》对孔子思想理解精深,发展了孔子的孝道,提出“夫孝者,天下之大经”的主张,并身体力行之。早年孔子提出以德为政的思想。孔子说:“通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国格。”曾子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仁政思想,并提出“三至”、“七教”为之服务。

曾子说:“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遵道也”,“众民不以其道治之不可以霸。是故昔者明王内修七教外行三至;七教修焉可以守,三至行焉可以征,七教不修,虽守不固;三至不行,虽征不服。”所谓七教,指“上敬老则下益孝,上顺齿则下益悌,上乐施则下益谅,上亲贤则下择友,上好德则下不隐,上恶贪则下耻争,上强果则下廉耻”;曾子认为“七教”是治民之本。而“三至”则指“至礼不让而天下治,至赏不费而天下之上说,至乐无声则天下之民和”,“明王笃行三至,故天下之君可得而知也,天下之土可得而臣也,天下之民可行而用也。”

《曾子》从个人道德修养为出发点,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旨归,全面继承了孔子的政治伦理思想,对儒家学说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曾子》作为儒家经典,经过科学的研究和总结,它的封建内容将被淘汰,它的具有生命力的内容将保存下来,并且获得新的内容和形式,在新文化中得到体现和发展,这将是《曾予》的命运,也是儒学发展的命运和前景。

《子思》

《子思》为子思及其门徒所作。子思姓孔,字子思,孔子之孙,战国初期思想家,鲁国人。相传子思曾受业于孔子弟子曾子。他一度迁居卫国,又至宋国,晚年才返回鲁国。子思发挥了孔子‘中庸”思想并使之系统化,成为自己学说的核心。他宣传儒家“诚”的道德观念,并视之为世界的本原。后孟子受业于他的门人,全盘接受并进一步发挥了他的学说,从而建立了思孟学派。他一生除授徒外,致力于著述。

《子思》是极富思辨色彩的儒家经典,虽出自子思及其门徒之手,但后人对它有所增损,有所润色。它与孔子的哲学思想体系一脉相承:孔子哲学的出发点,是人道即天道的思维与存在同一性,而它的本源于天道的本体论环节在《子思》中恰恰就表现为天道与人性的一体性,表现为人的中和之道。耍而言之,由天道与人性的一体性到中和之道,由中和之道到“诚”的理论,由“诚”的理论到合外内之道,由合外内之道到复归于中和之道的“天地参”,这就是子思用以阐述和发展孔子哲学思想的理论体系。

子思所谓的天命,实质上是一个唯物主义的天道与其必然表现的统一。这是一个纯粹的天道,就其自身的整体性来说,是老子所谓不可再加规定的“一”,而子思则联系它的主宰天地万物的表现作用,而导入一个对它的普遍界说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天命是天道的必然表现作用,这种表现作用作为规律,就是性。自天道以下的一切都在循其性而动之,而表现之,这就是道。在这里,道与天道有相对的区别,后者指天道的主体 物质本体与其表现作用之为规律的统一,前者指天道作为这个统一性,必然循其固有的表现作用(规律)之为性而动,所以性就是它的活动之道。天道循性而动的活动之道,同时也是人、物的活动之道,人、物循性而动,亦即天道在人、物中循性而动。

天道作为“一”,不能不表现自己,由此散发而为多种规定,二者的统一便是一个性与其活动之道的统一体。灭道的多种规定由此都包含其中了。

子思的这个命题,从本体论上阐明了性道一体的普遍性:而这个性道一体的普遍性,内部也有其不同逻辑层次上的区别与联系。

对孔子说,礼作为人行大法,虽然是仁本身的具体大全,但它与行仁的具体情节相联系,便以“克己复礼”为尺度而转化为一个中庸之道。中庸之道乃孔门最高之道,它制约人行而指向人对人人关系、人物关系中的一切事物的正确认识和处理。但中庸之道出白人的明德之性,是明德之性作为人性的必然表现,子思从人性上阐发了这种必然表现的心理实质,把中庸之道在更深的层次上归结为一个巾和之道。

子思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太平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是子思的中和之道。

他又提出“修道之谓教”。这里所谓“教”,就是实现人的中和之道的根本途径。他认为,把礼法的规范系统化为一种制度系统,作为一种社会伦理制度,加以社会权威化,而成为一种人人必须遵守而不能有所违犯的普遍社会制约性,这就是人类最主要的“修道”。在此基础上随之而来的派生“修道”环节便是:第一,设立社会机制从政治上集中体现社会伦理制度;第二,辅之以各种形式的体现人的社会遗传的教育制度。

所有这些以礼法的规范系统的制度化、社会权威化为基础的“修道”环节的总和,其作用是对社会成员进行礼义上的社会制约和教化,这就是“修道之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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