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夕阳的余晖温柔地抚照着停车场。焦急的脚步踩蹋着地上的尘土,一时打破了余晖的温柔。愤怒的夕阳在被一点点地撕碎。
学姐,学妹,学弟,学长们个个匆匆地从我身边挤过,推过。只有自己一个人无力地托着脚趑趄着。最不愿骑那辆老爷车来学校了,就算是没骑,看着也无力。妈妈说天热,骑车上学会少受“晒刑”。只能当个乖乖女无奈地答应。其实把妈妈的话当借口,也在掩视自己的矛盾。一次次地把车送停车场又送出去。
在学校和寺只有一墙之隔,却难得见得上面。在停车场见面成功率是最高的。所以才愿意当妈妈心中的乖乖女——乘破单车上学。
远远地便认出熟悉而深邃的眼睛。近视太厉害,却不愿天天架个眼镜,遇见熟人用近视当理由;“对不起哦!看不清!”别人认出自己时,搔搔头说出这句话。参加太多的比赛,认识自己的人说多也多,说少却也可以说一个都没有。会跟自己打招呼的人只是想攀得一点光;认识不打招呼的人,眼里迸发的光可以射穿一个人心。
上学就缺少安全感——直到遇到寺。不敢去正视他,其实心里真的想念他到了极至。但是又想起他和舒扬在走廊嬉戏打闹;在经过他们班里时,看见别的女生团团地围着的他的桌子,不时地还传出阵阵的笑声。我又不忍去对他装出一点虚伪的笑。最希望给他的笑是出自这颗至今还深向着他的心!
寺是我一生中喜欢的第二个男生。
第一个男生,明!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但他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他与我只是一刹那的相遇,就像两个不同星球在某时某刻意外地碰撞,洒落下些许闪亮奇妙的流星雨,为世沉中的情侣制造了告白的浪漫。仅此而已,在星空划过之后,一瞬间的奇光划开,就落在了世间,成为陨石。但我们都共同存在过。
有一阵特别失落——为明的离开!开始疯狂地写诗、疯狂地迷恋《遇见》。遇见寺才知道何为“天下何处无芳草”。也许当初喜欢上寺是因为他有明的气质,但后来才渐渐发现,他们一点都不像。寺喜欢写诗,而明却喜欢打篮球。而我喜欢写诗也喜欢打篮球。也许我不应该这样把寺和明做比较。这样觉得无耻。对寺,明也都不公平。
(二)
但是我现在的所有爱都在倾向寺。这是我无法控制的事。一点点的爱一刻刻地注入寺的心海,使他的心海澎湃,也使自己在寺爱露的点滴下,愉快地成长。有人说,恋爱中的女孩最漂亮,因为有爱神在身边细致地为女孩打扮着。
我不漂亮,可是寺说,他喜欢我是因为我可爱。想了好几天,对着镜子照了好几天还是没看出自己有多可爱。倒是个子矮了一点,还加上一张天生的baby face,才觉得永远也长不大的样。
我不想去正视他的,只顾着搬着被夹在两架高档自行车中,而显得格格不入的破单车。最要命的是,那两架高档单车有两个又高又漂亮的主人。我也被夹在她们其中,更显得我有多渺小。我更是不想让寺看到我的这个“狼狈”样。只是余光可以看出,寺为我今天的异常举动而感到诧异。
可能就像在做“猪猪爱得天长地久”测验时,我是B型痴缠小箭猪一样。之前我可能真的太缠寺了。一天不见就如隔三个世纪。后桌小严说我看到寺,就会手舞足蹈,脸上泛红晕。我才发现我在寺身上已经失去太多属于自己个性的东西。可能小严也在喜欢他,才在我们之间挑拔。谁叫寺是校草,有时真希望自己是校花,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她说的也不无道理。这些话,这些测验在同一天发生。好像是老天特意安排一样,想让我在同一天醒悟。可是当真正喜欢一个人到了极度至时,又何清醒可谈呢?
看着寺渐渐离去背影,那个我熟悉而又似乎突然变陌生的背影。渐渐地远去……
等他的身影在人群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时,我才肯骑着单车无力地回家。停车场里也没剩下几个人,都是一些好学生的车子——为了敢上第四节免费的课后补习。原本也想报名的,但又想都已经是年级前五名了,再去贪这一点小便宜,也说不过去吧!其实最重要的是,可以在停车场里见到寺。虽然每一次见面没有说话,但从对方眼里便可以知道对方想说什么了。可是今天似乎有点别扭,因为今天我们连眼里想说的话都没传递给对方。也许是我的错。也是我是活该。
风不大,骑着单车却觉得特别地吃力。我根本无力去踏车。一丝丝清脆的风声从耳边轻轻擦过,一些胡乱的思绪也在全身的血液里传递。一直告诉自己要清醒,要清醒,可是就是清醒不起来。一些乱七八糟的感觉,会集在一起。矛盾愈加强烈……
(三)
回到家,没有像往常一样,和妈说“我回家了”。
不情愿地关上门,无力地趴倒上床上。闭上了眼睛。眼眶突然觉得涩涩,不禁的泪顿时一涌而来。
其实并没有什么,只是今天知道寺心里可能不只是存在自己,还有别人而已。今天只发生这个事情而已。居然可以把我视为千金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