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在地上的小妹妹伸出手,却被阿妈死死抱在怀里,翻上马背死命的逃。我为什么要回头,为什么要看到碗口大的马蹄生生将她的头颅踏进泥土,马背上的人还在丧心病狂地笑?而你现在才要告诉我,每一条生命是珍贵的?”
她眼睛灼灼发亮,分不清是火光还是水色,是愤怒还是悲伤,“你还要告诉我什么?哦,对,你说的,弄脏手对吧。你认得这把刀,我一直带在身上,你以为她只舔过牛羊的鲜血,只割开过鸟雀的喉咙?六岁时父亲把她赐给我,从拿到她的那一刻起,我就学会了握刀的方法,摸清了血管的位置,仿佛那些知识生来就刻在我的脑子,分毫不差。不久后的一个春天,在额尔古纳河畔,河岸边开满了黄灿灿的花,清亮的河水冲走了刺鼻的血腥,那些花汲取了尸骨的养料,开得格外鲜艳,那一瞬间让我以为自己身在天堂,然后我看见了,敌人的探子从茂密的花丛中伸出头来,乱糟糟的头发上沾满了花瓣。他看到我,大吃了一惊,我对他笑,问他从哪里来,他蹲下和我讲话,他的手掐住我的脖子,但我的刀已经插/进他的心脏,他倒在花丛里,眼睛直到死都没有闭上,就那么一直一直盯着我看……”
她举起了双手,猛力张开,紧绷的指尖带着一丝痉挛悬在空中,她低头端详着,发出一声尖锐短促的嘲笑,随即握紧双拳,“这手上早就沾满了血,很久很久以前,比你认识我要早得多,而你现在才要告诉我,不要弄脏自己的手?”
完颜康从未见过她这么激动,想去安抚她,却似乎更加激怒了华筝,她大声吼道,“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你之前一直当我是柔弱无助,纯洁无暇的白莲花?现在见到真面目了,又觉得我是童年受创,心理变态的杀人狂?”
“别这样好么……”
回答他的是两枚快如闪电的银针,不难避开,华筝却已经趁这功夫从窗子翻身出去。完颜康试图追上,无奈华筝轻功高他许多,两人距离越远,不一会儿,她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临安府鳞次栉比的街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