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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9章 剑拔弩张(2 / 4)

。不过没等她反击,后面的记者就叫骂起来,记者的嘴皮子也不比律师差到哪里去,窜出来一个指着李海的鼻子叫道:“我警告你,这里是法院外面,你这样口无遮拦,当心我告你!”

李海一看,熟人啊,这不是上次在之江折戟沉沙的黄记者么?上回这人去之江采访撞人案,结果因为洪记者被自己坑了一把,他也受了连累,被自己弄得是灰头土脸,狼狈而走,这会儿出来,估计是新仇旧恨,齐上心头吧!

不过,麻烦你动动脑子,要斗嘴也选个你自己的主场好不好?李海冷笑起来:“黄记者啊,好久不见,话说你想告我什么呢?你前面就是丁律师,不妨赶紧咨询一下,看看能告我什么,好不好?最后忠告你,当记者也最好读些法律,法盲可怕啊!”

说完,转身进了法院,朱莎一言不发,带着一行跟上,只是临去前冷冷地盯了丁丽律师一眼,显然之前这位丁律师不给面子的行为,已经让朱莎心中怒火燃烧了。丁丽却没顾得上还击,因为她被黄记者给气到了,李海说得一点都不错,你一个记者和律师吵架,说什么不行,非要说我告你?你连个罪名都不知道,在那叫什么告啊告的!你哪怕说我曝光你,也好啊,真是猪队友啊!

今天这个案子,法院方面也知道关注度很高,发了一堆旁听券出去之外,更是腾出了民事一庭,还特别布置过,场面搞得很不错,要不是考虑到当事人的要求,没准还会搞个现场直播呢。

一坐下来,朱莎便转头看了看李海,点了点头:“李海,法官的工作做得不错。”李海眨巴眨巴眼,他事先也不知道法官长什么样啊,怎么朱莎一进来就这么说?他朝着上面看了看,发现主审的法官是个三十多岁年纪的男人,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来。

赵诗倩也很疑惑,直接就问了,朱莎低声道:“我们这个案子,法官个人的观感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一般来说,男人,尤其是年纪比较轻的男人,对于美女拉拉关系的容忍度比较高,不会有特别的恶感。象这位,就会下意识地对我方有好感。”

李海这才明了,敢情还有这种窍门啊!估计这是王家背后做了工作,人家底蕴深厚,肯定也是咨询过资深的律师了,才会有这样的选择。这也就是王家这样的家族,才能有这样的条件,一般人进了法院立案,就连案子交到哪个法官手里审,都做不来主,还挑什么挑?所以朱莎所说的这个窍门,其实适用程度也不广,错非她这样经验丰富的大律师,一般律师根本用不到这样的经验。

庭审自有一套程序,书记员检查双方的身份,宣读起诉书,双方律师发表代理词,提交证据目录,一道道下来井然有序。朱莎在读代理词的时候,李海就盯着丁丽还有那几个记者的眼神,果然见他们隐有惊喜和得色,显然己方的代理词,确实是被他们提前得知了。

也因此,质证阶段,也就是对于证据的真伪有效性的辨析阶段一开始,丁丽就咄咄逼人地抢先发难:“原告方提交的,证明我方侵犯名誉权的证据之一,也就是某期南国旭日的报道,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

此言一出,庭上庭下都是一片哗然,那篇报道可是白纸黑字写在杂志上的,怎么居然不能作为证据了?其实,李海说出那样的话来,也并不是出于所谓对法律的信仰。哪怕是在人类历史历史上最为清明的国家和时期,法律也从来没有能够公平地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相信法律能够保证公平正义,这种想法就跟古代的儒家言必称三代之治,马列教徒大肆宣扬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理想社会一样,一句话,不靠谱。

可话说回来了,既然已经上升到了信仰的层次,那所信的东西到底靠谱不靠谱,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基督教还拼命宣扬天堂的存在,审判日终将来临,所有的罪都会得到审判呢,谁又真的见过了?说白了,信仰这玩意,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

当然,他这种对于信仰的观点,遭到了钱神的极力批判。钱神甚至极其愤慨,因为在它看来,它的神使竟然宣称所有的信仰都是不靠谱的,可以信也可以不信,这不就等于是在剥夺它的神格吗?因此钱神宣称,要说不靠谱,象李海这样的神使才是真正不靠谱!

李海倒也承认他这个神使并不是很称职,偏生他很牛叉的一点就是,钱神别看号称是神,根本上还是因为李家历代祖先的祭祀才能诞生的。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李海从心理层面上对钱神保持某种优势了,加上他的神魂有文章神力的调理,不会受到钱神神力的侵蚀,他会信仰钱神才真的是怪事了。

真正让李海不屑动用暗地里手段的,就是他最后那句话,他认为己方仍旧掌握着优势。而朱莎之后的详细分析,也道出了她的想法,她也觉得代理词的泄露,对于这个案子来说并不算什么。

赵诗倩当然不服气,不过她要讲法律,没什么可讲的,这方面基本上就是外行;要讲见不得光的手段,她也没法和李海相比,李海是自己想做事就能做,她还得去求大伯和父亲。所以,朱莎和李海都不支持,她也只能偃旗息鼓了,当然她心里也打定了主意,要是真的庭审失利,那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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