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农村女性被动员出来参加生产,女性的平均劳动日为250个左右,相当于男劳力的四分之三。1961-1965年间,农村女性的年均劳动日约为180-200个;1966-1978年约为200-250个。(高小贤,1993年目前,在农林牧渔水利业劳动者中,女性劳动力占半数以上;产棉区的棉田管理大部分由女性承担。在1400万农村商业服务业个体从业人员中,女性约占三分之一。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从商农民中女性约占二分之一。在农业生产总值中,农村女性创造的产值占50%至60%。90年代初,在菜篮子工程中,蔬菜、蛋、肉类的生产,80-90%是由女劳力承担。全国专业户中有三分之一是以女性为主的。
另一种观察方法是看劳动力在三类产业中的分布情况,从女性在三类产业中分布的情况,可以看出如下规律:在美日德这样的发达国家中,女性在三类产业中的分布以第三产业为最多,第二产业次之,第一产业为最少;而在中国,情况完全相反:第一产业最多,第二产业次之,第三产业最少;前苏联的模式已接近发达国家,但女性在第二产业的就业比例略微超过了第三产业;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的模式则比较接近中国模式:女性就业的最大比例还是集中在第一产业,但不同的是,女性在第三产业工作的比例大大超过中国。
这就是说,离农林牧渔这类第一产业越远的产业,男性所占比重越大。而女性的职业构成较男性低,就表现在对体力要求较高的农林牧渔水利劳动者中,集中了近80%的女性在业人口。农村女性从事简单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多;从事复杂劳动和技术性劳动的少。从全国范围看,就业女性有83%是体力劳动者。
其次,女性职业地位低还表现在同一行业中,女性职称较低。在男女科技人员的比例为2.1比1的情况下,相当于工程师、助理研究员职称的男女比例为4.4比1;高级职称以上的男女比例为7.6比1。我国的女科技人员虽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但是在高级知识分子中女性比例仅为13.3%。新近增选后的中国科学院的511名学部委员中,女学部委员有25名,占总数的4.8%。
第三,女性就业结构较低的一个具有中国特点的现象是,党政机关决策职位和办事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较低。尽管如前所述在世界范围内,决策职位中女性比例低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是在第一种模式即市场经济为主的国家的就业模式中,女性在一般文职人员中所占比例颇大,而在中国机关的一般办事人员中,女性比例却相当低。
中美日三国女性在各职业中所占比例国别工人农民商业人员服务人员办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各级负责人中国美国日本(熊振南,1985年)从上表对中美日三国女性就业结构的比较中显示出以下几种特征:第一,女性就业非常集中、甚至超过男性的职业有办事人员和服务人员,但是其中中国的比例低于美日两国;第二,女性就业比较集中、接近劳动力半数的职业有专业技术人员、商业人员与农民,但是其中美国女农民是个例外,比例较低;第三,三国程度虽有不同,但在工人中女性的比例都比较低,其中美国最低,中国最高,日本居中;第四,将女性在各级负责人中所占比例与其他职业相比,所占比例是最低的,三国比较,美国最高,日本最低,中国居中。
性别的职业分隔又称劳动市场的男女分化现象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虽然由于文化的差异,这种职业分隔呈现出不尽相同的模式,但是某些职业从文化上甚至从法律上被规定为某种性别的工作这一现象普遍存在。根据西方工业国的统计,在504种职业中,275种有性别集中(行业中80%以上的人属于同一种性别)的情况,相比之下,男性职业总是比女性职业报酬高。(French,40)男性为主的职业一般地位较高,工资较高,如行政、管理、专业专家、蓝领熟练工;女性为主的职业则地位低,工资低,如秘书、家务、教师、护士、售货员等。女性的职业又常常是兼职性质的工作:权威较少,低工资,低声誉。如护理,教育,社会工作,图书馆工作。在西方国家,据统计,女性集中在低报酬的职业。其中三分之一为秘书,其他如卫生、教育、家庭服务、饮食行业。在美国,1996年,女性在外科医生中占26%,牙医14%,律师32%,法官29%,工程师6%。(Kourany,etal.,165)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既有个人原因(女性选择做兼职工作而非全职工作),也有性别歧视的原因。
性别歧视主要表现在缺乏平等的工作机会,原因在于女性的工作总是习惯性地被限定在传统角色的领域中,是传统角色的延伸,例如健康、教育、食品、成衣业、商店助理、清洁工等。照料人的工作:包括有酬和无酬的工作:护士,社会工作者,幼儿教师,照料孩子的人,包括母亲。女性多做无酬工作:农业,家务,志愿工作。女性很难进入传统属于男性的领域。例如女性在政府单位主管中仅占3%;在法官中仅占4%;在管理层中占11%;在基层工作中却占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