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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好小,但是好厉害(二更)

如果说兽人和人类有仇,这个不论谁都要承认,这个仇大了,人类几次出事儿基本上都和他们有关系,有一次竟然还把暴风城给毁了,你说这算什么事?

但是人类和牛头人有什么仇呢?不来西部的卡里姆多,绝大部分人类连在图鉴上都没见过牛头人的身影,为嘛就这么仇恨呢?

恩,应该是因为都不是人样,再加上和人类的敌人兽人在一起,不知不觉的就把自己的仇恨值拉高了。

好了,现在结束了单一仇恨的时代,开始到了群体仇恨的时代。

人类和兽人有仇,这个是因为往日的关系。兽人和暗夜精灵的仇也大了,因为兽人剑圣——格罗姆?地狱咆哮,刚刚把暗夜精灵所崇拜的月亮女神和……一只白鹿(当然,暗夜精灵深信不疑那是太阳之神)的儿子——半神塞纳留斯给了。

要说格罗姆?地狱咆哮也算是功成名就了,这辈子活到这个份儿上,李维认为也算是圆满的很。不过还没完,日后格罗姆还能做的更好——他还要把能够摧毁一切生命的杰出力量,地狱领主——马诺洛斯同样。

当然,这是日后的事情,别的不说,兽人和暗夜精灵的仇恨,现在不可能消减。如果是人类和兽人是陈芝麻烂谷子,但是是深入骨髓的仇恨。那么暗夜精灵就是新仇旧恨眉间绿,总把新仇换旧恨了。

而同时,人类和暗夜精灵正题上也并不是那么融洽——暗夜精灵之所以讨厌兽人,第一是因为这些哥们儿长的的确有些奇葩,不得不承认除了像是萨尔酋长的老相好塔莉莎小姐这种从小就是重口味的存在之外,很少有人能够接受这个长相的生物。不论从任何一个角度上来看,早期的部落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都十分符合传说中的地狱。

亡灵厉鬼,青面獠牙的小鬼(兽人),还有牛头。

后期如果没有血精灵,真不敢想象部落是个什么所在——狼人和血精灵不论怎么看都应该交换阵营才对……

暗夜精灵之所以讨厌兽人,是因为这帮家伙无休止的开采森林。格罗姆?地狱咆哮是萨尔的忠实盟友,同时也是好哥们亲弟兄,否则以他的脾气早就被清洗掉了。不过剑圣格罗姆?地狱咆哮太过急功近利,在建设奥格瑞玛的路上提供了打量的木材——可惜的是,这些木材大多是过度开采的结果。(半神塞纳留斯就是因为这个惩罚了兽人,然后被兽人了……)

理论上,人类如果是先来到了卡里姆多,铁定了比兽人做的还过分。

于是,现在三方虽然站在了一起。

这三个方面互相之间谁偶不服谁,而且谁看着都不顺眼。

“哼哼哼~哼哼~哼哼哼哼~”

李维倒是无所谓,他现在正在百无聊赖的购买自己早就想买的一只宠物——还真别说,暗夜精灵这里几乎什么跟自然有关系的东西都有。

只要你不要脸,一般来讲还是很能吃的开的。侮辱血精灵关我屁事?反正自己又不是血精灵——

“老板,这个多少钱?”

当广场上几乎所有人都在纠葛的看着三方会谈的时候,李维此刻应该是作为第四方的代表——血精灵的代表,此刻却大咧咧的走到了广场的一角,和某个都傻了的女暗夜精灵砍价。

估计是没见过这种不看场面的人,作为杂货商,这个女暗夜精灵相当的纠葛。

“老板咧,不要不说话嘛。”

李维蹲在一株会唱歌的向日葵面前,兴高采烈的摸着对方的花瓣。

早就想要有这么一株向日葵存在了。

“到底多少钱,开个价好么?”

“……这是非卖品。”女暗夜精灵发现人流有到自己这里围观的趋势,当即道:“高等精灵——躲开!你……”

“纠正一下,小姐——我是血精灵,我们江湖喝号改了,有必要提醒一下。”

李维当即纠正,道:“我们刚刚和你们伟大的月亮女神的伟大祭祀泰兰德交谈了一下,现在我们已经不再会互相仇恨。啊,让我们姿态高一点,一万年前,我们乃是一家嘛。我们是一家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哦。”

(推荐逼li逼li的视频相亲相爱的一家人——里面正好是ber把莫德雷德搞了个对穿。)

“……”

“为了显示我们的诚意——你看,我用一百个金币买你的小太阳花。”

李维对这个成就相当在意,指着这株小太阳花说道:“你看怎么样?”

“……不卖!多说了这是非卖品!”暗夜精灵的女老板厌恶的挥挥手:“——告诉你,我们不是随随便便的人!”

“……一千个?”李维把自己所拥有的所有家底都拉了出来,这是一笔狠手——刚刚从时光之龙那里得到的奖赏:“一口价,一千个金币。老板,行行好嘛——”

“你……”

泰兰德的耳朵动了动,敏锐的发现了一旁的骚乱。作为一个月亮女神的祭祀,更是作为一个斥候,她当然能做到眼观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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