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基本上不动的。
前两天,党校的常务副校长梁跃进了王一鸣办公室,坐了一会儿,汇报了一下工作,走的时候留下一个礼品店,里面放了三捆人民币,总共是三万块钱。
梁跃进说:“王书记,这是你的年终奖,马上就到元旦了,党校的年终奖,今年我安排财务上提前发。因为你是党校的校长,这是你应该得的。”
王一鸣问:“你有没有?”
梁跃进说:“我有,我的是两万八。”
王一鸣又问:“大家都有吗?”
梁跃进说:“都有,按级别,多少不一。副厅级干部是两万五。正处级干部是两万。副处级干部是一万五。其他的同志一万、八千不等。就是临时工我们也给。”
王一鸣说:“那好,既然这样我就收下了。”
王一鸣当了两年的党校校长,前些天刚宣布他当省委书记,党校校长的位子就给了省委副书记何杰。梁跃进这个时候送给王一鸣三万块钱,显然是做了一个顺水人情。反正是公家的钱,大家都有一份,给王一鸣一份理所应当,他是名正言顺的校长,虽然王一鸣的工资、福利是省委办公厅发,但在省委党校那里,他也应该有一份年终奖的。
当然,王一鸣得了党校的这一份年终奖,并不影响他在省委办公厅还有一份年终奖发。其实,每到年底,他分管的各个部门都会给他准备一份年终奖。他的年终奖根本用不着他本人去领,都是到年底了,那些单位的一把手,比如团省委的书记,省妇联的主席,省总工会的主席,省委组织部的部长,到他办公室里亲自来一趟,说说话,汇报汇报工作,临走的时候放上一个信封,里面都是现金,有的是三两万,有的是一万八千的,都是各个单位冠冕堂皇地从财务上开支的,这些钱就是收了,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么多年大家都是约定俗成的,谁当领导都是这样干的。这些钱收了合法,合情合理,大家都觉得没什么。送钱的下级觉得和领导密切了关系;收钱的上级觉得这也是自己的一份劳动换来的,心安理得,于是大家皆大欢喜。
王一鸣当省委副书记的这两年,每到年前年后,总会收到几家分管单位的一把手送给他的年终奖,这些钱加在一起也有十几万了。这些钱收了也没有什么问题,不属于违法乱纪,大家都收得心安理得,王一鸣也不能破了这个规矩,再说了,谁会跟钱有仇啊!王一鸣就是再廉洁,他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啊,孝敬父母要掏钱,帮助穷的亲戚、朋友要掏钱,这些钱都需要他自己掏腰包,所以对这些钱,王一鸣也就没有刻意去拒绝。
估计明年年底,以年终奖的名义送钱给他的人会更多,那些厅局长们,各个市的市委书记、市长们,到时候都会准备一份,多少表示个意思,王一鸣不收,他们就拿回去,放进自己的腰包里,自己花,反正心意已经表达了,钱送没送出去,谁也不知道,他们就是自己独吞了,也没人敢查。这样送钱,送的人冠冕堂皇,收的人心安理得,大家都高兴,反正是花公家的钱办自己的事情,还显得当下级的懂事。
这样送的钱,虽然单个看确实不多,一个单位也就是三两万,或者万儿八千的,但是积攒在一起就非常可观了。王一鸣知道,杨春风和刘放明他们一个当着省委书记,一个当着省长的时候,每年春节光是这些钱就能收入上百万。现在当领导干部的,你就是不贪不占,就是合法地收这些所谓的年终奖,干个十年八年的省长、省委书记,这一辈子也不缺钱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