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赵德芳贤王之路> 第九章 第十二节 诛杀国舅王继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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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第十二节 诛杀国舅王继勋(6)(1 / 1)

兵士又开始搜查起来,这时德芳身边忽然闪过一名士卒,拔出刀就朝德芳砍去,蒙知行反应很快,一下挡在德芳前,用双掌夹住刀刃,一脚踢倒此人,众人上前将他制服,德芳一看此人便是当日相撞的人,此人大喊大叫道“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快放开我!”

“住口!”德芳喊道“杀人重犯,还敢在此叫嚣!”

“你是什么人!有什么资格拿我!我可是孝明王皇后的胞弟王继勋!先帝都赐我无罪!”王继勋大喊着

德芳看着王继勋说道“我乃太祖之子贤王赵德芳!”

王继勋一下子愣住了,德芳上前“本王够不够资格拿你?王继勋,本王幼年也曾叫过你一声舅舅,但国法之下不容私情,本王今有圣旨在手,定要拿你治罪,当年先帝宽仁于你,岂料你不知悔改,伤人性命,食人骨肉,罪大恶极,有负先帝隆恩,本王今日就要治你应得之罪”德芳看看王继勋“王继勋,孝明王皇后对本王有抚育之恩,待你伏法,本王自会向王皇后的牌位叩头谢罪。”

王继勋看着面前的德芳,跪在地上不再反抗。

德芳对众人道“将王继勋押回大牢,继续抓捕广惠和尚!”

很快,冯振康也抓到了广惠和尚,德芳将其与王继勋一并审理,王继勋总是搬出太祖皇帝来,试图让自己免于刑罚,德芳请出金锏,使王继勋不敢再言,倒是那广惠和尚颇为无礼,还试图打伤守卫逃脱,当场被德芳一锏打死。

王继勋最后被判斩首之刑,德芳将王继勋押回了京城,呈报文书与太宗,太宗下令德芳于洛阳街市监斩王继勋。

王继勋罪恶滔天,终于伏法,洛阳百姓拍手称快。

此次事件,西京留守冯振康加封太保、知府蒙知行因救王爷有功,官升二级、加封太保,赏二十万钱。

【王继勋:彰德军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王皇后胞弟。初为内殿供奉官、都知、溪州刺史。宋建隆二年,加领恩州团练使,又改龙捷右厢都指挥使,寻领永州防御使。后迁保宁军节度观察留后,领虎捷左右厢都虞侯、权侍卫步军司事。建隆四年,太祖收复湖南,王继勋领彭州防御使。王继勋性情残暴,贪财好色,有脔割奴婢之肉为乐的癖好,后因大雨致其牢房墙塌,奴婢逃出,恶行被太祖所知,太祖震怒之下将其罢官流放,但终因其实已故王皇后胞弟之故赦免,改授其职为右监门率府副率,开宝三年,下诏命其上任洛阳为官,自此王继勋变本加厉,与长寿寺僧人广惠与人贩买卖,杀人食肉,骨弃野外。

太宗即位,太平兴国二年二月,王继勋因恃势骄横,恶行不断,太宗下旨抓捕,太宗特命监斩官先将广惠和贩人市侩的胫骨打断,再与王继勋一同斩首于洛阳。

为合本文需要,将王继勋斩首的时间“推后”五年(太平兴国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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