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要区分生理上的爱和精神上的爱,生理上的爱是指促使两性结合的普遍情欲,而精神上的爱则是把这种情欲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对象上,或至少使人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一个偏爱的对象身上。精神上的爱具有社会用途,女性为了建立自身的权威,极力颂扬这种感情,而她们本应该是处于服从地位的。这种感情建立在对价值和美的特定认识上,而原始人中并无这种认识,也不能对其进行比较,所以这种感情在原始人那里是根本不存在的。在原始人的头脑中不能形成规范和均衡的抽象观念,所以他们内心不能产生爱慕之情,因为它们也是在这些抽象概念形成之后才产生的微妙感情。原始人不能产生他无法了解的那些品位,而只受他自然禀性的支配,所以每个女人都同样地适合他。
原始人只拥有生理之爱,所以幸运地避免了那些会激起人们难以满足的种种欲望的所谓更高级的爱情,他们的情欲更平和、更少,因此他们的爱情争端也会更平和、更少。那些烦扰我们心灵的欲念从来不会影响到原始人的心灵,他们只是自发地产生情欲,静静地等待自然的冲动,虽然不那么狂热,却会感到十分愉悦,而在得到满足之后,他们的情欲就会暂时平息。毫无疑问,爱情与其他欲望一样,仅仅在社会中才会变得疯狂,给人类带来灾难。更荒谬的是,有人认为原始人不停地相互杀戮,是为了满足兽性,这恰恰同经验相反。加勒比人是迄今为止最接近原始人的人,他们生活在炎热的气候中,好像有更强烈的情欲,但是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因嫉妒而引起的纷争,他们的爱情生活是人类中最平和的。
在有些动物中,春天的时候,雄性为争夺雌性在树林里争吵叫春;或是互相厮杀,血溅养殖厂。在从动物推断到人时,我们必须排除这些动物,这是由于自然赋予这些动物雌雄之间的对比情况显然和人类不同,我们从雄鸡相争的习性中并不能推断出人类的情况。在这些动物中可以清楚地观察出两性的对比,雄性动物会争斗的原因是雌性相对于雄性来说数目较少,或是因为雌性会有一段时间拒绝与雄性交配。因为假如每只雌性动物每年只有两个月与雄性交配,就相当于雌性的数目比雄性少了六分之五。这两种情况对人类而言都不存在,因为:第一,女性的数目往往多于男性;第二,女性中间就算在原始人中也不曾出现像雌性动物一样的拒排期和发情期。
另外,这些动物中的几个种类,会在相同时期同时发情,接着便会出现一个可怕的时期,充满着普遍的喧嚣和混乱。因为人的性欲不是周期性的,所以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人类身上。这样一来,从雄性动物争夺雌性动物的争斗中,我们就不能得出原始人也是这样的推论了。我们知道,就算这个推理成立,这种争斗也不会让那些动物灭绝,所以没有理由认为它会给人类造成更大的威胁。更明显的是,在自然状态中,这种争斗的危害比在社会状态中要少很多,特别是在那些道德还享有一定声誉的国家里,丈夫的报复和情人的嫉妒使得谋杀、决斗和更悲惨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正是要求夫妻永久忠诚的规定导致通奸的发生,正是推崇名誉和贞操的法律本身助长了淫乱之风,从而使堕胎蔚然成风。
综上所述,我们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自然状态中的人,整日游荡于森林之间,没有家庭,没有语言,没有劳役,既不知何谓关系,也不知何谓战争,他们没有任何伤害同类的念头,对他们也没有任何需求,甚至根本不能区分他们谁是谁。所以,原始人清心寡欲,自给自足,他所拥有的知识和感情与他的处境相称,他只能意识到现实的需要,只关注那些必须关注的事物,而他的智力发展也不会超过他的幻想。就算他偶尔有发明,也无法传授给别人,因为他甚至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识。随着发明者的死亡,那些技艺都会消失。因为没有任何形式的教育,每一代人都从相同的起点开始生活,所以下一代人也不会比上一代人有所进步。人类已经很古老了,而人本身却依然很幼稚。许多世纪已经过去了,但人类却依然生活在原始状态之中。我花费如此多的笔墨来阐述我设想的原始状态,是因为在这一问题上存在太多根深蒂固的偏见和由来已久的错误认识需要澄清。所以,我觉得我有责任深入到问题的实质,通过对自然状态的描述来证明,就算是自然的不平等也不像现在的著述家以为的那般,没有他们以为的那些影响存在。
我们很容易发现,人与人之间的那些差别其实不过是习惯所致,抑或是因为人们在适应社会生活时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不同而造成的,所以一个人的力气大小或者体质的好坏,往往取决于他的教养方式是娇生惯养还是艰苦磨炼,而并非由于他天生禀性如此。智力的差别也是一样的。教育不仅会使没受过教育的人和受过教育的人之间产生差别,而且这种差别会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在受教育者之间增大。就好比是一个侏儒和一个巨人,在同一条路上行走,他们之间的距离随着他们每走一步而增大。自然状态中的人就像动物一样,过着完全相同的单调生活,他们使用同样的方式,过着同样的生活,吃着同样的食物。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出,社会状态中不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