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释、禅等东方哲学思想传统中,包含着生态与环境伦理的智慧。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中国伟大的思想家老子便已经意识到了宇宙自身的和谐,并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理论,认为人应该效法道的自然而然。老子的看法是,“人为”和“自然”是对立的,如果违背了自然,人就要受到惩罚。以后,庄子又提出了“太和万物”的观点,主张“顺之以天道,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因为天地万物中本来就存在着最大的和谐关系,不应该人为地破坏这种关系。
道家“崇尚自然”的哲学思想直到今天,对我们建立正确的环境伦理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处理区域与区域、国与国的经济伦理方面,墨子“兼相爱,交相利”的兼爱思想,与今天可持续发展中的观点也是不谋而合,值得认真研究的。
儒家文化是世界上一种特殊的、早熟的文化,对中华民族的繁衍、生存曾起了巨大作用。过去几十年来,我们对儒家思想的消极面曾进行过许多分析和抨击——其中不乏偏激的成分,而对儒家积极方面却缺乏研究。
随着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出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互相断裂的情况,产生了“理想的空白”和“道德的危机”,于是西方和亚洲的许多思想家重新注意到了儒家文化和儒家伦理,并认为这是指向未来的哲学,对指导人类摆脱目前的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都有很大的意义。
儒家宇宙观、人生观的基础是“天人合一”。中国哲学史上的“天”,具有多重涵义,包括具有宗教神性意义、主宰和福佑人间的“天”;是人和万物的创生源头的“天”;含有道德、义理精神的“天”;代表命运的“天”;纯粹的自然物“天”等等。而“天人合一”中的天,却主要指人和超自然、人和自然的统一。
据专家们研究,西方讨论得最多的是:上帝、知识、人、国家与爱,而中国先秦诸子讨论得最多的则是:道、人、天命、仁爱、心性。儒家关于“天”的思想是从宗教神学演变而来的,但又不同于宗教神学。孔子的最大贡献之一便在于他发现了天的自然意义,并且提出了德性(仁)学说。他主张天命可畏,但又是可知的,君子应“知天命”,这天命“可知”和“可畏”都是从“德性”出发的。儒家的理想是,使天德下贯为人德,人德上齐于天德,对超自然的“天命”充满了无限向往,以致产生了“天人合一”、“性道合一”的信仰,而同时又终生不忘“做人”,并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宗教式救世献身热忱。
儒家还认为,天即自然界是有生命的,而且是人生命的惟一来源。人的生命不是上帝或什么神灵创造的,而是由自然界生成的(天地为父母)。天(即自然界)并不与人对立,也不是僵死的存在,而是神圣的、具有生命意义和内在价值的生命创造之源。正因如此,人便应该敬天和畏天了。
敬天畏天不是空泛的议论,而是要落实在德性的修养上。儒家认为,人是德性的存在,而人的德性又来源于天地生生之“德”,人的根本使命便是完成德性,实现理想人格。最终回到天即自然界去,实现“与天地合其德”的天人合一境界。
因此有人说,儒家的天命观、天道观从根本上说,既是一种生命哲学,也是一种德性之学。
儒家伦理是非常看重生命的。不仅看重自已的生命,也看重别人的
生命;不仅看重人的生命,也看重自然界的生命……这种生命观在宋儒张载的著作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在“天人合一”的基础上,张载响亮地提出了“民胞物与”说。“民胞”指的是人与人的关系,“物与”指的是人与物的关系。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将别人视作自己血脉相连、生命与共的同胞,正如儒家经典著作《礼记》所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从而达到“大同”的盛世。在人与物的关系中,人的生命与物的生命要协调发展,既“尽人之性”,也“尽物之性”,正如《中庸》所云:“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焉。”
“赞天地之化育”乃至“天人合一”,都充满了诗意的色彩,它的核心是重生态合谐。“和”是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意思便是指万物背阴而向阳,阴阳两气互相激荡而形成新的和谐体。儒家的伦理中,也十分重视一个“和”字。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天地位焉”指的是出现一个和谐有序的宇宙;“万物育焉”指的是一个生气勃勃、欣欣向荣的世界!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中华民族的祖先们从实践中也早已认识到,只有尊重生态规律,遵照自然界的时令,有禁有纵,才能使自然资源得到休养生息,保持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