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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相逢不是缘(1 / 2)

行到道州境内,司空湖用了点小手段就脱身了,其实他出洛城后就有机会脱身,之所以一直隐忍不发,自然有他的考虑。案子是洛城县办的,判处流刑按例是要经过洛州大都督府照准的,如果在洛州境内脱身,等于是给洛州大都督脸上难看。

到时候海捕文书一下,处处画影图形捉拿自己,未免又要费许多手段,但是进入道州就不通啦。道州现今是海州张家的势力范围,跟洛州本就不对付,在这出了事,道州官府只会做做表面文章,发发协捕文告,却不会动真格的,相对来说脱身就容易多了,。

在道州脱身后,司空湖就折转向西,准备窜逃到岱州(屋山国)境内避避风头。岱州是闵奈氏的地盘,闵奈氏世居屋山,其家族历来盛产偏执狂。

现任岱州大都督、屋山侯闵奈良,其人偏执、阴暗,外加一副火暴狗脾气。

司空湖算了,就是借他们八个胆子,道州那帮兔崽子也不敢越境来追捕自己。

司空湖是在洛州和道州交界处的望京郡镇阳县脱身的,随后折转向西进入密阳县,在荒原里狂奔了一天一夜后,在距离洛水三里处和沐离相遇的。

彼时司空湖正被捆在一棵剑齿树上,嘴里勒了根麻绳,动弹不得,喊叫不得,在他面前**步远,一个身高不足五尺,却长的膀大腰圆,十分结实的大汉正蹲在地上磨刀,那大汉一头的头发被剃去了**成,只在后脑勺留了撮毛,编了根小辫。

司空湖一眼就认出沐离来了,心里暗想:我道今儿怎如此晦气,原来又遇到了这小子,老天爷,开开眼吧!替我收了这个煞星吧。

沐离在其高过丈的草丛里走了大半天,累了一身热汗,整个人都被蚊虫咬麻了,正是无比烦躁的时候,忽听得西面传来流水的声音,不觉精神一震:好歹算是走出来。

清早出发的时候,店主人指着东面刚刚升起的太阳,跟他说:“背着它走,到正午差不多就能听到流水声,那就是洛水。若是走到午后还见不到河,那就是走错路了,不要乱闯乱撞,顺着原路返回来,否则,小命不保。”

沐离相信他的话,在这种一丈多高的草丛里行走,迷路是正常的,迷路以后乱走的结果只能是死路一条。

他一路行去,每隔十步就斩断一束草留作记号,行出约两个时辰天就阴了,头顶乌云翻滚,四周雾茫茫的。万幸,他没有走冤枉路,中午前后就听到了洛水的流水声。

钻出草丛,眼界豁然开朗,洛水白茫茫的一片,正静静地流淌着,因为时常发洪水,沿河两岸半里之内都是沙砾地,寸草不生!

沐离常舒展了一下胸怀,转头就看到了捆在剑齿树上黯然垂泪的司空湖,心里倒是一惊,暗里想:奇了怪了,这人我在哪见过吗?怎么瞧着如此眼熟呢?

那个瞧着很眼熟的人,此刻正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祈求自己救命呢。

救命?说起救命,沐离首先想的不是要不要救,而是自己该怎么救下这个人。在这野外荒原里,一个人把另一个绑在树上,自己蹲在地上磨刀,不用说是不干好事,自己这八成是遇上劫道的贼了。

路见不平能不拔刀相助吗?

论理是必须要拔刀相助的,但前提是自己得有实力把刀拔出来,那种明知不敌还要拔刀救人的壮举,沐离是干不出来的。沐离只愿意在力有所逮的情况下予人帮助,你说我庸俗,好吧!那我就庸俗。

若没有跟孙乐和桃花眼的那场生死相博,沐离此刻一定会向捆在树上的名盗贼挥挥手,用连蚂蚁都听不清的音量说:“走啦。”

然后瞧瞧退入草丛,顺着原路返回那家客栈,这趟路有缘再走吧。

眼前这蛮人武士不要说打,就是看着也渗人呐,从背后瞧他就是个肉山,肌肉发达到爆,那胳膊何止比自己的大腿粗?简直比自己的腰都粗!

再看他的脸,我呸,这货还是个人吗?怎么额头上长了两只角,哦,不是角,是两个鸡蛋大的肉包,看着已经够恶心了,问题是肉包上还不停地往外渗着脓水,那脓水呈黄褐色,一股子鱼腥味,惹得几十上百只苍蝇围着它嗡嗡转个不停。

这还不算,那蛮人偌大的脸盘上似乎根本没长鼻子,只有两个圆洞,看上去倒跟猪的鼻子有一拼,好看的小说:。

而他的嘴更是可怖,用血盆大口来形容,他自己或许不愿意,但实情就是如此,嘴唇奇厚,两排牙齿形如钢锯一般。

这样的对手瞧着就没有兴趣,不打也罢。

可是若不打,树上这小子铁定没命,这可不是劫道求财,而是劫道杀人。

杀人本不是什么不可接受的事,但无端取人性命,沐离不耻为,不敢为,并对行此行径的人亦深表痛恨。

数年的游猎生涯中,他知道极少有动物会自相残杀。即便是为了领域和繁殖大权,往往也只是分出高下即收手,很少置对手于死地者。人自称万物之灵却耽于杀戮同类,想起来连禽兽都不如。

蛮人之所以遭人痛恨,可不就是因为他们耽于杀戮吗?

沐离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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