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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不如铜锣烧的味道好(1 / 1)

正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自从秦浇田崴了脚之后,马丫每天都去秦浇田的家,帮着买菜,帮着做饭,帮着干活,帮着洗衣服,帮着收拾屋子,还帮着照顾秦浇田的起居。本来呢,马丫只是友情客串,扮演马碌,为的是帮秦浇田恢复记忆。结果万万没有想到,他们来了个假戏真做,秦浇田崴脚还没好,马丫跟秦浇田就好上了。

霍格钢对此感慨万千:“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行啊,只要秦浇田能幸福,咱们就没白忙乎。虽然秦浇田以前的记忆失去了,但是以后可以有新的记忆。”

就这样,在转年的五一劳动节期间,秦浇田和马丫就迫不及待的,结婚了。

那个时候虽然不至于饿肚子了,但是物资仍然很匮乏,买馒头要用粮票,买肉要用肉票,买衣服要用布票,看电影要用电影票,买菜要用,哦不,买菜不用票,但是要用钱。总之,秦浇田和马丫的婚礼很简朴。做了身儿新衣服,拍了个合影,就算是一家人了。

作为嘉宾,大家全都出席了婚礼,而且还都没空着手儿去。霍格钢送了一对红双喜的暖壶,岳大饼送了一个红双喜的高压锅,张鹤伦送了一对红双喜的脸盆,高志峰送了一对红双喜的茶缸子,余先送了一对红双喜的痰盂。被子枕头是小两口儿自己买的,攒了很长时间的布票。

本来霍格钢他们都合计好了,打算藏在床底下,闹一宿洞房。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临时有任务,霍格钢他们没等吃完晚饭,就匆匆忙忙的出发了……

至于秦浇田的记忆呢,结婚之后,让秦浇田慢慢恢复吧。

话说,霍格钢的闺女霍小宝,参加了灾区重建施工队。然而,由于岳大饼的阻挠,岳大饼的干儿子罗大庆,没有参加灾区重建施工队。结果,罗大庆和霍小宝的婚事,也就因为没有缘分,而泡汤了。霍小宝在施工队里面,认识了谢振国的爸爸,罗大庆经人介绍,认识了罗子豪的妈妈。

时间过得好快,一眨眼的工夫,谢振国出生了,又一眨眼的工夫,谢振国上幼儿园了,又一眨眼的工夫,谢振国上小学了,又一眨眼的工夫,谢振国上中学了,又一眨眼的工夫,谢振国上大学了,又一眨眼的工夫,谢振国当警察了。

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一样的,罗子豪也同样,经历了几个一眨眼的工夫,加入了警队。

不同的是,谢振国是一个挺上进的孩子,在学校听老师的话,在单位听领导的话。而罗子豪却是一个有些叛逆的孩子,在学校不愿意听老师的话,在单位不愿意听领导的话,而且还经常惹岳大饼着急。说句实在的,为了让罗子豪加入警队,岳大饼没少使钱。哦不,岳大饼没少使劲儿。

还有一个人特别值得一提,那就是潜伏下来的胡喜子。

那是某年某月某一天的晚上,凄凉和孤独遮住了大半个月亮,即便是那颗最亮的北斗,也茫然的的指向了远方。

没有罗齐轮源源不断的提供炸药,胡喜子也就失去了潜伏的价值,因此一潜伏,就潜伏了半辈子。只见胡喜子驼着背,穿着一件洗的发黄的旧衬衣,唉声叹气的坐在火盆旁边,一边烧着什么东西,一边啃着一块月饼。他不停的抱怨着月饼难吃,说是不如记忆里面,铜锣烧的味道好。

“他奶奶的,这月饼简直就是狗屎,狗屎都不如……”那些抱怨的话很粗鲁,而且还夹杂着剧烈的咳嗽声。或许,此时此刻的胡喜子,是因为一辈子没能回到他的祖国,没能再吃到鱼生,寿司,和铜锣烧,而感到不值。

在胡喜子的身边站着一个小孩子,傻傻的注视着火盆里面的火苗。小孩子不吃月饼,手里拿着一个咬了几口的苹果,但是,跳跃的火苗,完全吸引了小孩子的注意力,以至于忘了吃,手里的苹果。

火光似乎给了胡喜子最后的温暖,他对着火光,正了正衣领,就像当年当侵略者那样,趾高气昂的,正了正衣领。紧接着,他拿出一把刀,或许那把刀并不正规,但是却足够锋利。

按照他们国家的习俗,他早就应剖腹自尽了,在那些吃不到铜锣烧的年代,他就应该剖腹自尽了,但是!他退缩了,苟且偷生的活了大半辈子。他为他的退缩感到耻辱。

他清楚的记得,他不叫胡喜子,他的本名应该是:岗村斜月。他不是农民,他是军人,侵华的军人。

他摸了摸那个小孩子的头顶,慈祥的笑了笑,然后不慌不忙的,扯开了上衣的扣子……

“太爷爷,太爷爷……”小孩子流着眼泪,摇晃着他的身体。但是!那把刀,已经毫不犹疑的,横在了他的身上。

然而!胡喜子做梦也没有想到,哦不,应该说岗村斜月做梦也没有想到,地下军火库,并没有因为罗齐轮的死,而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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