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
翻了一下评论区,点赞最高排在前列的都是些粉丝的彩虹屁。
他将兜里的耳机线拿出来,插在电脑主机的音频输出端口。
旋即戴上耳机,欣赏起了她的这首专辑先行曲。
循环着听了三遍,博览群歌的余欢,最后给出的评价是——
唱得很好听。
一开口就是如鸟儿般直入云霄的清亮,清新自然丝毫不扭捏做作,越到高音处越是有力,让人过耳不忘。
林有容可是经由科班老师教导过得,听老林的意思,还是请的国家队那种,唱功自然无可指摘。
余欢随便翻了一下词曲作者的名字,都是些籍籍无名之辈。
可堪入耳,其它的不予置评。
还不如去看她在中华好歌声的舞台呢!
林姐姐妆造绝美!
起码还都是耳熟能详、脍炙人口的好歌,再和她的嗓音两相加持,与原唱不一样的风味,显得格外新鲜好听。
难怪重活前对于林素的印象,总体就停留在了中华好歌声的时期。
原来,
阿素的歌唱成绩并不理想。
“哟呵,你是林素的粉丝啊?”
听见这耳机外如若蚊蝇的声音,余欢摘下一只耳机,看了看隔壁一脸好奇瞥着他屏幕的李姐。
随即笑着点了点头:“是啊。”
“难怪我看你天天放林素的视频。”李姐回过头:“想不到你还追星呢!”
余欢表情微妙一笑:“我只是一个路人粉罢了。”
“路人粉?”
“就是对她有好感,出作品了就会去看看!我跟你说啊,她刚刚发了一首新歌,叫《在路上》,你可以听一下。”
“好,我听一下。”
……
一闭眼,一睁眼。
根本感觉没有睡着,手机电话铃便把余欢给吵醒了。
在屏幕右上角瞅了一下时间,早上八点整。
琢磨了一下这个电话号码,余欢却也没有立马接通。
强打起精神坐上半身,从床榻一侧拿过厚棉睡衣套上,拨浪鼓似得晃了晃脑袋。
把浆糊似的脑袋摇得清醒了一点,这才接通了对方的电话:
“喂,杨总!有什么事吗?”
“早啊余老板!我跟我伢老倌商量了,一百三十万,可以!如果你资金到位的话,这两天下午,我伢老倌有空,可以跟我们去办手续。”
闻言,余欢沉吟了一下。
买商铺不比买住宅,只能商业贷款。
去办理商贷的话,如果是已婚,必须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还有诸多的麻烦事。
况且,治安局那边需要等待结案,少说半个月,才能领到悬赏金。
所以说,他现在手里头还差了三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