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不少市民晚上活动的场所,各种档次的酒吧,电影院以及咖啡馆应有尽有,若是无聊的话,甚至蹲在路口看一晚上的美女也是一件相当惬意的事情。繁华都市的男女之间风气开房,若是看对了眼一夜风流也是常有的事。
这是间叫做等待戈多的主题咖啡厅,看起来很是高档的样子。整体复古的装修风格,墙壁上也是荒诞派让人看不出所以然的漫画。就在离吧台不远靠近窗户的那个位置,林轻柔和一个看起来很是时尚靓丽的女孩儿坐在那里,手中捧着一个平板电脑,两人偎依着把玩。
大概是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桥段,两人都是笑面如花,引得旁边一干牲口不住的吞着口水。
林云在窗外,小心地隐藏着眼神中的光芒,专注地看着,看了一会儿,忽然转身朝外面走去。
“老大,去哪啊?”黄胜在旁边很是奇怪地问道。
“买衣服搭讪啊,你说我们两个穿这种东西进去会不会被人丢出来?”林云笑着说了一句,转身进了旁边一家七匹狼男装,花了将近两千块钱买了人生第一套西装。
虽然贵,但是不心疼。
这是一个必须经历的过程,从一个男生到一个男人的转变,不仅仅是心态和为人处世的转变,穿衣打扮的品味也要一步步培养。
林云看着镜子里的那个自己,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大抵上是没错的。一身裁剪合体的西服,加上一双锃光瓦亮能当镜子用的皮鞋。这样的一身行头走出去,谁也不会说这是一个高中生。
因为眼神,男人的眼神就和口袋中的钱一样,是无法伪装的。女人可能害怕时光的锈蚀,但是男人却需要阅历的沉淀。林云虽然年轻,但是从小到大经历的这许多事情,超出了同龄人岂止十倍,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如同深山幽谷中的一滩清泉,让人忍不住就能深陷其中。
“先生,您穿这件衣服真的好,酷呢。”售货员小姐红着脸说道,说实话,眼前的这个年轻男人说不上帅,也不算高,但是身上流露着的一股子气质却让人心醉。想了半天,她还是用了酷这个还算得体的形容词来修饰。
“酷能打折吗?”林云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翻看了一下衣服的标价牌,丢下前转身大步出了门。
时间宝贵,林轻柔作为盛世集团手握实权的副总,工作想必是很忙的。好不容易得到这个机会,万一她走了那就不好了。
不过等到了咖啡厅,林云的嘴角便是挂上了几丝诡异的笑容。这下林轻柔肯定是走不了了。
两个祸国殃民的美女独自在这间咖啡厅坐着,总会有自我感觉良好的男人上去搭讪。而这会儿,她那桌便是有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腕上戴了一块金光闪闪的名表,满脸春风地说着些什么。
然而说了半天,林轻柔却是一直摇头。当然她也做不出拿咖啡泼人这样极没有品味的事情,毕竟是经过高等教育的淑女,只不过一张俏脸,却渐渐挂上了冰霜。
男人仿佛没有注意到这点似的,还是在滔滔不绝的说着什么,甚至从口袋中掏出了一张名片,和一支看起来很好的派克金笔,大概是想让林轻柔留个联系方式。
林云轻轻摸了一下鼻子,踱着方步走了过去,如同一个优雅而不失阳刚的骑士一样,走到林轻柔那桌,宠着她笑了一下。然后忽然伸手从桌子上拿起那个男人的名片,撕了个粉碎。
之后随手抓起桌子上一根搅拌棒,闪电般的插进了他的口中。“你可以闭嘴了,滚蛋。这是我女朋友。”
……
听到这话,男人先是一愣,继而如同一条丧家之犬一样急急跑掉了,半路上甚至碰倒了旁边的桌子。看起来搭讪这种手段用的还不算熟练,也是个胆小如鼠的性子,美女虽然养眼,但是又护花使者的美女,那可就是一朵带刺的玫瑰花了,会扎手的。
等到男人走了,林云毫不脸红地大大咧咧坐了下来,一双眸子在灯光下闪烁着异样的神采。“这位女士,我帮你这么大一个忙,不请我喝点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