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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青云贫困的家境(1 / 2)

青云贫困的家境

青云婚后夫妻俩日子一直不富裕,任强不会赚钱。有时候人老实也不一定就好,青云当初就是喜欢任强老实话不多。可如今,这仿佛成了缺点,任强只会老老实实的干活,没有一点经济头脑。

如果父母要是不接济青云家,估计日子都没法过下去。文君是经常又是送肉又是送钱,兰兰都六七岁了还没土地,文君也没有将青云所占的土地给儿子家。

因为兰兰当时是二胎,交了罚款后村里就一直没有给兰兰分地。直到青云出嫁,村里说青云的地不用收回直接分给兰兰。可婆婆一直不把地让出来,作为儿子儿媳妇也不能说什么。

直到现在,凯文家还是四个人吃着三个人的粮。而青云虽说嫁出去了,但跟没嫁一样三天两头回家蹭饭,孩子们几乎是天天在娘家。

兰兰那会特别羡慕小表弟,小姑的儿子天天跟着自己的爷爷奶奶。有什么好吃的,奶奶都总是给表弟表妹吃而不给兰兰和哥哥。

青云的儿子叫任峰,小家伙长得很可爱。但是从小病多,体质比较弱。在兰兰的印象里表弟小时候生过很多病,弟弟的眼睛好流眼泪而且成天眼皮都是溃烂着的。

小表弟一到冬天,耳朵总是冻得稀烂。红梅其实很善良,虽然青云对自己很可恶。但是对于青云的两个孩子红梅还是很心疼的。

每到冬天,青云从来不给孩子们穿袜子,两个孩子常常是在大冷天穿一双单布鞋。十个脚趾头总是冻得发紫,每当红梅看见就会赶紧把松娃和兰兰穿不了的旧棉鞋和旧袜子给两个孩子换上。

不光是孩子们这样,青云夫妻俩也好不到哪去。任强成天也是穿个烂布鞋,脚趾头都在外面露着,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不修边幅的样子。

青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美少女了,长长的辫子已剪掉了。剪成了男式一般的短发,以前十指不沾水的纤纤玉手已变成了满是茧子的老手。

二十多岁的人打扮的像三十多岁的妇女一般,结婚之前那么讲究的青云现在是一点也不注意形象了。成天头发像鸡窝一样,衣服也是破破烂烂,就没见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

再也见不到那个绑着两个麻花辫,穿着一袭长裙美若仙子的青云了。现在展现在人们眼前的就是一个邋邋遢遢的泼妇形象,青云喜欢和人吵架。

很多邻居都被青云骂过,包括任强的二嫂。二嫂和二哥日子比任强家过的好很多,因为二哥是砖匠,经常去工地赚钱。而任强没什么技术,出门打工也只能干苦力,挣不了太多钱。

青云干农活倒是比红梅厉害多了,无论是体力活还是拔草这种细活青云都干得又快又好。

在任强他们村里的人们对青云的评价是能干泼辣。村里的人都不敢惹青云,青云和任强真的不是太合适,他俩的组合是女强男弱。

红梅一直都觉得青云当初选择任强是一个天大的错误。如今熊文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万元户,比起任强来可真是强了一百倍。

熊文现在都还在为没和青云在一起而感到惋惜,如果青云和熊文在一起这俩人才是真的郎才女貌。熊文天性聪明,而青云做什么事都利落,只可惜青云当初没有选他。

青云被生活逼成了泼妇,由于任强没什么出息,青云时常和任强吵架甚至于家暴任强。但是,这么好的媳妇咋对自己任强也是心甘情愿。

有一次,青云将任强的身上脖子上全掐烂了。大夏天的任强穿了一件高领衬衣回娘家帮岳母干活。由于是七月的天,红梅不知道任强被青云打了,见天气如此炎热,任强在地里干完活回来。

汗水湿透了衣服任强也不敢把脖子上那颗衬衣扣子解开,怕被别人看见伤痕。红梅好奇地问任强:“弟弟,天这么热你捂那么严不热吗?”任强低着头说道:“嫂子,我不热。”

红梅感觉有点不对,问道:“你咋了?是不是有什么事?衣服都汗湿了咋可能不热。”任强见嫂子不停追问,眼里闪着泪光说道:“嫂子,青云把脖子给我掐烂了,用指甲抓破皮了。”

说完,任强解开扣子,映入红梅眼帘的是一道道的伤痕。本来红梅是不想管闲事的,但还是忍不住叫住青云劝解了一番。

红梅对青云说道:“妹妹呀,你的事嫂子也不想干涉,但是任强可是你自己选的,可不能这样欺负他呀。”青云说道:“这日子过的太憋屈了,一个大男人赚不到钱,我有时候心里窝火。”

红梅对青云一番劝解后,青云答应不使用暴力对待任强。红梅觉得女人的婚姻一旦错误,这一辈子也就毁了。就如同自己除了苦之外,就只有孩子是唯一的寄托了。

其实熊文也过得不幸福,熊文虽然赚了很多钱,但是熊文的婚姻并不幸福。熊文当初因为没有追到青云,后来一直没有谈。最后家里托媒人介绍了现在的妻子。

熊文的妻子长得其貌不扬,黑黑的胖胖的个子矮矮的。熊文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但是父母很喜欢,觉得这个女孩老实本分适合过日子。

熊文随了父母的愿和这个女孩结了婚,结婚以后熊文一直跑着摆地摊,他老婆确实将家打理的井井有条,而且很孝顺父母。

但是在熊文心里还是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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