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白术是逃也似地离开主帅营帐的。
针落可闻的营帐里,魏远还在一脸荒谬地想着白术刚刚的问题,他竟然认为他喜欢男人?!
他虽然十分厌恶女人,但喜欢男人……怎么可能!
脑海中,突然就涌起了一幕又一幕他费尽心思想忘记却忘不了的画面。
紧锁的房间,被紧紧绑在了椅子上的他,以及……满脸皱褶一脸淫笑朝他伸手的老太婆……
魏远忽地眼眸发红,猛地站起把矮几上的东西都扫到了地上,听到外头匆匆响起的脚步声,目眦欲裂地低吼一声,“都不许进来!”
外头的脚步声停了,魏远双手撑在几面,眼眸充血,全身肌肉紧绷,牙关紧咬,嘴里悄然漫开一片血腥味。
那是他此生最不愿记起,最屈辱的时刻,虽然最后他像发狂的野兽一般扑过去把那老女人咬死了,但那种恐惧、屈辱和无助已经深深刻进了他的血液里。
女人,便是这天底下最丑陋、最恶心的物种!
慢慢地,魏远冷静下来,坐回了座位上,嘴角微抿,眼神阴翳,俊脸上现出一抹沉思。
莫非,他确实如白先生所说,有喜爱男子的潜质?
……
尸疰的事情解决了,陈歌当晚终于得以睡了个尚算安稳的觉。
第二天,她起来梳妆打扮完,便转向钟娘和蓝衣道:“今天,我们到城里转转吧!”
钟娘一听,吓得连连摆手,“不可啊,夫人,不可啊,听闻这冀州城外就是胡人出没的地方,街上还不知道会不会有胡人出现呢!”
她一想到君侯有一任夫人就是被胡人掳去的,就吓得脚软,被那些野蛮残暴的胡人抓去是什么下场,谁不知道?特别是女子,那可真是生不如死!
陈歌默默地望了望天,道:“冀州可是魏远所辖领域的军事重镇,如果他还能让胡人像自己家一样出入自己的地盘,他就不用混了。”
钟娘一听,顿时脸色发白,连忙捂住陈歌的嘴道:“夫人,休要乱说!还有,便是你,也不好直呼君侯的名字的!”
但听陈歌这么一说,又见她没有要听自己话的意思,钟娘也只得由她去了。
只是在临出门前,还在伤心地自言自语:“夫人现在主意可大了,都不把奴的话放在心上了……”
陈歌有些失笑,她可不是柔弱温驯的原主,要她像原主一样只做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后宅女子,她光是想想都受不了。
而且,她在这府里一点地位都没有,压根调查不出什么东西来,昨天她让钟娘去打听消息,也只是打听到了一些边角料,关于前三任夫人的死到底有没有别的原因,那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也许,去城里看看还能有转机,毕竟君侯的夫人在这城里也算大新闻了,老百姓最爱听八卦,说不准会打听到些什么小道消息。
她跟钟娘和蓝衣走出燕侯府时,门口的侍卫看都没有看她们一眼,陈歌暗暗撇了撇嘴,虽然早有预料,但她这个透明人也透明得太彻底了。
其实陈歌这次出府,还抱着一个还没有非常清晰的想法。
她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待在燕侯府,等熟悉了这个世界,她还是要想办法脱离这里,过自己的生活的。
到时候找机会逃跑,隐姓埋名到另一个地方生活也好,假死也罢,首当其要的是有自己生活的资本,也就是——钱和谋生的手段。
昨天她把原主这次出嫁带来的嫁妆细细清点了一遍,最后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看来陈家人当真是觉得她来送死的,嫁妆敷衍得可以,没多少值钱的东西,就那些小钱,估计她离开燕侯府后,连温饱都顾不上。
她对自己的医术有信心,到时候她完全可以靠替人治病谋生,但在那之前,她还得有一笔足够安顿好自己生活的银子。
在这种乱世,对于她一个女子来说,银子自然是越多越好,多多益善。
但这银子,又要怎么赚呢……
陈歌正沉思着,突然钟娘递了顶帷帽给她,小声道:“夫人,还是带着吧,你这模样,不好太惹眼。”
陈歌微微一愣,只觉得更愁苦了。
她都差点忘了,原主还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皓齿蛾眉,肌肤胜雪,一双美目仿佛含着春水,流转间勾魂摄魄,是个看一眼就能让男人心生保护欲的柔美女子。
她以前也是个公认的美人,但那种美跟原主的美却几乎是两个极端,她以前的美是一种明艳自信的美,这让她第一次看到镜中的原主时,着实恍惚了好一阵子。
但在这样的乱世,美貌就是个无用的甚至会带来麻烦的东西,倒不如长得普通一些。
她轻叹一口气,接过帷帽,乖乖戴上了,这才继续迈动脚步。
冀州是北方边境最大的一个城,虽然因为地处偏僻,比不上大楚其他一些城镇繁荣,但大街上该有的店铺都有。
能看出来,在这里生活的人都一派安乐富足,街上行人的表情中透着只有过着太平日子才有的轻松和乐,街上逛街的行人、吆喝的商贩、走南闯北的商人,一起组成了一副纯朴平和的景象。
陈歌不禁有些怔然,在这样朝不保夕